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预防性侵三个制度 (检察官防性侵教育)

为了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增强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性侵害意识,白沙县人民检察院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给小朋友们送上一份特殊的礼物 “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

这封信向中小学生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的由来,并告知同学们防范性侵害的小知识。

下面检察叔叔将这封信读给同学们听,“小耳朵们”要认真听哦……

亲爱的中小学朋友们:

大家好!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这份检察建议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书,简称 “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缘起一起关于小学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的抗诉案件。此案被告人齐某是一所乡村小学的班主任,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无人的宿舍等地方多次对2名被害女童(均为10岁)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中1名女童带回家中强奸。此外,齐某还在女生集体宿舍多次猥亵多名10岁至11岁的女童。被告人齐某犯罪情节恶劣,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8年-2019年检察机关办理的白沙县辖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占比居首位。虽然这些犯罪分子已经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我们仍要提高防范意识。社会环境复杂多变,危险无处不在,唯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远离侵害,才能避免成为被害人。如何防范性侵?请牢记以下几点:

一是认识我们的身体,记住背心、裤衩遮盖的部位(胸部、臀部、阴部)是我们的隐私部位,别人不能碰、不能摸。

二是当他人对你做出过于亲昵的动作时,要坚决说“不”!一定要严肃拒绝表明态度,并及时告知你信任的成年人。

三是出门要结伴而行,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凉、偏僻和陌生的地方。

四是避免单独与异性在家里或是封闭的环境中独处,尤其是到异性家中、宾馆等封闭的区域。

五是晚上尽量不要外出,未经爸爸妈妈同意,不可以在别人家夜宿。

六是不轻易向网友泄露隐私,更不要单独与网友见面,如要见面,出门时一定要告知家人。

七是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不吸烟,不饮酒,不给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机。

如果你遭遇了性侵害,应该怎么做呢?

第一,注意保留证据!不要擅自洗澡洗衣服,不要整理房间,不要扔东西。

第二,勇于披露!万一发生这种事情,请一定要向成年人求助!

第三,第一时间报案!不要选择隐忍,这样可能会让你再次被侵害。

第四,如实陈述事实!不要隐瞒或编造,如实陈述能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刑罚。

第五,学会调整心态!如果遇到这种事,千万不要自我谴责,也千万不要觉得自己价值变低。

中小学朋友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是祖国的花朵,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就是你们对爸爸妈妈爱的回报,对祖国做出的最大贡献!你们成长的路上,有我们相伴,让我们一起为青春护航!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

来源: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