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多人运动”一不小心转化为强奸,给了钱就不算强奸吗

#文章首发挑战赛#

(文中案例为科普案例,无不良暗示) 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一般会被处以15日以内拘留和罚款;而强奸则触犯了刑法,可能被处以3—10年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般看来,嫖娼和强奸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违法行为;更有心怀侥幸的人认为“付了钱就不算强奸”。其实这是对这两种违法行为差异的最大误解,不仅能如此,你所认为的嫖娼行为甚至可能已经悄悄转化成了“强奸”

嫖娼:“多人运动”一不小心转化为强奸,给了钱就不算强奸吗

嫖娼:“多人运动”一不小心转化为强奸,给了钱就不算强奸吗

嫖客强行“多人运动”,嫖娼变质成为强奸

阿伟(化名)是一个热血青年,无意间认识了一名卖淫女(已成年),一夜,阿伟叫来自己的兄弟照顾卖淫女的生意(上门服务)。见对方有两人,卖淫女表示:“同意“交易”,但要分别进行。”阿伟兄弟二人不同意,便强行与卖淫女进行了“多人运动”,卖淫女反抗不成,无奈与二人同时发生了性关系。

其实,在这一场“交易”中,阿伟和他的兄弟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原本你情我愿的交易在两人拒绝分别进行,强迫与卖淫女进行“多人运动”的时候就已经变质成了强奸。因为这一行为明显违背了卖淫女的分别进行*交性**的意愿,是对妇女的性自主权的侵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嫖娼:“多人运动”一不小心转化为强奸,给了钱就不算强奸吗

什么是“违背妇女意志”

【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提到强奸罪,提到从嫖娼到强奸的转化,就避不开这个话题:“什么是违背妇女意志?”

在性方面违背妇女意志,指的是对于妇女性自主权的侵犯,所谓妇女的性自主权是指妇女对于是否发生性关系的决定权以及*交性**具体条件的决定权。所以违背妇女意志就是妇女不愿*交性**而与之*交性**,妇女不愿意以某种方式,与某个对象在某一时间地点*交性**而偏偏以该方式,或在该时间该地点与之*交性**。

嫖娼:“多人运动”一不小心转化为强奸,给了钱就不算强奸吗

上文中阿伟兄弟二人,便是对卖淫女选择*交性**方式,*交性**时间和对象等权利的侵犯。

从嫖娼到强奸

嫖娼是一种整体上,大局上对妇女进行剥削压迫,对社会稳定性造成威胁的行为;而强奸则是在个体上对妇女性自主权,性羞耻心的直接侵犯。

从卖淫嫖娼到强奸,就是从个体上你情我愿的交易(卖淫是女性带有被剥削性质的对自身性权力的“自由处分”)到侵犯女性性权力的转变,而不是单纯付没付钱的区别。

嫖娼:“多人运动”一不小心转化为强奸,给了钱就不算强奸吗

怪癖“性趣”很可能已经构成强奸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有着奇奇怪怪的“性趣”,轻则角色扮演,重则*绑捆**,鞭打,多人运动,甚至是*虐性**待。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一种极具趣味的*情调**方式,但如果没有取得对方的同意而强行进行这些活动,那么就很可能已经涉嫌强奸了。比如:

嫖娼:“多人运动”一不小心转化为强奸,给了钱就不算强奸吗

1.妇女同意与阿伟*交性**,但要求使用避孕套,阿伟不用,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侵犯*交性**条件选择权)

2.妇女同意与阿伟*交性**,但不是在小树林而是回家后,阿伟忍耐不住,强行与之在小树林进行*交性**;(侵犯*交性**地点的选择权)

3.妇女同意与阿伟*交性**,但要在晚上进行,阿伟忍耐不住,光天化日便强迫其与自己*交性**(侵犯*交性**时间的选择权)

……

嫖娼:“多人运动”一不小心转化为强奸,给了钱就不算强奸吗

总结与补充

①虽然处罚相对于强奸轻了许多,但嫖娼同样是对妇女的一种剥削,拒绝这两类违法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也是对自身名誉和身体健康的保护,更是对身边女性朋友的保护。

②学会尊重,相互配合,往往不会让后果急剧恶化;即便是自己的女朋友或者是妻子,也应该充分尊重对方的意愿,在※※的时间地点方式上做到友善融洽的沟通,不要将自己奇怪的性癖强加于对方身上(对方同意的在所不论)。

③阿伟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嫖娼:“多人运动”一不小心转化为强奸,给了钱就不算强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