我一朋友在证监会上班,说今天收到中央下函,《关于优化证券市场的若干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规范A股市场,确保股市的健康发展,保护2亿股民的基本权益,做到民富国强,特对A股市场的新股发行、增发、大小非减持等做出如下规定:
一、暂停新股发行,达到以下条件时方可恢复,缺一不可。
1、上证指数达到4000点以上、深证指数达到15000点以上。
2、两市每天成交量达到10000亿上连续不少于30天。
3、以上2条数据每年按10%的标准递增。
二、新股发行市值控制规定 。
1、以每年第一天股票总市值为基数,当年发行的市值不超过其5%。
2、新股发行定价不得超过20倍市盈率,以上市前三年的收益平均值核算,平均值为负数的严禁上市。
三、增发股票的条件规定
1、上市公司每年必须将利润的50%以上用于发放红利,增发股票(含股权激励等变相增发)市值不得超过发放红利的总和。
2、因经营不善亏损、没有能力发放红利的企业,因缺资金需要融资的只能用原始股东的股权抵押或转让的方式进行。其目的是督促企业管理层精心经营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短缺需承担融资责任。
四、大小非减持规定
1、公开发行股票未达到49%的企业股票解禁后严禁通过二级市场减持,通过大宗平台减持或转让的股票也不能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因为上市融资目的是为了让你筹积资念经营企业,而不是为了你将来减持圈钱的)
2、公开发行股票达到49%的企业,达到减持条件的可在二级市场上减持。(如果减持多了,可能意味将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
3、在二级市场上减持股票每年不得超过当年发放股息的50%,且需要提前三个月发出减持公告。
4、减持股票所得资金,按个税标准交纳税费。
5、对于违规减持的处罚:没收违规减持所得,其中50%用于充实国库,50%作红利补偿给其他股东。
五、信息披露造假的处罚规定
1、上市公司信披造假,只处罚责任人,不低于旧规定的3倍进行处罚。处罚公司部分由责任人分摊承担,因为处罚公司担心造成公司运营困难,损害了二级市场全体股东的利益。
2、信披造假责任人所持有的股票,从造假之日起,封禁延长5年才可解禁,在造假期间减持的责任人,没收减持所得收归国库。
3、因信披造假导致股价下跌,给二级市场股民造成的损失,交由企业所在地法院责令责任人按实赔偿。
请证监会根据以上架构三日内编制具体措施,经审查批准后,争取于2023年9月1日开始执行。
万能的头条大咖们,股民们,朋友们,女士们,请在评论区补上你们的诉求,我们一并提交给证监会,以便更全面、合理的修改新规。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