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民航业的复苏,大部分航空公司恢复常态,开始发展启航的新阶段。
尤其现在进入暑运旺季,正是抢收赚钱的大好机会。
不过,有些航空公司的日子恐怕不太好过。
比如奥凯航空。
高管层与股东之间爆发争端的公司,本身就不正常。
如何好好经营呢?
查了一下奥凯航空的风险情况,显示:
司法案件356宗
失信被执行人4次
被执行人7次
限制高消费22次

仅7月份就涉及8起法律纠纷案件。
有与个人买卖合同纠纷的
有与银行借款合同纠纷的
有与飞行训练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的
当然还有劳动合同纠纷的

翼哥看了许多裁判文书,应该说大部分都是奥凯航空败诉,大部分都是奥凯航空欠债不还。
不过,即便胜诉了,奥凯航空也是很难还钱的,所以只有申请强制执行。
看了今年的几起执行案件,被执行的标的金额也是比较大的。
有2.9亿元
有165万元
有7693万元
有6902万元

翼哥随便找了一个简单案件。
奥凯航空真有骚操作啊。
北京东方枫叶飞机附件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起诉奥凯航空,并请求判令奥凯航空公司支付维修款等
也就是说,这家维修公司为奥凯航空做了维修工作之后,奥凯航空不付钱,没办法,只有起诉啊。
因为这家公司在北京,所以就起诉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这时候奥凯航空提出异议。
可笑的是,奥凯航空不是对维修事项,不付钱的情况进行质疑,而是提出管辖权异议。
意思就是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无权审理,应该是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主要理由是:
一是奥凯航空公司住所地为天津市自贸试验区
二是双方所签署协议所写明的注册地址(即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中路16号),仅是奥凯航空公司的原工商登记注册地址,但该地址并不是奥凯航空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三是奥凯航空公司已向一审法院提交了房地产权证、现场照片、百度地图定位截图及网页截图。
扯了这么多
实际上,他们的合同中有这么一条“ 由本协议引起的和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的唯一受理地点为中国北京市顺义区 。”
而且东方枫叶公司的住所地在北京市顺义区。
所以法院裁定, 该协议管辖约定合法有效。
可是人家奥凯航空就是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自然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从这起案件中,就可以看出奥凯航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思维。
不管怎么说,不管欠不欠钱,先说你不该管,更不能管。
真是脑回路的想法
实际上,其他几个案件也有这样的情况。
只要不在天津起诉的,都要提出管辖权异议。
但最终判决下来,也就是不给钱。
真让人无话可说。
唯有:
唉
前几天说到国内三大航这几年没有订购波音飞机
有个洋买办急不可耐的跳出来
说奥凯航空不是订购了吗

还订购5架B787呢
实际上这些飞机都是在2015-2017年期间的订单,也只是意向性订单
有没有发现,
其他公司飞机越飞越多
奥凯航空飞机越飞越少
2018年底,奥凯航空机队规模还31架呢
2023年7月,奥凯航空机队只有21架了
5年,飞机规模少了10架,恐怕也是我国民航史上独一无二的了
还真希望波音公司不要通过租赁公司,直接多卖几架飞机给奥凯航空
一百架
一千架
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