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指导手册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资料)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指导手册(初稿)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股份、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行为,提升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使项目的安全管理达到“654321”目标,即争取“六个转变”,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从被动服从向主动影响转变;从分散管理向系统管理转变;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转变;从职能管理向项目管理转变;达到“五有”工作要求,岗位有职责,工作有程序,管理有标准,考核有制度,措施有效果;落实“四化”管理标准,即施工现场标准化,安全工作程序化,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考核制度化;实现“三个提高”安全队伍素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项目安全效益提高,做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安排,有落实,形成一套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安全管理指导手册》。

《手册》针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全过程,包括 项目安全策划,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验收,分包安全管理,安全考核与奖罚,应急管理,事故报告及处理,安全生产费用、资料管理等 十六个方面,尽可能涵盖必要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力求简单明了并具有可操作性,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规范、指导及帮助。

第一节 前期准备

一、熟悉图纸

1.项目进场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图纸,掌握基本工程概况,了解主要施工工艺和应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2.结合图纸,熟悉施工现场,配合工程部或独立开展周边环境调查,形成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二、收集文件

1.收集属地和行业监管单位下发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收集业主,如城市轨道集团、交通建设局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收集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形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和安全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评价表。 (*)

2.将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分类汇编成册,不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比较重要的文件应组织考试。

3.将文件有关要求融入到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内外部沟通

1.与监管单位、业主、监理等相对应的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熟悉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安全管理资料格式、要求等。

2.监管单位包括安监站、综合执法局、环保部门等安全、文明施工行政执法单位,业主的安全管理部门;

3.将上述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融入到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中,如安全生产表格、安全奖罚金额等。

4.与项目内部其他业务部门做好业务接口的衔接与沟通,重点与设备物资部门的有关设备安全管理和劳保用品管理,工程技术部的安全技术方案管理,计划部门的安全奖罚签证和人员配备,综合办公室的车辆安全、营区安全等。

四、前期策划

1.在公司策划组进驻前,提前开展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及标准化方面策划,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2.与公司策划组共同研究,提出有关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及安全标准化等有关的资源配置及施工方案优化等。

五、建章立制

1.建立项目制度清单,制定编制计划,开工前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与审批工作。

2.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技术、设备物资等部门,编制具有实操性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过程可分组编制,也可由一人执笔,多人参加编制。

3.建章立制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第二节 过程管控

一、过程管控定义

安全过程管控是落实策划内容的过程,安全过程管理与安全目标管理是相对应的,通过过程的严格控制来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可控。

二、安全过程管控主要内容

1.安全过程管控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制度的不断完善、分包队伍和人员管理、安全费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验收、应急管理及资料管理等方面。具体要求详见对应章节。

2.除了日常安全业务外,安全总监和安环部长还应对本部门加强管理,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的分工、安全管理人员的培养,以及自身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升等内容。

第三节 收尾管控

一、收尾安全管控定义

1.收尾项目指项目主体完成或基本完成,根据工程部要求纳入收尾项目管理的项目。

2.收尾阶段特点是人员思想松懈,安全意识下降,作业安全风险相对小,但是作业点多,风险分散。

二、收尾安全管控主要内容

1.收尾项目安全管控不能松懈,只要现场有工作面施工,就应包括过程管控相关内容和要求,以确保收尾项目安全。

2.收尾期间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作业环境情况,明确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每月坚持根据剩余工作内容及作业计划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辨识,查找危险因素,及时发现隐患,采取防控措施;

3.收尾阶段管理人员减少,应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分工,确保每个管理人员都必须十分清楚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作业环境、每项工作开始及完成时间、参加施工的人员数量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4.收尾阶段应确保安全费投入,不能因收尾减少安全生产费的使用。

5.收尾项目除过程安全管控内容外,还应对项目安全管理上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为同类项目提供借鉴,指导其他同类项目的施工。形成项目整体的项目安全管控评价报告。具体评价要求详见第十五章。

安全策划

第一节 安全风险策划

一、周边环境调查

1.周边环境是指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地表水体等。

2.周边环境调查是指通过查询收集、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获取周边环境资料,掌握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并提交环境调查报告的活动。

3.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应分阶段进行,不同阶段的环境调查内容应满足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项目部应根据设计阶段给出的地形图、管线图等周边环境资料进行深入调查,并对周边环境资料进一步进行核实和补充完善,在此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4.周边环境调查内容:

(1)一般包括周边环境的名称、类型(或用途),平面位置及与项目的相对关系(图)、修建年代或竣工日期、产权管理或使用单位、修建单位(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使用现状、竣工图纸及特殊保护要求等。

(2)地上建(构)筑物需重点调查建筑层数、高度、建筑物用途、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基础埋深(标高)、设计允许沉降量、沉降观测资料、现状裂缝、结构老化情况等内容。 采用复合地基、桩基的建(构)筑物还包括地基基础的主要设计参数、施工工艺等。

(3)地下构筑物需重点调查结构形式,外轮廓尺寸,顶、底板埋深(标高),施工开挖范围,支护结构形式,抗浮措施等内容。

(4)地下管线及地上架空线缆,需重点调查管线的类型、功能、材质、管径、位置、走向、埋设方式、埋深架空(标高)、施工方法、塔杆位置埋深及基础形式等内容。各类管道还包括管节长度、接口形式、接头位置、拐折点坐标、管径变化位置、节门(或检查井)位置、工作压力(或充满度)、使用情况(正常、废弃、渗漏)等。

(5)桥梁涵洞需重点调查结构形式、桥宽、桥长、跨度、基础型式及桥梁承载力标准、桥梁限载、限速、桥面及涵洞破损情况、桩基参数(桩长、桩径等)、设计允许沉降变形量和沉降变形观测资料等内容。

(6)隧道需重点调查隧道的顶、底板埋深(标高)、断面尺寸,衬砌厚度,施工方法,人防联通、附属结构(洞门、竖井、小室)、变形缝设置及渗漏情况等内容。

(7)道路需重点调查道路等级、路面材料、路面宽度、路基填料及填筑厚度、支挡结构 、养护情况、破损情况等内容。

(8)轨道交通设施(地铁、轻轨、铁路)需重点调查敷设方式、线路形式、道床形式、行车间隔、运行速度、车辆荷载、轨道变形要求、道岔接触网杆、轨道设施等内容。

(9)地表水体需重点调查水体范围、水底淤泥厚度、水深及用途、防洪水位、通航要求、防渗方式、水工建筑的设计允许沉降量和沉降观测资料等内容。

(10)水井需重点调查井深、井径、井壁材质、出水量等内容。

(11)*物文**及风貌建筑需重点调查*物文**等级、分布范围、保护控制范围等内容。

5.周边环境调查报告一般包括(*)

a)工程概况;

b)调查目的和依据;

c)调查范围和对象;

d)调查方法和手段;

e)调查成果及资料说明;

f)周边环境风险说明及对工程设计、施工的建议;

g)附图、附表

二、周边环境风险评价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容易对周边环境,如毗邻管线、临近构筑物和路面等造成破坏,因此需要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主要危害包括路面开裂、地下管线损害、周边构筑物倾斜或坍塌、*破爆**施工队周边安全的影响、工程运输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等。

3.项目根据需要,可邀请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对周边构筑物进行评估,形成周边环境危害因素识别评价表和评估报告。

三、营区安全评估

1.所有的营区均应进行安全评估。

2.营区包括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施工队生活区及仓储区,营区评估主要是选址和安全配套设施是否满安全要求。

3.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队住宿人数超过20人的营区安全评估报告应提前报公司安环部核查备案。(*)

4.营区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周边环境情况、洪灾评估、地质灾害评估、火灾风险评估、防台风风险评估、交通事故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及其他风险评估,以及评估结论等。

5.营区安全评估可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

四、工程风险辨识与评估

1.对工程安全风险单独策划成稿,工程安全风险包括工程自身安全风险、工程涉及的环境安全风险等内容。

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对象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与环境因素,它们涉及到:

1)正常的、周期性和临时性的、紧急情况下的活动;

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活动;

3)施工现场内所有的物料、设施、设备。

3.采用适当的方法评价已识别的全部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对施工现场场界内外产生的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从中确定重大危险源与重大环境因素。对风险较大或专业性较强的施工过程、阶段或部位的活动,还应进行安全论证。评价和论证的结果应形成文件,其内容包括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果和清单。

4.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评价结果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对需控制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控制方式进行策划并形成文件。其中重大危险源与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方式应包括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措施。

5.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评审和更新关于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的结果。

6.安全专项策划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项目安全目标及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规定的相关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论证的结果和相应的控制方式;

4)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的识别结果及清单;

5)实施阶段有关各项要求的具体控制活动和方法,针对性的确定控制和检查段,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6)检查、审核、评估和改进活动的安排,以及相应的运行程序和准则;

7)针对重大风险应制定的应急预案和专项施工方案清单。

第二节 文明施工与标准化策划

一、施工现场标准化策划

1.安全文明施工策划重点对现场安全标准进行策划,重点策划安全防护标准、安全警示牌和标识牌的标准。

2.现场标准化策划要符合属地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并与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要求对应,与建家建线标准相结合,提前做好策划,杜绝因不符合标准化要求而返工。

3.现场标准化策划与创建属地或其他上级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地的策划合并进行。

二、安全管理策划

1.安全管理策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

(2)项目安全管控重点、要点及其对应的安全管控措施

(3)文明施工管控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包括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双体系建设等方面。

(5)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方面

2.安全管理策划书有项目部提前编制,公司策划组进驻后,共同研究制定成稿,作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

3.安全管理策划和风险策划可根据项目需要开展二次策划。

4.策划完成后应对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单独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三、项目安全亮点策划

1.结合项目特点和相关文件要求,从安全智能化创建、绿色工地、安全文化创建等方面开展前期策划。

2.积极推广智能化安全管理,包括门禁人脸识别、智能安全帽、双体系建设、安全数字化创建、安全信息化建设等。

3.安全文化创建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选树正反面典型,树立爱岗敬业,安全管理做的比较出色的人和积极性不强、履职不到位正反面典型。设立员工安全文化阵地,表现形式可以为安全文化廊、安全角、宣传栏,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等。

安全目标

第一节 目标管理

一、目标制定

1.项目部根据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并应结合业主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项目安全目标不应低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2.制定项目安全指标的内容可以有以下内容: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目标,安全教育达到程度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施工环境达标率提高目标,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目标,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应用目标,安全标准化班组达标率目标,企业安全性评价目标,经理任职安全目标,各项安全工作目标等。(*)

3.制定的指标尽可能量化,使指标的预期结果做到具体化、定量化、数据化,以利于进行同期比较,易于检查和评价。

4.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要求用建立的其他安全管理办法相结合,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等。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二、目标分解

1.按照组织结构和分工进行目标分解,由上到下逐级确定目标,上下级目标之间应建立联系,目标通过一定手段来实现,这些手段成为下一级次目标,以此推下去,直到作业层目标。

2.目标的确定应上下沟通,部门目标要与岗位目标像一致。并且上下级要达成一致意见。

3.各级目标确定后,可以形成图或表。(*)

4.目标分解可以分解为阶段性目标,事先规定期限,如创建标准化工地期限、隐患整改期限等,对目标的实现要定期检查。

三、目标考核

1.项目应结合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管理目标制定目标考核制度,可以与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合并组织考核和奖罚。(*)

2.一般按照年度定期考核,考核要具备科学性,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3.目标考核应留存目标考核过程资料和目标考核奖罚资料。(*)

4.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可以动态调整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第二节 年度重点工作

一、工作规划

1.每年初项目应做好年度工作规划,结合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以书面方式下发各部室、各队。

2.年度工作计划应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和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应有具体措施,并具备可行性。

3.项目应不定期对年度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对照检查,及时纠偏。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安全领导小组

1.成立以项目主管为组长,负责分管安全副经理为副组长,其他领导和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项目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文件中应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定期更新。(*)

二、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落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由主任和成员组成。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管控措施;创新安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分析并解决项目安全管理中的短板和不足;保障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使用;对重大安全隐患、事故苗头、险性事件、事故进行处理;对全员安全责任履职进行评价,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考核等。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结束应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室和施工队,并监督会议决议落实到位。(*)

第二节 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

一、安全管理部门

1.项目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专职安全总监和安环部长。

二、专职安全人员管理

1.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做好分工,充分发挥和落实每一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明确责任。作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从个人素质上应具备独特的知识结构、管理才能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才能发挥好工地安全员的职责。形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工表。(*)

2.协作队伍、劳务队按照规定(合同约定)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项目部将其纳入统一管理,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应建立相关管理办法。业务上受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统一管理,协助队伍负责人开展日常安全管理活动。项目部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和奖罚兑现。根据公司《劳务队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考核办法》形成相关资料。(*)

建章立制

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要流程

1.成立编制小组。项目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成员的制度编制小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工作。

2.资料收集。编制小组应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同行业企业制定的责任制度等资料。

3.编制。编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企业实际进行编制。法律法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有规定的,应必须将规定条款编入,例如《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应按照其工作职责,确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编制应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4.审核。起草完的责任制度应由主要负责人提交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外部审核。审核通过予以下发,不通过则退回编制小组重新修改,直到审核通过。

5.学习培训。下发后的责任制应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让每位员工熟知其安全生产责任。

6.持续改进。下发后的责任制应对其实用性、科学性进行持续改进,纠偏完善。

二、责任制落实

1.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形成一个自上而下分解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文具体化到每一个岗位工作程序,并使程序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

3.制定并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要根据责任书内容,制定出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每月安全质量行为月考核津贴和年终安全包保兑现奖金挂钩,根据安全履职情况进行兑现。

三、相关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4.所有制度以正式文件方式下发各级各部门,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二节 安全制度建设

一、制定

1.以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同时借鉴国内外有关事故教训和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

2.根据生产安全法规定:“生产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3.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循起草、审核、发布、教育培训、实施、反馈、持续改进的管理程序。目的明确,过程明确,标准准确,可操作性强。管理制度应随着管理能力的提升不断更新,使其更加适应项目管理,不能一蹴而就,一成不变。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汇编成册。根据《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安全管理流程》(十四局安质[2017]542号)文件要求,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

二、落实

1.可行性是安全制度落实的前提,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建立流程和节点,明确各个部门或岗位应做哪些事,做到什么程度。

2.与奖罚相结合,将安全考核量化指标纳入员工和部门主管绩效考核体系,使安全制度的落实直接与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变强制落实为员工主动遵守,奖勤罚懒,调动员工特别是部门主管或班组长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3.可通过程序文件规定落实制度,作业文件规定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作业记录是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必备记录。理清管理制度的次序,覆盖工作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细分明确各岗位应执行的文件和记录。

4.针对施工队伍方面,奖励与处罚相结合,做到奖罚及时,奖罚分明。

队伍管理

第一节 队伍进场管理

一、队伍进场资质管控

1.计划部门检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分包单位应包括劳务队伍、设备和材料供应商,重点核查五证一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委托书);

2.项目应核查施工队伍进场管理人员数量和资质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如合同人员不能到场履约,应书面形式提出更换同等能力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应及时向项目领导或公司有关部门反应。

3.项目与协作队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协议应盖章签字,手续齐全。分包单位签字人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4.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生产作业的,项目部应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到位。(*)

二、进场设备

1.施工队伍进场设备应组织验收,是否满足安全性能要求和合同要求。

2.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中应规定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

第二节 劳务人员管理

一、劳务人员进场管控

1.项目部应明确劳务人员进场管控流程,明确各部门管控职责,新进场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领取了安全防护用品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项目部对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参观人员、客户、家属等外来人员及其车辆应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或措施。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控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定义不同,归口监管部门不同,从业条件不同,但是从项目安全管理角度,对其管理方法基本一样,本手册统一标准管理,或参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明确了哪些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与分类目录》规定了具体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首先根据现场施工需要,了解现场需要用到的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除应接受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外,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中说明7.0.3规定“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其*特中**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少于 20 学时”。专项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确保100%作为项目安全管理指标之一,将无证上岗作为处罚条目之一。收集的证书原件放在项目部,复印件一份给作业人员,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5.每年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禁止上岗。日常检查中要特别注意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佩戴情况。

6.项目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分工,明确各部门职责,包括哪个部门培训、哪个部门取证、哪个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件存档等。

7.特种作业人员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提前通知需复审人员进行复审,过期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证人员是否能够按规程操作等。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后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动态更新。(*)

安全费用

第一节 安全生产费管理

一、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

1.根据财企[2012]16号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房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防水电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 “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风、防汛、防台、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 各类机电设备、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安全保护、保险装置及指示;
  • 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以及交叉作业需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 地下工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测仪器和设备、通风设施等;
  • 防治边帮滑坡、地质灾害的设备设施及日常监测设施;
  • 防台风、防腐、防火、防尘、防爆、防洪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
  • 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挡;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维护;施工现场光缆维护等。对施工围挡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挡费用不在此列。
  • 起重、*破爆**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铁路、河流、空中及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
  • 各种安全警示、设施和标识;包括警示、照明等灯具包括: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警示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
  • 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 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 临时工程安全防护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②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应急照明、通风、逃生、抽水设备以及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 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 急救药箱、器材及通讯设备;
  • 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特殊季节或特殊环境下拖轮调遣托运、警戒船只的租赁费用。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专业救援设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在此列。
  • 救生衣、圈、船等;
  • 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 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 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及预案演练支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济源活动中,应由施工单位分担或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③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 超前地质预报、自然灾害预警;重大风险源辨识与评估(水上及高空作业、高路堑开挖、瓦斯隧道、铁路营业线施工、不良地质隧道等)对项目重大风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整改;对项目重大风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火工品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管理、监控、防护费用;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④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与相关器材使用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不包括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 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 安全生产咨询;施工单位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家进行咨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费用。
  •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费用。

⑤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购置、检测和保养支出;
  • 现场常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尘口罩、护目镜、救生衣等(具体详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通用篇4--个体防护)。

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职工夜校等;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包括制作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所发生的费用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画、刊物、影像资料等;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c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审、技术比武等培训;作业人员上岗教育培训;包括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⑦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购买相应的书籍和设备;
  • 推广过程中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 其它费用。

⑧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费用;
  •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及取证费。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设备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⑨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巷内、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办理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等支出;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雇工费。保障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佣交通协管人员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招标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使用程序

1.安全生产费按照合同规定比例提取,专款专用。

2.项目部根据安全生产进展情况,结合生产投入计划,每年度12月底上报下一年度安全生产费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安全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报送项目经理审核后,按要求报监理等单位审批。(*)

3.根据业主或行业规定,每月初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每月底统计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报上级单位审批,或者与计价资料共同审核,确认使用费用。

4.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

三、安全生产法使用检查

项目部领导、安环部负责人每月或者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总结执行情况。项目部财务、审计、安全部门组织等机构定期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汇总分析。

第二节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一、安全防护用品定义

本手册安全防护用品指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包括用于力矩、厚度、尺度、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噪声等检测的工具和仪器;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等。

二、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1.防护用品采购

(1)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劳保用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并上报项目经理审查备案,以便采购及发放审核。

(2)项目应制定部门负责采购,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劳保用品请购单,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库存情况对各单位请购明细整理汇总,编制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经设备物资管理部签字、总工签字、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

(3)项目部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2.防护用品验收

(1)安全防护用品到货后项目应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包括安环部、设备物资部部、有经验的操作工人、相关技术人员等,重点验收:设备设施是否是具有资质厂家的产品;设备设施包装是否破损;合格证、技术资料是否齐全;配件、附件是否齐全等。

(2)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由设备部牵头、安环部配合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防护用品发放

(1)凡是本项目部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工作岗位而定。

(2)发放劳保用品时,各施工队及班组严格按照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办理物资领用手续,经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

(3)项目应进行领用审核,并建立相关施工队劳保用品领用电子台账。

4.日常管理、保养及回收

(1)项目应明确安全防护用品的日常管理部门,采购、回收的劳保用品办理入库手续,设立劳保用品台账,由专人进行出入库登记。

(2)库存中的劳保物品要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妥善保管,以减少损毁带来的成本增加。

(3)劳动用品使用施工队及班组应指导员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保养措施,延长劳保物品使用寿命,需回收的劳保品要及时回收。

5.项目部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备查。(*)

风险管控

第一节 管控流程

一、风险识别

1.确定风险点。风险点的确定应属于风险识别的前提,一般按照两种方法或原则划分。一是设施、部位、场所、区域,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如储存区、装卸站台、生产装置、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二是操作及作业活动。应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示例: 动火、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活动。大部分都是两者相结合,既要按照设施,还有辨识作业活动。

2.风险辨识。按照第一步排查出的风险点,对其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应覆盖全部风险点中的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并考虑不同状态,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在执行风险辨识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任何潜在的风险都必须纳入考虑, 除了辨识出危害类型外, 也必须将危害的原因清楚描述, 如此方能找出真正危害所在。风险未明确辨识前, 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就无法有效的执行, 唯有找出真正的危害因素, 才能彻底控制风险。

3.目前安全风险辨识有很多种方法,通常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一般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活动的安全风险辨识一般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法),对应负责的工艺采用危险与可操作分析法(HAZOP)或类比法、事故树法。

二、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也就是风险分级,确定风险等级,便于风险管控。

2.风险分级的方法有很多种,整体上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展开,常用的有风险矩阵分析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风险程度分析法 ( MES );危险指数方法 (RR) ;职业病危害分级法等。

3.特别注意,风险评估由评估小组进行,针对有异议的风险等级,召开讨论会进行讨论,确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估结果应得到确认,确认方式可以采用专家评审方式。

4.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 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具有中毒、 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 作业人员在 10人以上的;

——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三、风险应对

1.管控措施制定。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是风险控制的根本,根据风险分级不同,分别制定控制措施,报上级单位备案;根据风险等级明确控制责任人;按照职责不同,分风险等级进行施工前施工中进行控制。

2.风险控制措施类别包括: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3.管控措施实施。制定管控措施和明确具体负责人后,要建立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四、支持改进

按照PDCA管理原则,应随时对风险管控过程存在问题或发现新的不足进行反馈,对风险的变化情况进行追踪和观察,及时对风险事件的状态做出判断。当发现风险受控受到影响时,根据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发展态势,实施风险预警,及时掌握风险动态,以便持续改进整改风险管控过程。

第二节 风险辨识

一、定义

1.风险辨识是指针对不同风险种类及特点,识别其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风险辨识的目的是为后续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提供基础和依据。

二、常用方法

1. 按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进行辨识,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系统性辨识。这种方法与工作危害分析法 (JHA)不谋而合,工作危害分析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它是基于作业活动的一种风险辨识技术, 用来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缺陷等的有效识别。

2.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 它是将一系列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系统、 场所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通过检查发现系统中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方法。

3.按照GB 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进行辨识: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4. 经验案例类比法。根据国内外同行业或相关行业事故案例及现场熟练工作人员的经验进行辨识。对新设备、新员工、新工艺以及新系统首次投运的风险辨识还要结合工种人员熟练程度以及环境因素影响,对于容易误操作、装置性违章、缺乏有效监管的区域应提高风险级别。

三、风险识别注意事项

1.全覆盖的原则。风险辨识应坚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系统地分析各种风险事件存在和可能发生的概率以及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因素及因风险的出现而导致的其他问题。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直接影响风险控制策略和管理效果。因此,必须全面了解各种风险的存在和发生及其将引起的后果的详细情况,以便及时而清楚地为决策者提供比较完备的决策信息。

2.动静态结合的辨识原则。风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包括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损失程度的各种风险,运用某一种独立的分析方法难以对全部风险的辨识,建议综合使用多种分析方法,采用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持续开展辨识活动,随时调整风险判别方法和评价边界条件。

3.实事求是的原则。风险辨识的目的在于为风险评估提供前提和决策依据,以保证控制风险的在可接受程度或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损失,因此,积极运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工器具、科技手段、计算方法以及规范性技术标准等开展辨识,在辨识过程中避免无中生有、无限延伸、无边界条件等莫须有的恐惧人为夸大危害程度,以保证辨识工作的顺利开展。

4.创新技术应用的原则。风险辨识一定要建立在严谨的科学基础之上。风险的识别和量化定性要以严格技术手段作为分析工具,在充分利用新技术、大数据、新算法等先进工具,全面收集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和计算,以取得科学合理的分析结果。

第三节 风险评价

一、定义

1.按照GB/T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中的5.5.3规则:风险分析是根据风险类型,获得的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的使用目的,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为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提供支持。

2.风险分析可以是定性的、半定量的、定量的或以上方法的组合。一般情况下,首先采用定性分析,初步了解风险等级和揭示主要风险。适当时,进行更具体和定量的风险分析。

二、评价方法

1.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6.4风险评价给出了评价方法:

企业应选择以下的评价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风险矩阵分析法( LS );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 LEC );

——风险程度分析法 ( MES );

——危险指数方法 (RR) ;

——职业病危害分级法等。

2. 山东省《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简明实施手册》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可采用专家直接判定法、风险评价表法、安全检查列表法、水平对比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及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等评价方法(优先采用专家直接判定法),根据危险源清单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编制安全生产风险评价清单。

3.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是比较常用的一种等级评价法。项目部应按照规定对风险进行评价分级,原则上应优先采用专家直接判断法,当无法采用直接判断法进行评价分级时,可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4.项目可选择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对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通过对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设定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 D(危险性)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

即:D=L×E×C

其中,D—危险源带来的风险值,值越大,说明该作业活动危险性大、风险大;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员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评价时,L、E、C 的取值应建立在建筑施工企业现有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并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

有限空间安全指导手册,项目申报指导手册

有限空间安全指导手册,项目申报指导手册

有限空间安全指导手册,项目申报指导手册

三、注意事项

1.对初始风险进行估计,分别确定每个风险因素或风险事件对目标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当风险概率难以取得时,可采用风险频率代替;

2.估计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的估值,并计算风险值,进而评价单个风险事件和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初始风险等级;

3.通过跟踪和监测的新数据,对工程风险进行重新分析,并对风险进行再评价。

4.在进行风险评估前,应收集相关工程数据或工程案例,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估。风险评估由评估小组进行,针对有异议的风险等级,召开讨论会进行讨论,确定风险等级。

第四节 风险分级

一、定义

根据风险的危险程度,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一级风险)、较大风险(二级风险)、一般风险(三级风险)、低风险(四级风险)等四个等级,可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二、风险等级介绍

1.重大风险(一级风险),是指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非常危险,某类或多个危险源难以控制,如继续施工,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或极易对劳动者的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极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风险,其对应的事故等级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较大风险(二级风险),是指施工现场的生产条件或作业环境处于一种不安全状态,某类或多个危险源的管控难度较大,如继续施工, 极易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容易对劳动者的健康、安全造成危害,或容易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风险,其对应的事故等级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3.一般风险(三级风险),是指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基本处于可控状态,但依然存在着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诱因,如继续施工,可能引发人员伤害事故,或可能对劳动者健康、安全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

4.低风险(四级风险),是指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基本处于可控状态,如继续施工,可能会使当前所存在的危险源进一步转化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风险。 对于低风险,项目部虽不必额外增加控制措施,但需要在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如通过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节 风险控制

一、常用方法

1. 2017年3月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协调小组拟定了《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方法》(征求意见稿)中附件1给出了几种常用的风险控制方法与控制原则。

2. 4T风险控制方法

该方法主要是从技术手段来考虑,针对不同的风险状况,可以选择:

Terminate:消除,停止

这种手段主要针对可能性很高,而且一旦发生其后果非常严重的风险。这是一个不能容忍的风险,必须消除它。通常有两种方式,第一可以通过停止活动或流程来消除,第二可以通过工程改造等手段,彻底根除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Transfer:转移

这种手段主要针对发生的可能性很低,但一旦发生其后果非常严重的风险。针对这种风险,可以选择转移的方法。最常见的转移就是保险,比如,针对火灾、偷窃、爆炸等风险,其发生的可能性比较低,但一旦发生,可能带来巨大的损失,为减少或降低风险,可以就财产进行保险,一旦事故发生,风险将一定限度地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

Treat:处理

这种手段主要针对发生的可能性一般,发生后其后果也一般的风险。这是人们最容易忽视的风险。调查显示,80%的事故都因此类风险而至,因此,必须认真处理这类风险,这种处理应是一种系统的方法。

Tolerate:容忍

这种手段主要针对发生的可能性很低,而且一旦发生,其后果也是十分轻微的风险,因此,将其定义为可容忍的风险,但这并不表明就可以忽视它的存在,它也需要管理,只是它不是需要优先处理的风险,它需要足够的关注。

3.风险控制方法

(1)这种方法主要是从企业组织管理的层级来考虑,针对不同的风险状况,企业应该分类别、分级、分层、分专业从 4 个层面(level)进行风险控制,也叫“4 分管控”原则。

(2)分类是对可能涉及的风险进行归纳分类,明确管控对象,解决有哪些风险的问题。分级是对风险按其严重度进行排列,为风险管控提供焦点,解决重点关注哪些风险的问题。分层是依据风险程度,落实风险管控的管理责任,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分专业是依据风险对象,落实风险管控的执行主体,解决谁去控制风险的问题。

在风险管理实践中,风险评估后进行风险管控措施选择时,应先考虑源头的控制,而不是习惯性优先考虑行政措施,比如加强管理、加强检查、加强培训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制定

1.项目部根据风险等级,结合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技术管理、工程管理、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编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2. 主要措施介绍:

(1)工程技术措施:

消除或减弱危害,通过方案实施;对产生或导致危害的设施或场所进行密闭;通过隔离带、栅栏、警戒绳等把人与危险区域隔开;移开或改变方向。

(2)管理控制措施:

减少暴露时间(如异常温度或有害环境);培训;风险转移(共担);安全许可。

(3)个体防护措施:

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耳塞、听力防护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绝缘鞋、呼吸器等

(4)应急控制措施:

应急风险的控制属于“现实风险”控制;重要的是对自身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进行事前的分析和应急准备。

三、注意事项

1.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前应对其进行评审,主要评审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是否使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是否选定的方案是最佳方案等。

2.管控措施有效评审后,认为措施是不可接受的,应调整或补充管控措施,直到风险可接受为止。

3.风险管控的最终目的是消除风险,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是风险管控的一个环节,最重要的是各项管控措施能够落实到位,现实是制定的管控措施束之高阁,其根本原因是没有指定具体的落实责任人,并建立考核机制,因此每项控制措施必须明确指定人员落实,落实情况实施考核、奖罚。

(4)制定控制措施清单,并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隐患排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隐患排查流程

1. 项目制定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规定检查频次、检查方式方法等。成果资料:《xx安全检查制度》、《xx项目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xx项目隐患治理方案》。

2.较大规模的应制定计划,或者隐患排查方案,在每次实施检查前要下发安全检查通知,明确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明确检查分工及检查项目。

3.隐患排查一般分为七至九个步骤,从制定检查计划-实施检查-隐患整改-督导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复查-隐患分析-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等。

4.针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第一步制定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要求,要实行项目领导挂牌督办,下发督办通知单,直至隐患消除。形成《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

5.现场副经理和安全部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按时完成隐患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反馈。形成安全隐患反馈情况,会议记录或者反馈记录等(*)

二、隐患排查要求

1.每个流程都应有相应的记录资料,各资料的表格形式千变万化,不同地方、不同业主又有不同的要求、千差万别,但基本逻辑不会变化,都遵循PDCA闭环管理原则。

2.所有下发的检查文件应有检查人签字和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并且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3. 按照制定的措施,指定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通过安全检查的形式验证整改措施可行性、科学性。安全检查进入下一个循环。形成《安全管控措施清单》或者《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4.根据隐患分析,对反复出现的隐患或者安全管理顽疾召开专题研讨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等,应该从本质安全上考虑,制定措施。形成《xx月度安全隐患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x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会会议纪要》、《x月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

5.每月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的隐患分类分级。形成《安全隐患问题库》、《xx月度安全隐患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

6.按照规定的整改期限,专职安全员复查整改情况,并形成复查资料,可以形成由责任人回复,形成《关于xx隐患的整改回复》,也可以直接形成《关于xx隐患的复查报告》,附复查照片。形成《关于xx隐患的整改回复》、《关于xx隐患的复查报告》等(*)

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互相衔接,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既是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因此,安全隐患排查不能仅仅检查现场的安全隐患,还有排查管理行为方面的隐患,包括查行为,查思想,查管理等。

三、隐患排查分级

1.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节 日常检查

一、日常检查要求

1.一般项目检查为安全员每日巡查,填写安全生产日志和日常隐患排查记录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形成《安全生产日志》、《日常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单》等资料(*)

2.铁路项目及部分地方规定安全日志实行电子版填报,但是安全员在现场检查时,如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仍需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且将隐患拍照或将隐患整改通知上传至“安全管理群”,作为安全履职记录。

3.按照“履职尽责”原则,现场专职安全员原则上无论是否填写电子日志,仍需记录每日安全生产情况和日常工作内容,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二、安全日志填写要求

1.专职安全员必须充分认识填写安全日志的意义,施工安全日志是从工程开始到竣工,由专职安全员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生产和技术活动的连续不断的详实记录。是项目每天安全施工的真实写照,也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原因分析的依据,施工安全日记在整个工程档案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2.施工安全日志是一种记录,它主要记录的是在施工现场已经发生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安全问题和隐患,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的纪录;施工安全日志是一种证据,它是设备设施是否进行了进场验收、安全人员是否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的证明;工安全日志可以起到文件接口的作用,并可以用于追溯出一些其他文件中未能的事情;施工安全日志作为施工自留的施工资料,它所记录的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其他工程文件中显露出来的信息,将来有可能成为判别事情真相的依据。

3.安全日志一般分基本内容、施工内容、主要记事。

(1)基本内容包括了日期、星期、天气的填写;

(2)施工内容包括了施工的分项名称、层段位置、工作班组、工作人数及进度情况;

(3)主要记事包括了①巡检(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情况;②设施用品进场记录(数量、产地、标号、牌号、合格证份数等);③设施验收情况;④设备设施、施工用电、“三宝、四口”防护情况⑤违章操作、事故隐患(或未遂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意见和处理方法;⑥其他特殊情况。

4.安全日志记录要详细得当,如发生了什么事;事情的严重程度;何时发生的;谁干的;谁领谁干的;谁说的;说什么了;谁决定的;决定了什么;在什么地方(或部位)发生的,要求做什么;要求做多少;要求何时完成;要求谁来完成怎么做;已经做了多少;做得合格不合格等等。

第三节 定期检查

一、什么的定期检查

1.项目部安全部门牵头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2.定期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定期安全检查通知单或安全检查;形成《定期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

二、定期安全检查要求

1.定期安全检查由安全总监或安全部长组织开展的一次安全检查,每次检查不能只对现场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仍然按照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原则开展。

2.定期安全检查还应注意与其他部门或者施工队班组相互配合,做到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典型。

3.一般定期检查应建立独立的安全检查记录表,方便与日常安全检查和综合安全检查相区别。

4.定期检查与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程序一致,执行PDCA闭环管理原则,定期检查资料应独立成册。

第三节 专项检查

一、什么是专项检查

1.针对专业技术性强,需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的检查或者针对某一项隐患开展的检查,比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专业检查需要单独组织,也可以与综合检查合并开展。这里把季节性安全检查合并为专项安全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的开展程序与一般安检查的程序是相同的,都实行闭环安全管理。

二、专项检查内容及要求

1.专项安全检查是根据项目特点、季节性、日常隐患反馈等情况制定的检查。

2.专项检查一把包括设备专项安全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检查、营区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吊装作业专项安全检查等等。

3.专项安全检查一般使用检查表法较为合适,提前明确检查项目,到现场逐项对照检查。

第四节 综合检查

一、什么是综合安全检查

1.项目综合检查主要指项目经理带队,各部门参加对施工现场、安全体系进行的一次全面、全员、全覆盖的一次安全体检,使项目管理人员清楚项目整体安全生产形势,了解安全管理动态。

2.综合检查为下一步安全工作要求提供依据,也为下一步施工计划提供支撑。

二、综合检查要求

1.项目上综合检查一般要求项目主管领导参加,各部室派人参加,分包队伍参与,工程部重点检查方案落实情况,设备部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情况,安全部重点检查安全行为、安全防护等方面内容,全员参与,做到全覆盖;形成《关于xx月份的综合检查通知》、《关于xx月份的综合检查通报》。(*)

2.综合检查应提前确定检查人员和检查重点内容,根据情况,综合检查还可以与监理单位共同组织。

3.综合检查切忌不能只对现场开展检查,还要检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安全行为开展情况,安全措施落实,各部室各岗位的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4.综合检查开始前应做好检查分工,明确各自检查范围和检查任务,根据需要还应明确奖罚标准,如经济奖励、公开检讨、约谈等。

5.综合安全检查可以与项目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或安全目标考核一并开展,将检查结果纳入个人安全绩效考核。

安全培训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规划

1.项目部应把安全教育和培训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使适应项目部实际情况。

3.每年年初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下发文件;培训计划中应明确项目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培训计划中应对新进场、转岗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含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作业人员)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

1.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2.组织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岗前、转岗安全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时间学时符合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应全面,包括法律法规、岗位责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应急专项教育、危险源告知、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个人防护技能、现场安全要求、警示教育等内容。

4.安全教育培训后应对人员、师资、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落实改进培训质量的措施,保存相关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2)目录;(3)教育培训通知;(4)签到表(注明队、工班、工种或岗位职位);(5)教育培训讲义或内容;(6)培训照片;(7)成绩单(入场教育、法律法规、应急救援、操作规程要考试);(8)试卷;(9)教育培训评估。

2.根据业主或行业监管部门要求,三级教育卡、培训试题可单独存档,或者按照“一人一档”存档。但是每次培训都应做好上述要求的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作业人员的“一人一档”并不矛盾,是一套互相佐证的文件。

第二节 自身学习

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自身学习

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安全生产法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加强自身业务能力提升。

2.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技术):

(1)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2)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流程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控制措施;

(3)掌握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

(4)与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系统安全、人机工程、安全致因理论等);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标准化体系)相关知识和能力;

(6)消防、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等.

3.安全员应具备的能力要求:

(1)基本的管理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

(2)基本的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

(3)事故调查处理能力;

(4)相应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网络检索能力;

4.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素养

(1)责任感,担当意识,执行力;

(2)正确的安全观;

(3)良好的心态。

(4)严以律己,以身作则。

5.项目专职安全员可通过开展“安全公开课”、“规范天天学”、“安全知识考试”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或方法促进学习。

二、其他人员安全业务培训

1.项目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只有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且合格的才能上岗。

2.管理人员应掌握以下安全生产内容

--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以及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本职工作中存在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本岗位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作用与职责;

--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应掌握的施工现场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涉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特定安全技术特性和规定;

--紧急情况下,预防或减少安全风险、环境影响和现场急救的应急措施。

第三节 岗前培训

一、岗前培训主要内容

1.岗前培训主要包括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转岗或调岗培训等。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3.调整岗位或离岗人员的教育培训

(1)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工程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二、培训学时要求

规范文件名称

从业人员及从业类别

初次培训(学时)

每年再培训(学时)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修正。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2年1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修正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2012年11月21日安委【2012】10号培训时间同上,增加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不少于8小时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

12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花爆烟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8

16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

24

8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花爆烟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

72

20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

车间、班组

新工艺、新技术

有针对性的

新材料、新设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修正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等(作业证有效期6年每3年复审一次)

操作证复审或延期前不少于8个学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008年4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5号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及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种作业(作业证有效期两年,复审合格延期两年)

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发证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不小于24小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1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公布,2011年5月3日修订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每4年复审一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

不少于30学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不少于40学时

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不少于20学时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少于20学时

其他从业人员

不少于15学时,

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

不少于20学时

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班组)

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三、培训开展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讲义及试题由公司编制完成,委托项目开展,根据需要开具培训委托书。

2.项目级培训一般由安全总监或安环部长组织授课,其他人员做好辅助工作,包括会前准备、培训实施以及培训资料整理等。

3.班组培训一般有班组长组织本班组开展,班组安全员或项目安全辅助开展,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

第四节 工前培训

一、班前活动实施

1.建立并不断完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使其具备可操作性,能够指导班组开展相关工前培训教育活动。

2.要认真组织,决不做表面文章。会议时间不宜过长,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作业人员到齐后,班组长布置本班作业施工任务,着重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4.制定班组活动记录表,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范本,指定班组专人填写。

5.所有当班人从业人员应在班前活动上签字。

二、相关要求

1.项目应指定一名安全员监督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并定期传达安全生产知识,对班前活动记录质量及活动效果状况进行检查跟踪。

2.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讲评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3.班前会记录由各班长或者兼职安全员妥善保管,每月底上交到项目部安环部以备检查。

第五节 专项培训

一、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1.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特定情况安全教育培训

1.根据施工进展、关键时期等需开展特定情况下安全教育培训

(1)季节性,如冬季、雨季、夏季、汛台期施工。

(2)重大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抢工期间。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1. 放假归队人员。

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1.作业人员专项教育应包括安全意识培训、安全警示教育、安全技术教育等。安全技术教育应包括分部分项工序安全教育、临时用电安全教育、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教育等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特殊工种的专业安全教育。如电工安全教育、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等。

3.针对管理人员还应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安全业务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安全责任制培训、应急安全培训等。

4.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同样按照培训程序进行考核,并留存好培训档案备查。

安全技术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应当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6.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专项方案基本规定

1.项目应建立安全技术有关制度规定,如《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核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等要素,明确各管理层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的权限。

2.考虑不同的季节性气候对施工作业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而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危害性事故,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林措施。对危险性大、高温期长的建筑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的施工作业安全措施。季节性天气主要是指高温、台风、雨季和冬季。

第二节 安全技术交底

一、交底分类

1.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作业活动中涉及的危险源、作业风险点、相应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向操作者进行讲解和告知,必须具体、明确,要有针对性,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日常性/重复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利用每日班前会,对各班组当日所涉及的分部分项作业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当日临时增加的作业活动,应单独进行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4.对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重复施工、重大变更或不同阶段风险较大的施工项目应重新进行交底,并留存记录。

5.开工前,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

二、分级交底规定

1.工程开工前,由总工负责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向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作业班组长向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4.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得后补。

5.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

6.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规定:

(1)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施工员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方案实施安全交底。

(2)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安全员及各条线管理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应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交底。

(4)作业班组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三、交底档案

1.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内容记录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交底人、安全员、接受交底人留存。

2.项目部应按照分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台账》,并定期更新。

3.安全技术交底

四、改进

交底人应及时对被交底人进行检查,了解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有关人员。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三节 危大方案管理

一、专项方案主要内容

1.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 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 应急处置措施
  •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2.项目应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台账》(*),并定期更新。

3.方案编制常见问题有:章节目录不全、引用依据不全、内容指导性不强、与现场实际不符、验收人员不符、编制审批人员不全不符合要求等。

二、方案编制与审核

1.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18]31号)附件。

2.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并报项目部审批。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项目总工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4.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项目总工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项目部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6.专家论证会后,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项目部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签字。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项目修改后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三、方案交底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方案实施

1. 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18]31号)重新审核和论证。

2.项目部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危大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4.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5.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项目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五、档案管理

项目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安全验收

第一节 进场验收

一、进场验收内容

1.特种设备及机械包含进入施工现场的自有机械设备、分包方及供货方的机械设备及租赁的机械设备。

2.安全防护用品(具)的配备、工装(包括脚手架等)、机具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消防设置、临时用电设施等。

3.新进场队伍需安全生产条件经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参与施工,停工复工前进行验收后方可施工等。场作业队主要要对资质、人员、制度、合同等进行检查验收。

二、进场验收要求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设备物资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技术人员牵头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大型工装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安环部个人防护用品、标识标牌等进行验收签认。

2.机械设备进场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不准将带病残缺的机械投放到施工现场,进场机械设备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3.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齐全的产品。对需要检验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要对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检查,凡经检查安全防护性能失效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检查验收后做好记录,留存检查及验收相关证明材料等备查。

5.所有验收必须经过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并注明是否同意使用或进场。所有进场验收均形成《验收记录表》(*)

第二节 工序验收

一、工序验收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集团公司《安全风险分析管控实施细则》规定的Ⅲ级以上安全风险施工项目。如基坑开挖与支护、降水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及预压、脚手架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破爆**工程、地下暗挖、隧道开挖与支护、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动火作业、限制空间作业、人工挖孔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拆除及起重吊装、营业线站改与拨接施工、邻近营业线路基与桥涵施工、高边坡开挖及加固、临边及洞口防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

二、验收组织

1.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前,由分管副经理组织,工程部、安全、设备物资等有关部门、架子队长、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2.工序所有许可实行动态管理,当发现验收内容有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进行验收。项目部可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如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国家重大事项增加许可次数,但不能减少。

3.工序验收重点对危险源管控、风险评估、事故隐患的治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环境、制度及施工方案的落实,包含极端天气或季节性施工安全方案的落实、机具物料安全使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必要的应急演练等。

第三节 使用验收

一、使用验收内容

1.营区的选址和规划,包括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工人宿舍区选址需经过安全评估,形成《营区选址评估报告》,满足安全条件方可组织施工。

2.营区施工完成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营区要对周边环境、防汛、消防、用电等进行检查,合格后进行签字验收。

3.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各类脚手架、移动式作业平台、竖井门及平面防护设施、悬空卸料平台;临边洞口的屏蔽防护设施和安全平网、立网等。

4.临时用电验收主要指对临时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验收,一般验收配电箱、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等内容。

二、使用验收规定

1.高大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机械设备需在项目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业主安全部门、监理进行验收。

2.安全防护设置涉及项目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的,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资料由专职安全人员按专业归档。

3.施工作业区周围临边洞口的防护措施,由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施工。

4.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具安装完就位后,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验收内容为:各保险、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配电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5.临时用电验收资料主要包括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技术交底资料。

③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④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⑤定期检(复)查表(每月进行一次)。

⑥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临时用电除使用前验收外,电工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度,并记录,达不到要求应更换。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电工应将每天巡视、维修情况作详细记录,巡查内容包括:配电线路、配电设备、用电设备等,并填写记录。

7.营区应重点验收临时用电、临时用水、食堂安全、职业卫生健康安全、消防安全等。

8.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验收记录和台帐。

应急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应急安全管理

1.项目部应制定《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的管理,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进行规定,对应急演练流程进行规定。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包括管理人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3.应急机构: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甲方、监理单位、承包方人员组成;承包方成立应急机构,确保应急队伍人员充足,明确分工和职责。

4.预案编制:承包方针对项目施工特点,编制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备案;监理单位对承包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物资装备情况进行审查,并督促修订和完善。

5.物资保障:项目部和承包方均应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充足有效,定期维护和检查。

6.应急预案备案:应急管理部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7.应急培训

项目部要加强应急培训管理,将应急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和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项目管理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从业人员等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

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培训内容:

(1)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2)相关应急预案。

(3)应急职责、应急响应及其实施程序。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与后果预测,应急对策与防护措施。

(5)应急设施、设备、器材的性能与使用方法。

(6)应急救援知识与技能,个人防护、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

二、应急分类

1.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项目编制应急预案应建立台账,分类管理。

2.项目部应根据辨识的危大工程或Ⅲ级及以上的风险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2.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预案体系、响应分级、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应急保障、应急培训、预案演练等,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3.专项预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的救援预案。具体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四大类型。

4. 自然灾害类: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含暴雨、雷电、龙卷风等)、洪水、大雾,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编制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防大雾应急预案、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防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

5. 事故灾难类:编制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大型施工机械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

6. 公共卫生事件类: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件等应急预案。

7. 社会安全事件类: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编制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应急预案。

8. 在专项预案基础上,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共同进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二节 编制审核

一、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88号)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指南》(AQ/T9007-2011)
  • 地方性有关应急管理规定

二、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1.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要求组织编制。

有限空间安全指导手册,项目申报指导手册

有限空间安全指导手册,项目申报指导手册

2.综合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区别

(1)启动机制不同。小事故发生时,由项目、施工队或班组成员根据事故发展自行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主管领导或者项目经理根据事故发展启动,必要时还要报告请求政府的抢险救援。

(2)针对的事故程度不同。小事故发生时,采取措施后不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就应该启动事故救援预案。

三、编制要求

除满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外,还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8号令要求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7)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四、应急预案评审

1. 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2. 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3.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有限空间安全指导手册,项目申报指导手册

4.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5.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6.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五、应急预案修订

应急预案应每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要有记录并且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在一个月内予以调整修订:

(一)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或者变更。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变更。

(三)单位、部门或者岗位发生较大变化。

(四)地域、环境、气候、工艺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

(五)施工内容增加或者发生变化。

(六)应急演练过程中或者实际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应急预案存在问题。

(七)其他原因。

第三节 应急演练

一、演练计划

1.每年初项目应根据安全风险,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编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2. 明确演练的形式、内容、频次、日程、经费等。

二、演练要求

1.应急演练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的相关要求,具体包括演练形式、范围、频次、内容、评估、总结等内容。

2.应急演练可以采取现场模拟实战演练或桌面演练等多种方式。演练要考虑本单位面对的各种突发事件风险,重点针对易发事件和主要灾害的薄弱环节开展。演练方式和内容要具有一定的覆盖面。

3.项目部每一年对本项目主要预案演练一遍。生产现场重要场所、设施和岗位每半年对现场处置方案全面演练一遍。

4.演练前要制定演练方案或演练脚本,明确演练目的和演练目标。必要时,组织演练评审,演练动员和演练前的培训等。

5.演练的主要目的有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科普宣教等。演练本着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着眼实战、讲求实效;心组织、确保安全;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的原则开展。

6.应急演练要聘请或者指定评估人员组成评估组,通过拍照、录像、表格记录等方法,对应急演练准备、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应急演练效果等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可以由相应领域内的专家、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担任,也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

7.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一周前公示告知。

三、演练总结

1. 应急演练结束后,应组织现场点评。由应急演练组织者、控制人员、主要演练人员和评估人员参加的讲评会,由评估人员对演练执行情况、应急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参演队伍及人员的表现、演练预案和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应急演练中暴露的主要问题等进行讲评。

2. 应急演练结束后要组织演练综合和评估。评估组要汇总评估人员的评估资料,撰写评估总结报告,重点对应急演练的准备和策划、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

3.应急演练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演练的背景信息。

(2)对应急演练准备的评估。

(3)对应急演练策划与应急演练方案的评估。

(4)对应急演练组织、预警、应急响应、决策与指挥、处置与救援、应急演练效果的评估。

(5)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对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方面的改进建议。

(7)对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方面的建议。

4.对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演练组织单位(或者部门)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第四节 应急储备

一、兼职应急队伍管理

1.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可以与邻近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2.兼职应急队伍应以文件形式明确,并定期组织培训等相关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物资储备及检查

1.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定额储备管理办法,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应急物资储备到位、调运顺畅、资源共享、动态管理。

2.项目应指定部门(物资设备部或安环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3.项目应明确应急物资申请、购买、验收、检查等相关程序和具体负责部门及责任人。一般规定应急物资由安环部或设备物资部人员负责验收、管理、保养、维修和发放,应急物资严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发生突发事故方能使用。

4.项目应在施工现场建立应急物资仓库,应急物资进库前应组织验收,并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台账(*),台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现有的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放置地点。

(2)联防区域内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位置。

(3)周边可利用的社会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及位置。

5.要将应急体系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满足应急预案制定与修订、应急培训与演练以及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要求,保证抢险救灾、恢复和重建所需的资金投入。

6.施工现场常用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参考)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水泵

2

2

消防水带

250

3

医药箱

1

4

强光手电

10

5

头灯

10

6

扩音器

2

7

灭火器

20

8

铁楸

100

9

消防铲

5

10

消防斧

5

11

消防水桶

5

12

雨鞋

10

13

雨衣雨裤

10

14

救生圈

5

15

救生衣

5

16

编织袋

1000

17

手推车

1

18

绝缘杆

2

19

绝缘鞋

5

20

绝缘手套

5

21

安全帽

10

22

警戒带

10

23

安全绳

100

24

撬棍

5

25

千斤顶

2

26

担架

2

27

三级开关箱

1

28

安全带

10

29

对讲机

2

30

双块水泥

5

31

木楔

20

32

棉纱

20

公斤

33

有害气体检测仪

1

34

防毒面具

5

7.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等重新购置,一般规定由设备物资部提出申请,安环保部审核后重新购置。

8.应建立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是否存在损坏或过期现象,并定期维护保养,留存检查和维护保养过程记录(*)

事故管理

第一节 险性事件

一、定义

险性事件也称为“事故苗头”或者“未遂事件”,一般指因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或者违反劳动纪律发生的安全质量事件或管理不当对人员构成威胁或伤害事件,该事件已构成事实,且具备下列条件

1、该事件已造成轻微财产损失,该损失轻微,尚未构成安全质量事故评定标准,但在项目范围内已造成不良影响。如起重设备违反操作规程碰撞到防护栏杆或者其他设备设施则可定为“安全事故苗头”;

2、该事件已造成人员一般轻伤及以下伤害。如因机械设备防护不到位造成人员擦伤,割伤等轻伤;人员高处坠落造成轻微伤害等情形。

3、该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但是因项目管理原因,对管理人员构成人身威胁。如施工队伍威胁项目部人员等情形。

4、该事件的发生,在项目部范围内形成较坏的影响的其他情形。如醉酒闹事、打架斗殴等情形。

二、分类

按轻重程度划分为:损工事件、限工事件、医疗事件、急救箱事件。

损工事件:因工作受伤,导致下一工作日无法工作的情况(下一工作日适逢节假日、计划性休息或休假时,应按休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能否正常工作为准)。

限工事件:因工作受伤,导致下一工作日只能做其部分工作,或不能工作一个完整班次的情况。

医疗事件:需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治疗的伤害事件,并且不影响下一班次的工作。

急救(箱)事件:仅需一般性处理,不需其他医疗治理的情况。

三、处理原则

险性事件的处理原则,构成险性事件的条件,必须按事故进行处理,建立未遂事故记录档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事故分析。查清原因,定出防范措施。

四、处置程序

1.发生事故苗头事件后,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取证。

2.对事件原因进行分析,认定性质,责任分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3.对“事故苗头”事件形成通报,全体人员接受教育。

五、报告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苗头后,知情人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总监(安全长),安全总监(安全长)第一时间同时报项目经理,项目部启动问责程序,一周内处理完毕并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2.发生质量事故苗头后,知情人立即报告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第一时间同时报项目经理,项目部启动问责程序,一周内处理完毕并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六、追责问责

1、各单位对“事故苗头”相关责任人处罚措施有: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做书面检查、经济处罚、调离岗位、降职、停职、项目辞退、*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各单位对“事故苗头”事件相关责任劳务队(班组)追责措施有:经济处罚、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减少施工份额、清退出场、建议列入劳务队黑名单等。

3.明知道本岗位存在未遂事故、事件但未及时报告而由此发生的事故要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二节 事故处理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同时逐级上报到公司。

2.轻伤、重伤一般事故:项目部立即电话向公司安环部报告,并在 1 天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到公司安环部。

3.一般死亡及以上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于1 小时内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发生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以事故快速报送书的形式报送公司。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事故单位及所属项目部应先直接以电话形式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再以书面形式上报。

5.项目部应在公司安全生产月度报表中定期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月报表、年报表。月报表在次月 4 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 1 月 15 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

有限空间安全指导手册,项目申报指导手册

二、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 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2.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的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3. 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或安全生产副经理召集有关人员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伤事故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事故处理

1.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处理权限,分级负责。按 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

2.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处理,并报公司备案。重伤事故由公司进行处理。死亡事故的处理,由公司根据内部事故调查组的结论,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安委会会议讨论批准后执行。

3. 为了保证事故责任追究的时效性,项目部应以内部事故调查组的结论为依据,及时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如果处理结果与地方政府对事故处理的后期批复意见原则上有较大出入时可进行调整。

4.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警示各级领导,教育广大员工,项目部要在事故结案后及时编制案例,通过案例教育,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将案例报送公司。

安全自评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定义

1.安全自评指项目部阶段性和竣工后按照股份公司安监网[2021] 613号通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办法)》,对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分包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基础建设、日常工作落实七方面内容,总结已开展的具体工作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做出客观自评。

2.安全自评价的目的是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了解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3.自评内容按照股份公司办法执行。

二、自评要求

1.采取自查自评和评定审查的方式进行。自查自评以项目部为主,公司审查为辅。公司每年对项目的年度自评工作重点审查,并作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评优评价的依据。

2.安全生产工作自评要实事求是总结创新性、针对性的具体做法,力求简明扼要。

3.项目部被评价单位当年出现下列情形时,视情降低评定等级:

(1)在安全工作评价中弄虚作假的;

(2)对国家有关部门、股份公司开展的安全检查、督查提出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3)因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发函约谈公司领导、或要求公司督促整改的。

4.项目安全生产自评价实行100分制,各阶段评价和综合评价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5.各阶段评价按下列计分划分等级:

(1)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良;

(2)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

(3)70分以下或必评阶段漏评的为不合格。

6.年度评价以各阶段评价分数的平均分作为综合评价得分,公司结合项目施工期间安全事故、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最终确定工程项目综合评价结果。

第二节 年度自评

一、自评组织

1.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技术经理、外施队长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自评小组。

2. 自评小组按照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项目经理批准。负责对自评报告结果监督落实跟踪验证。

3.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切勿由安环部人员闭门造车,胡乱编造。

二、公司审核

1.公司对各项目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发现不认真开展的,前后矛盾的项目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资料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定义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要求,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所收集、整理得到的资料,真实记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痕迹记录到企业安全管理资料中,并作为企业标准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安全资料管理原则

内业资料整理遵循“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完整”的原则,即:

(1)及时:及时填写,及时签字,及时整理,及时归档。

(2)准确:内容准确无误,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真实:与实际相符合,不弄虚作假,真实可信。

(4)规范:填写规范,保管规范。

(5)完整:资料填写要完整、系统,符合相关要求。

二、安全资料管理规定

1.内业资料要分类明确、卷内目录详尽,及时归档。所有资料(含图纸)必须及时做好收文、发文和借阅登记。

2. 所有资料都必须分类建档,按顺序装盒装柜管理,建立资料总台帐、卷内目录。

3.资料管理人员要加强自我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能力,不断满足项目施工的需要和档案管理的要求。

4.资料管理人员如发生调整时,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形成必要的资料移交记录,确保内业资料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5. 内业资料应结合月度综合检查,进行一次检查考评,遇有特殊情况,随时进行专项或重点检查,并做出详细记录。

三、安全资料内容

具体见《安全标准化资料台账》

第二节 收集归档

一、明确责任

1.项目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归档、整理工作。

1.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项目指定人员负责,并非专职安全资料员,可由安全员兼任。

2.负责现场的安全员必须及时提供安全日志、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培训记录、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安全验收等动态管控资料,其他项目部门,如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必须及时提供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证明资料,以确保安全资料的完整性。

3. 安全资料的相关验收、检查、交底、培训等手续签字等必须齐全,禁止一人多签或他人代签,验收检查结果及结论必须先定量、后定性,不得有笼统语言,不得用含糊词语加以修饰,不得用模棱两可的结论。

二、具体要求

1.各类资料应建立资料台账,并不断完善,动态更新,做到及时、清晰,具有可塑性。各类台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在内,更新时间不应超过3天。每个档案盒应设置卷内目录等。

2.安全内业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等有关的“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中的检查项目名称顺序排列。

3.安全档案整理应急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对于不需要动态更新的或者组卷完成的纸质归档文件还可以修整、装订、编页、装盒等。电子文件应按照顺序排列,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协调统一,便于查找。

4.部分安全文件需要编号的,不应留有空白,应及时做好档案编号,并应遵循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扩充性、简单性原则。

5.安全档案应统一档案盒和盒脊的格式及外形尺寸,做到整齐划一,不遗漏。

6.资料采用活页形式,是为了便于编制工作的需要,装订时可以分类进行。对于常用的表格(如安全检查记录表、各类验收记录等)可以另行使用同样规格的纸张复印。

7.对现场的检查、验收的记录,必须尽量按照“先定量、后定性”的原则进行,即现场的实际情况有具体数据的,必须填写实际数据;对无法填写清数据的,才可以用文字说明。

8.必须按照本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将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力求做到归档清晰、分类编码、查找方便,并保证它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可溯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