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部分
考点一: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1.机械性危险:包括与机器、机器零部件(包括加工材料夹紧机构)或其表面、工具、工件、载荷、 飞射的固体或流体物料有关的可能会导致挤压、剪切、碰撞、切割或切断、缠绕、碾压、吸入或卷入、 冲击、刺伤或刺穿、摩擦或磨损、抛出、绊倒和跌落、高压流体喷射等危险。 2.非机械性危险:主要包括电气危险(如电击、电伤)、温度危险(如灼烫、冷冻)、噪声危险、 振动危险、辐射危险(如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未履行安全人机工程学 原则而产生的危险等。
考点二:转动的危险部位及其防护
1.转动轴(无凸起):在光轴的暴露部分安装一个松散的、与轴具有 12mm 净距的护套。
2.转动轴(有凸起):利用固定式防护罩进行全面封闭。
3.对旋式轧辊:采用钳型防护罩进行防护。
4.牵引辊:安装钳型条,通过减少间隙来提供保护。
5.辊式输送机(辊轴交替驱动):在驱动轴的下游安装防护罩。如果所有的辊轴都被驱动,将不存 在卷入的危险,故无须安装防护装置。 6.轴流风扇(机):开放式叶片是危险的,需要使用防护网来进行防护。
7.径流通风机:通向风扇的进风口应该被一定长度的导管所保护,并且其入口应覆盖防护网。
8.啮合齿轮:应使用固定式防护罩进行全面的保护。
9.旋转的有辐轮:当有辐轮附属于一个转动轴时,可以利用一个金属盘片填充有辐轮来提供防护, 也可以在手轮上安装一个弹簧离合器,使轴能够自由转动。 10.砂轮机:除了其磨削区域附近,均应加以密闭来提供防护。在其防护罩上应标出砂轮旋转的方 向和最高线速度等技术参数。
11.旋转的刀具:旋转的刀具应在机器内部。并使用背板防护。
考点三:转动和直线运动的危险部位
1.齿条和齿轮:应利用固定式防护罩将齿条和齿轮全部封闭起来。
2.皮带传动
1)危险区:皮带接头及皮带进入到皮带轮的部位。
2)防护措施:能够散热的焊接金属网。皮带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可采用金属骨架的防护网,与皮带的 距离不应小于 50mm。
离地面 2m 以上也应防护:
①皮带轮中心距在 3m 以上;
②皮带宽度在 15cm 以上;
③皮带回转速度在 9m/min 以上。
考点四:安全技术措施的“三步法” 第一步:本质安全设计措施(直接) 1.合理的结构型式
2.限制机械应力以保证足够的抗破坏能力
3.使用本质安全的工艺过程和动力源
4.控制系统的安全设计
5.材料和物质的安全性
6.机械的可靠性设计和维修性设计
7.遵循安全人机工程学的原则 第二步:安全防护措施(间接) 1.防护装置:壳、罩、屏、门等物理屏障
2.保护装置:通过自身的结构功能限制危险 第三步:安全信息的使用
1.信息的使用原则 依次采用安全色、安全标志、警报信号、警报器,图形符合和安全标志应优先于文字信息。
采用的安全信息优先使用视觉信号。 2.安全色【常识】
|
颜色 |
含义 |
|
|
红 |
危险/禁止 |
紧急 |
|
黄 |
注意、警告 |
异常 |
|
绿 |
安全 |
正常 |
|
蓝 |
执行 |
强制性 |
3、安全标志
①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②安全标志应满足的要求: a:标志牌的设置位置:醒目地方和明亮环境。
b:多个安全标志在一起设置。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机械设备易发生危险的相应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
考点五:机械制造生产场所安全技术
1、 通道
(1)车间横向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2000mm;机床之间的次要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 1000mm。
(3)主要人流与货流通道的出入口分开设置;车间厂房出入口不少于 2 个。 2、设备布置及安全防护措施
机床设备安全距离
|
项目(尺寸或质量) |
小型机床 (<6m) |
中型机床 (6~12m) |
大型机床 (>12m 或>10t) |
特大型机床 (>30t) |
|
操作面间距离 |
1.1 |
1.3 |
1.5 |
1.8 |
|
机床后面、侧面离墙柱 |
0.8 |
1 |
1 |
1 |
|
操作面离墙柱 |
1.3 |
1.5 |
1.8 |
2.0 |
(1)重型机床高于 500mm 的操作平台周围应设高度不低于 1050mm 的防护栏杆。
(2)高噪声设备宜相对集中,并应布置在厂房的端头,尽可能设置隔声窗或隔声走廊等 3、采光照明
应优先利用天然光,辅助以人工光,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 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的照度一般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度值的 10%。
水平疏散通道不应低于 1lx ,垂直疏散区域不应低于 5Ix 。 4、物资堆放
1)白班存放为每班加工量的 1.5 倍,夜班存放为加工量的 2.5 倍。
2)当直接存放在地面上时,堆垛高度不应超过 1.4m,且高与底边长之比不应大于 3。
考点六:金属切削机床及砂轮机安全技术
|
考点 |
要点 |
|
主要危险 |
1)机械危险;2)电气危险;3)热危险;4)噪声危害;5)振动危害; |
|
6)辐射危险:电弧、激光、电火花、电磁干扰 |
|
|
7)物质和材料产生的危险:有害液体、气体、烟雾、油雾和粉尘、火灾爆炸、 |
|
|
生物微生物、发霉变质 |
|
|
8)设计时忽视人机工程学产生的危险 |
|
|
9)故障、能量供应中断、机械零件破损及其他功能紊乱造成的危险 |
|
|
10)安全措施错误、安全装置缺陷或定位不当 |
|
|
安全措施 |
1)有可能造成缠绕、吸入或卷入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应予以封闭、 |
|
设置防护装置或使用信息提示。 |
|
|
2)作业上方有物料传输装置以及上方可能有坠落物件的下方,应设置防护廊、 |
|
|
防护棚、防护网等防护。 |
|
|
3)运动部件与运动部件、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不应存在挤压危险和剪 |
|
|
切危险。 |
|
|
4)运动部件在有限滑轨运行或有行程距离要求的,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
|
|
5)对于有惯性冲击的机动往复运动部件,应设置缓冲装置。 |
|
|
6)对于可能超负荷发生部件损坏而造成伤害的,应设置超负荷保护装置。 |
|
|
7)运动中可能松脱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紧固。 |
|
|
8)对于单向转动的部件应在明显位置标出转动方向,防止反向转动导致危险。 |
9)运动部件不允许同时运动时,其控制机构应联锁,不能实现联锁的,应在
控制机构附近设置警告标志。
考点七:砂轮机安全技术
|
考点 |
要点 |
|
危险因素 |
1)机械伤害;2)噪声危害;3)粉尘危害 |
|
砂轮主轴 |
1)砂轮主轴端部螺纹其旋向须与砂轮工作时旋转方向相反,砂轮机应标明砂轮的旋 |
|
转方向; |
|
|
2)端部螺纹应足够长,切实保证整个螺母旋入压紧(L>1cm); |
|
|
3)主轴螺纹部分须延伸到紧固螺母的压紧面内,但不得超过砂轮最小厚度内孔长度 |
|
|
的 1/2。 |
|
|
砂轮卡盘 |
1)一般用途的砂轮卡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 1/3; |
|
2)切断用砂轮的卡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 1/4; |
|
|
3)卡盘与砂轮侧面的非接触部分应有不小于 1.5mm 的足够间隙。 |
|
|
砂轮防护 |
1)砂轮防护罩的总开口角度应不大于 90°,如果使用砂轮安装轴水平面以下砂轮部 |
|
分加工时,防护罩开口角度可以增大到 125°。而在砂轮安装轴水平面的上方,在任 |
|
|
何情况下防护罩开口角度都应不大于 65°。 |
|
|
2)砂轮卡盘外侧面与砂轮防护罩开口边缘之间的间距一般应不大于 15mm。 |
|
|
3)防护罩上方可调护板与砂轮圆周表面间隙应可调整至 6mm 以下;托架台面与砂 |
|
|
罩 |
轮主轴中心线等高,托架与砂轮圆周表面间隙应小于 3mm。 |
|
4)防护罩的圆周防护部分应能调节或配有可调护板,以补偿砂轮的磨损。砂轮的圆 |
|
|
周表面与防护罩可调护板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 1.6mm。 |
|
|
5)应随时调节工件托架以补偿砂轮的磨损,使工件托架和砂轮间的距离不大于 |
|
|
2mm。 |
|
|
其他要求 |
1)台式、落地砂轮机在空运转条件下,噪声声压级不得超过 80dB。 |
|
2)干式磨削砂轮机应设置吸尘装置,砂轮防护罩应备有吸尘口,带除尘装置的砂轮 |
|
|
机的粉尘浓度不应超过 10mg/m3。 |
|
|
3)砂轮机只可单向旋转,并标有方向。 |
|
|
操作要求 |
1)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超过砂轮的最高工作速度。安装砂轮前应核对砂轮主轴的 |
|
转速,更换新砂轮时应进行必要的验算。 |
|
|
2)应使用砂轮的圆周表面进行磨削作业,不宜使用侧面进行磨削。 |
|
|
3)无论是正常磨削作业、空转试验还是修整砂轮,操作者都应站在砂轮的斜前方位 |
|
|
置,不得站在砂轮正面。 |
|
|
4)禁止多人共用一台砂轮机同时操作。 |
|
|
5)砂轮机的除尘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修,及时清除通风装置管道里的粉尘,保持有 |
|
|
效的通风除尘能力。 |
|
|
6)发生砂轮破坏事故后,必须检查砂轮防护罩是否有损伤,砂轮卡盘有无变形或不 |
平衡,检查砂轮主轴端部螺纹和紧固螺母,合格后方可使用。
考点八:安全人机工程
1.指数大反映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劳动强度小。体力劳动强度按大小分为 4 级。
|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 |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 |
劳动强度 |
|
Ⅰ |
Ⅰ≤15 |
轻 |
|
Ⅱ |
15<Ⅰ≤20 |
中 |
|
Ⅲ |
20<Ⅰ≤25 |
重 |
|
Ⅳ |
Ⅰ>25 |
极重 |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1)I(轻劳动):
①坐姿:手工作业或腿的轻度活动(正常情况下,如打字、缝纫、脚踏开关等)
②立姿:操作仪器,控制、查看设备,上臂用力为主的装配工作 2)II(中等劳动):
手和臂持续动作(如锯木头等);臂和腿的工作(如卡车、拖拉机或建筑设备等运输操作);臂和躯 干的工作(如锻造、风动工具操作、粉刷、间断搬运中等重物、除草、锄田、摘水果和蔬菜等) 3)Ⅲ(重劳动):臂和躯干负荷工作(如搬重物、铲、锤锻、锯刨或凿硬木、割草、挖掘等)
4)IV(极重劳动):大强度的挖掘、搬运,快到极限节律的极强活动。
3.疲劳产生的原因
1)工作条件因素
①劳动制度和生产组织不合理。如作业时间过久、强度过大、速度过快、体位欠佳等。
②机器设备和工具条件差,设计不良。如控制器、显示器不适合于人的心理及生理要求。
③工作环境很差。如照明欠佳,噪声太强,振动、高温、高湿以及空气污染等。
2)作业者本身因素 :①作业者的熟练程度;②操作技巧;③身体素质;④对工作的适应性;⑤营养、 年龄、休息、生活条件及劳动情绪等。
4、消除疲劳的途径
①显示器和控制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人的生理、心理因素。
②通过改变操作内容、*放播**音乐来克服单调乏味的作业。
③改善工作的环境条件。科学地安排环境色彩、环境装饰及作业场所布局,保证合理的温湿度、充足 的光照等。
④避免超负荷的体力或脑力劳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考点九:电气事故及危害 1、电击
按照发生电击时电气设备的状态:
①直接接触电击:触及正常状态下带电的带电体时(如误触接线端子)发生的电击。
②间接接触电击:是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在故障状态下意外带电的带电体时(如触及漏电设备
的外壳)发生的电击,也称为故障状态下的电击。 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流过人体的途径:
①单线电击:人体站在导电性地面或接地导体上,人体某一部位触及带电导体由接触电压造成的电击。 单线电击是发生最多的触电事故。
②两线电击:不接地状态的人体某两个部位同时触及不同电位的两个导体时由接触电压造成的电击。
其危险程度主要决定于接触电压和人体阻抗。
③跨步电压电击:人体进入地面带电的区域时,两脚之间承受的跨步电压造成的电击。
2、电伤 电弧烧伤:由弧光放电造成的烧伤,是最危险的电伤。高压电弧和低压电弧都能造成严重的烧伤,高 压电弧的烧伤更为严重一些。 电流灼伤:电流通过人体由电能转换成热能造成的伤害。电流越大、通电时间越长、电流途径上的电 阻越大,灼伤越重。
皮肤金属化:电弧使金属熔化、气化,金属微粒渗入皮肤造成伤害。 电烙印:电流通过人体,人体与带电体接触部位留下永久斑痕。 电气机械性伤害:是电流作用于人体时,由于中枢神经强烈反射和肌肉强烈收缩等作用造成的机体组 织断裂、骨折等伤害。
电光眼:由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
考点十:绝缘破坏
1.绝缘击穿
1)气体(会很快恢复):由碰撞电离导致的电击穿。
2)液体(只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复):击穿特性与其纯净程度有关。纯净液体的击穿也是由碰撞电 离最后导致的电击穿。其击穿强度比气体高。
3)固体(失去原有性能):
①电击穿:碰撞电离导致的击穿。作用时间短、击穿电压高。
②热击穿:固体绝缘温度上升、局部熔化、烧焦或烧裂导致的击穿。电压作用时间较长,而击穿电压 较低。
③电化学击穿:由于电离、发热和化学反应等因素综合作用造成的击穿。电压作用时间很长、击穿电 压往往很低。
④放电击穿:在强电场作用下,内部气泡首先发生碰撞电离而放电,继而加热其他杂质,使之气化形 成气泡,由气泡放电进一步发展导致的击穿。
2.绝缘老化 绝缘材料在运行过程中受到热、电、光、氧、机械力、微生物等因素的长期作用,发生一系列不可逆
的物理化学变化,导致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的劣化。 3.绝缘损坏
绝缘材料受到外界腐蚀性液体、气体、蒸气、潮气、粉尘的污染和侵蚀,以及受到外界热源、机械力、
生物因素的作用,失去电气性能、力学性能的现象。
考点十一:触电防护技术——屏护和间距
|
考点 |
要点 |
|
屏护 |
(1)遮栏高度不应小于 1.7m,下部边缘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0.1m。户内栅栏高 |
|
度不应小于 1.2m;户外栅栏高度不应小于 1.5m。 |
|
|
(2)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必须接地(接零)。 |
|
|
(3)遮栏、栅栏等屏护装置上应挂标示牌。出入口的门上应根据需要安装信号装 |
|
|
置和联锁装置。 |
|
|
间距 |
(1)在低压作业中,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 0.1m。 |
|
(2)在 10kV 作业中,无遮拦时,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 |
|
|
0.7m;有遮拦时,遮栏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35m。 |
|
|
(3)架空线路应避免跨越建筑物,架空线路不应跨越可燃材料屋顶的建筑物。 |
|
|
(4)导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如下表所示 |
|
|
(5)架空线路应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有火灾危险的厂房保持必需的防火间距。 |
|
|
(6)架空线路断线接地时,为了防止跨步电压伤人,在离接地点 4~8m 范围内, |
|
|
不能随意进入。 |
考点十二:触电防护技术——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
线路电压(kV) |
≤1 |
10 |
35 |
|
垂直距离(m) |
2.5 |
3.0 |
4.0 |
|
水平距离(m) |
1.0 |
1.5 |
3.0 |
(一)接地保护
1. IT 系统(即保护接地系统)
IT 系统即保护接地系统。字母 I 表示配电网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字母 T 表示电气设备外壳直接接 地。
(1)原理:通过低电阻接地,漏电状态并未因保护接地而消失。把故障电压限制在安全范围以内。
(2)范围:保护接地适用于各种不接地配电网。 2.TT 系统(中性点工作接地)
(1)第一个字母 T 表示的就是电源是直接接地的;第二个字母 T 指的是外壳接地。
(2)原理:一相漏电,故障电流经接地电阻和工作电阻构成回路,能够降低漏电电压,但不能降至


安全范围。
(3)采用 TT 系统时,TT 系统中应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故障的漏电保护装置(剩余电流保装置)。 TT 系统主要用于低压用户,即用于未装备配电变压器,从外面引进低压电源的小型用户。
(二)接零保护
1、TN 系统分为 TN-S,TN-C-S,TN-C 三种方式。
TN-S 系统是保护零线与中性线完全分开的系统;TN–C-S 系统是干线部分的前一段保护零线与中性 线共用,后一段保护零线与中性线分开的系统;TN-C 系统是干线部分保护零线与中性线完全共用的 系统。
2、保护接零应用范围
(1)TN-S 系统安全性能最好。可用于有爆炸危险,或火灾危险性较大,或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 宜用于有独立附设变电站的车间。
(2)TN-C-S 系统宜用于厂内设有总变电站,厂内低压配电的场所及非生产性楼房。
(3)TN-C 系统可用于无爆炸危险、火灾危险性不大、用电设备较少、用电线路简单且安全条件较 好的场所。
3、应用保护接零的安全要求:
1)在同一接零系统中,一般不允许部分或个别设备只接地、不接零的做法。如确有困难,个别 设备无法接零而只能接地时,则该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2)重复接地合格。重复接地指 PE 线或 PEN 线上除工作接地以外的其他点再次接地。重复接地
的安全作用是:
(1)减轻 PE 线和 PEN 线断开或接触不良的危险性;
(2)进一步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
(3)缩短漏电故障持续时间;
(4)改善架空线路的防雷性能。
每一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 10Ω;在低压工作接地的接地电阻允许不超过 10Ω的场合,
每一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允许不超过 30Ω,但不得少于 3 处。 3)PE 线和 PEN 线上不得安装单极开关和熔断器。
4)保护导体截面面积合格。有机械防护的 PE 线不得小于 2.5mm2,没有机械防护的不得小于
4mm2。铜质 PEN 线截面积不得小于 10mm2,铝质的不得小于 16mm2。
考点十三:双重绝缘、安全电压和漏电保护
|
考点 |
要点 |
|
双重绝缘 |
【结构】 |
|
双重绝缘是强化的绝缘结构,包括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两种类型。 |
|
|
具有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属于Ⅱ类设备。 |
|
|
【基本条件】 |
|
|
(1)Ⅱ类设备工作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2MΩ,保护绝缘的绝缘电阻不 |
|
|
得低于 5MΩ,加强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7MΩ。 |
|
|
(2)Ⅱ类设备在其明显部位应有“回”形标志。 |
|
|
(3)凡属双重绝缘的设备,不得再行接地或接零。 |
|
|
安全电压 |
(1)特别危险环境的手持电动工具 42V |
|
(2)电击危险环境照明 36V 或 24V |
|
|
(3)金属容器内、隧道、水井、大面积接地导体等,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 |
|
|
环境 12V |
|
|
(4)特殊场所(水下)6V |
|
|
漏电保护 |
必须安装漏电保护的情形 |
|
(1)属于Ⅰ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 |
|
|
(2)生产用的电气设备 |
|
|
(3)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 |
|
|
(4)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 |
|
|
(5)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 |
|
|
(6)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和住宅等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 |
|
|
外的其他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 |
|
|
(7)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电气设备 |
|
|
(8)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
|
|
(9)医院中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 |
考点十四:电气防火防爆技术
1.危险物质: 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物质分为三类 Ⅰ类:矿井甲烷;
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注:Ⅲ类爆炸性物质中,ⅢA 为可燃性飞絮;ⅢB 为非导电性粉尘;ⅢC 为导电性粉尘。 2.爆炸危险环境: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①0 区,指正常运行时持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能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的区域。
②1 区,指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能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的区域。
③2 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能形 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①20 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或长期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②21 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③22 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 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3.爆炸危险区域
1)释放源是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基础,分为连续级释放源、一级释放源和二级释放源。
2)良好的通风标志是混合物中危险物质的浓度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 1/4 以下。
3) 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 0 区; 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 1 区;
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 2 区。 4)如通风良好,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如通风不良,应提*爆高**炸危险区域等级。
5)在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爆高**炸危险区域等级。
4.防爆电气设备
1)保护级别(EPL)
①用于煤矿有甲烷的爆炸性环境中的Ⅰ类设备的 EPL 分为 Ma、Mb 两级。
②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Ⅱ类设备的 EPL 分为 Ga、Gb、Gc 三级。
③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的Ⅲ类设备的 EPL 分为 Da、Db、Dc 三级。
④Ma、Ga、Da 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不会成为点燃源。
⑥Mb、Gb、Db 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正常运行、预期故障时不会成为点燃源。
⑦Gc、Dc 具有“加强”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会点燃。 2)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
隔爆型(d)、 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 正压型(p)、 充油型(o) 、充砂型(q)、
无火花型(n)、 浇封型(m)
考点十五、静电防护技术
(1)环境危险程度控制
①取代易燃介质
②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③减少氧化剂含量等控制所在环境爆炸和火灾危险程度
(2)工艺控制 工艺控制是从材料的选用、摩擦速度或流速的限制、静电松弛过程的增强、附加静电的消除等方面采 取措施,限制和避免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3)接地 接地的主要作用是消除导体上的静电。
(4)增湿
为防止大量带电,相对湿度应在 50%以上。不宜用于消除高温绝缘体上的静电。
(5)抗静电添加剂
(6)静电消除器
考点十六:电气装置安全技术
|
考点 |
要点 |
|
低压电气 |
(1)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 |
|
第一位数字:防固体异物进入或人体接触的等级 |
|
|
第二位数字:防水进入的等级 |
|
|
(2)电气设备触电防护分类 |
|
|
0 类:设备仅依靠基本绝缘来防止触电。设备外壳可以用绝缘材料也可以用金属材 |
|
|
料。0 类设备可以有Ⅱ类结构或Ⅲ类结构的部件。 |
|
|
0Ⅰ类:设备也是依靠基本绝缘来防止触电的,也可以有Ⅱ类结构或Ⅲ类结构的部 |
|
|
件。这种设备的金属外壳上装有接地(零)的端子,不提供带有保护芯线的电源线。 |
|
|
Ⅰ类:设备除依靠基本绝缘外,还有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自设备内部有接地端子 |
|
|
设备 |
引出的专用的保护芯线的带有保护插头的电源线。也可以有Ⅱ类结构或Ⅲ类结构的 |
|
部件。 |
|
|
Ⅱ类:设备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结构。Ⅱ类设备可以有Ⅲ类结构的部件。 |
|
|
Ⅲ类:这种设备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以防止触电。Ⅲ类设备内电压不得高于安全 |
|
|
特低电压。 |
|
|
(3)低压保护电器的特点和性能 |
|
|
【热继电器】只宜用于过载保护,不能用于短路保护。 |
|
|
【熔断器】熔断器可用作短路保护元件;在有冲击电流出现的线路上,熔断器不可 |
|
|
用作过载保护元件。 |
|
|
高压电气 设备 |
(1)变、配电站安全要求 【变、配电站位置】 变、配电站应避开易燃易爆场所;应设在企业的上风侧,并不得设在容易沉积粉尘 |
和纤维的场所;不应设在人员密集的场所。
【建筑结构】 变、配电站各间隔的门应向外开启;门的两面都有配电装置时,门应能向两个方向 开启。
长度超过 7m 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超过 10m 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 长
度大于 8m 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在配电室的两端布置。若两个出口之 间的距离超过 60m,还应增加出口。
【间距、屏护和隔离】 高压装置应有完善的屏护、遮栏。
【通风】 进风口宜在下方,出风口宜在上方。但装有六氟化硫装置的房间,排风系统的出风
口应在下方。
【保护】 油浸式变压器应装有气体保护,干式变压器应装有温控保护等。
(2)变压器
油浸式变压器不但火灾危险性较大,而且还有爆炸危险。 干式变压器没有油箱和变压器油,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火灾、爆炸隐患。
(3)高压开关
①高压断路器必须与高压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串联使用,由断路器接通和分断电 流,由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隔断电源。
②高压负荷开关必须串联有高压熔断器。由熔断器切断短路电流。负荷开关只用来 操作负荷电流。
③隔离开关不具备操作负荷电流的能力。切断电路时必须先拉开断路器,后拉开隔
离开关;接通电路时必须先合上隔离开关,后合上断路器。
考点十七:锅炉安全技术
一、 锅炉安全附件 1.安全阀
(1)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项目包括: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有条件时可以校验回座压力。
(2)安全阀经校验后,应加锁或铅封。
(3)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4)严禁通过任何形式任意提高安全阀整定压力。
(5)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安装在锅筒、集箱的最高位置。
(6)每台锅炉至少应装设两个安全阀(包括锅筒和过热器安全阀),符合下列要求,可以只装设一 个安全阀。
①额定蒸发量≤0.5t/h 的蒸汽锅炉。
②额定蒸发量<4t/h 且装设有可靠超压联锁保护装置的蒸汽锅炉。
③额定热功率≤2.8MW 的热水锅炉。
2.压力表 :压力表用于准确地测量锅炉上所需测量部位压力的大小。
(1)锅炉必须装有与锅筒(锅壳)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
(2)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一般应在工作压力的 1.5-3 倍,最好为 2 倍。
(3)表的刻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
(4)压力表装置齐全(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热水锅炉用的压力表缓冲弯管内径不小于 10mm。压力表应每半年对其校验一次,并铅封完好。
(5)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 2.5 级,A 级锅炉不应低于 1.6 级。
(6)压力表校验后应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并加铅封。 3.水位计:用于显示锅炉内水位的高低
(1)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两只独立的水位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可以只装设 1 个直读式水位表:
• 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 0.5t/h 的锅炉。
• 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 2t/h,且装有一套可靠的水位示控装置的锅炉。
• 装设两套各自独立的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的锅炉。
• 电加热锅炉。
(3)应设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
(4)水位计应设置放水管并接至安全地点;玻璃管式水位计应有防护装置。 二、锅炉使用安全技术
1.锅炉启动步骤
(1)检查准备-上水-烘炉-煮炉-点火升压-暖管与并汽。
(2)上水温度最高不超过 90℃,水温与筒壁温差不超过 50℃ 。 2.点火升压阶段的安全注意事项
(1)防止炉膛爆炸的措施
①点火前用引风机通风或自然通风 5~10min。
②先送风,再投点燃火炬,最后送入燃料。
③一次点火未成功需重新点火时,一定要在点火前给炉膛烟道重新通风,待充分清除可燃物之后再进 行点火操作。
3.停炉
(1)停炉:防止降压降温过快
(2)正常停炉的次序
①先停燃料供应,随之停止送风、减少引风。
②同时逐渐降低负荷,相应减少锅炉上水。此时应维持锅炉中的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炉的注意事项
①燃气、燃油锅炉停火后,引风机至少继续引风 5min 以上。
②待锅内无气压时,开启空气阀,以免锅内因降温形成真空。
③停炉 18-24h,温度降至 70℃以下,方可全部放水。
④无旁通烟道时,应连续经省煤器上水、放水,使用省煤器出口水温低于锅筒压力下饱和温度 20℃。
(4)紧急停炉注意事项
①灭火后立即打开炉门、灰门及烟道挡板,通风冷却。
②锅水冷却 70℃左右允许排水。
③因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给锅炉上水,并不得开启空气阀及安全阀快速降压。
考点十八:气瓶安全技术
一、气瓶附件 1.瓶阀
(1)基本要求
①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且在批准范围内从事瓶阀制造;
②制造单位一般将瓶阀设计成不可拆装的结构(低温绝热瓶阀除外),并且注明瓶阀设计使用年限;
③接触氧或者强氧化性气体的瓶阀应当进行脱脂处理;
(2)瓶阀材料,瓶阀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充装气体接触的金属或者非金属瓶阀材料,与充装气体具有相容性;
②溶解乙炔气瓶阀材料,选用含铜量(质量比)小于 65%的铜合金;
③盛装易燃气体气瓶瓶阀上的手轮,选用阻燃材料制造;
④盛装氧气或者其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瓶阀上的非金属密封材料,具有阻燃性和抗老化性。 2.安全泄压装置
(1)安全泄压装置的类型 易熔塞合金装置:是通过控制温度来控制瓶内的温升压力的,只适用于气瓶,不适用于固定式容器。
①溶解乙炔的易熔塞合金装置, 公称动作温度 100℃。
②除溶解乙炔的其他气瓶, 公称动作温度 70℃。
③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的易熔塞动作温度 110℃。
④公称动作温度为 102.5℃的易熔塞合金装置用于公称工作压力大于 3.45MPa 且不大于 30MPa 的 气瓶。
(2)装设及选用原则
①车用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焊接绝热气瓶、液化气体气瓶集束装置以及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用 大容积气瓶,应当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②盛装剧毒气体、自燃气体的气瓶,禁止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③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不应当单独装设安全阀,盛装高压有毒气体的气瓶应当选用*破爆**片-易熔合金 塞复合装置;
④燃气气瓶和氧气、氮气以及惰性气体气瓶,一般不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⑤盛装易于分解或者聚合的可燃气体、溶解乙炔气体的气瓶,应当装设易熔合金塞装置;
⑥盛装液化天然气以及其他可燃气体的低温绝热气瓶内胆,至少装设 2 只安全阀;盛装其他低温液化 气体的低温绝热气瓶,应当装设*破爆**片装置和安全阀;
⑦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应当装设*破爆**片。
二、气瓶安全使用
1)禁止将盛装气体的气瓶置于人员密集或者靠近热源的场所,禁止使用任何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2)瓶装气体使用者应当购买和使用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气瓶盛装的气体,不得购买和使用超过检验有 效期或者报废的气瓶盛装的气体; 3)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保持气瓶内具有规定的剩余气体压力或者剩余气体重量;
4)运输瓶装气体时,气瓶应当整齐放置;横放时,瓶端应当朝向一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防止 气瓶倾倒;严禁抛、滑、滚、碰、撞、敲击气瓶;吊装气瓶或者气瓶集束装置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 机和金属链绳;
5)储存瓶装气体实瓶时,存放空间温度超过 60℃的,应当采用喷淋等冷却措施;
6)空瓶与实瓶应当分开放置,并且有明显标志;
7)实瓶内气体互相接触会发生反应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分室隔离存放, 并且在附近配有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
三、气瓶的装卸运输
1.吊运时的注意事项
①散装瓶装入集装箱固定牢固,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
②不得使用电磁起重机吊运气瓶。
③不得使用金属链绳*绑捆**后吊运气瓶。
④不得利用气瓶瓶帽吊运气瓶。 2.严禁用叉车、翻斗车或铲车搬运气瓶。
3.在气瓶运输车上应注意的事项:
①氧气瓶不可与可燃气体气瓶同车。
②散装直立气瓶高出栏板部分不应大于气瓶高度的 1/4。
③运输气瓶的车上严禁烟火。
④夏季时气瓶应有防晒措施。 4.不许同车运输的要求
①化学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得同车运输。 氧气、氯气与氢气不得同车运输。 乙炔和液化石油气不得同车运输。
②强氧化气体不准和易燃品、油脂等物品同车运输。 四、定期检验
1.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不含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二甲醚钢瓶)、铝合金无缝气瓶
1)盛装氮、六氟化硫、四氟甲烷、惰性气体的气瓶,每 5 年检验 1 次。
2)盛装腐蚀性气体、海水等腐蚀性环境的气瓶,每 2 年检验 1 次。
3)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 3 年检验 1 次。
4)纯度大于等于 99.999%的剧毒气体(5 年);其他高纯气体(8 年)。
5)盛装混合气体的前款气瓶,其检验周期应当按照混合气体中检验周期最短的气体确定。
2.溶解乙炔气瓶、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每 3 年检验 1 次。
3.低温绝热气瓶(液氧、液氮、液态二氧化碳、液化天然气、液氩)钢瓶每 3 年检验 1 次。
4.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二甲醚钢瓶每 4 年检验 1 次(民用)。
考点十九:压力管道安全技术 一、安全附件装设要求 1.安全附件安装
(1)安全泄放装置应当铅直安装在压力容器液面以上的气相空间部分,或者装设在与压力容器气相 空间相连的管道上。
(2)压力容器与安全泄放装置之间的连接管和管件的通孔,其截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 其接管应当尽量短而直。
(3)压力容器一个连接口上装设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安全泄放装置时 ,则该连接口入口的截面积,
应当至少等于这些安全泄放装置的进口截面积总和。
(4)对易爆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 安全阀或者*破爆** 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妥善处理;毒性介质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5)阀门安装
①安全泄放装置与压力容器之间一般不宜装设截止阀门;
②为实现安全阀的在线校验,可在安全阀门与压力容器之间装设*破爆**片装置;
③如安全泄放装置与压力容器之间装设截止阀门,压力容器正常运行期间截止阀门必须保证全开(加 铅封或者锁定),截止阀门的结构和通径不得妨碍安全泄放装置的安全泄放。 2.安全阀与*破爆**片装置的组合
①*破爆**片的标定*破爆**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
②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略低于*破爆**片的标定*破爆**压力。
③安全阀为一级泄压装置,*破爆**片为二级泄压装置。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
1.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
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 3 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①安全状况 1、2 级的,一般每 6 年检验一次。
②安全状况 3 级的,一般每 3 年至 6 年检验一次。
③安全状况 4 级的,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3 年。
④安全状况 5 级的,应对缺陷进行处理,否不准使用。
2.非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非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 1 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后续:
①安全状况等级为 1 级的,一般每 3 年检验一次。
②安全状况等级为 2 级的,一般每 2 年检验一次。
③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应当监控使用,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1 年。
④安全状况等级为 4 级的,不得继续在当前介质下使用;如果用于其他适合的腐蚀性介质时,应当监
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但是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1 年。
⑤安全状况等级为 5 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三、管道泄漏的紧急处理中,不能带压堵漏的情况
1)毒性极大的介质管道。
2)管道受压元件因裂纹而产生泄漏。
3)管道腐蚀、冲刷壁厚状况不清。
4)由于介质泄漏使螺栓承受高于设计使用温度的管道。
5)泄漏特别严重(当量直径大于 10mm),压力高、介质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的管道。
6)现场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管道。
考点二十: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一、起重机械的检查
(1)年检: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 1 次全面检查。
停用 1 年以上、遇 4 级以上地震、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 9 级以上风力之后 的起重机,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
(2)月检: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钢丝绳 滑轮组、制动器、吊索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
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停用 1 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构,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3)日检: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 全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二、起重机械安全装置
1)起重力矩限制器;2)极限力矩限制器;3)回转限位装置;4)偏斜显示装置;5)抗风防滑装置;
6)防止臂架向后倾翻装置;7)电缆卷筒终端限位装置;8)幅度限位器。 三、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1.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
①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
②起重机上和作业区无相关人员。
③运行范围内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碍物
④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最小安全距离在 0.5m 以上。
⑤流动起重机场地平整,支角牢固稳定。 2)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3)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归零,后关闭总电源,重启前检查。
4)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5)当露天作业风力大于 6 级时,应停止起吊。
2.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司索工主要从事地面工作,如准备吊具、*绑捆**挂钩、摘钩卸载等,多数情况还担任指挥任务。 1)准备吊具
①对吊物的质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 20%选择吊具。
②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绝不可侥幸超载或
使用已报废的吊具。 2)*绑捆**吊物
①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
②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防止超载。
③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绑捆** 不得混吊。
④被捆扎部位毛刺磨平,尖棱利角应加衬垫。
⑤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 3)挂钩起钩
①吊钩应位于被吊物重心正上方, 不准斜拉斜吊。
②吊物高大需要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
③挂钩要坚持“*不五**挂”。将安全隐患消除在挂钩前:
• 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
• 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
• 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
• 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
• 包装松散*绑捆**不良不挂
④当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由一专人负责指挥。所有人员都在安全位置后,方可发起钩信号。 起钩时,地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翻、坠落可波及的地方;作业场地为斜面,撤离人员则应站在斜面 上方。
4)摘钩卸载
① 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
②确认所有绳索从钩上卸下再起钩,不得抖绳摘索,不得利用起重机抽索。
考点二十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检查
1)年检:每年对所有在用车辆至少进行 1 次全面检查。停用 1 年以上、发生重大车辆事故等的车辆, 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2)月检: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重要零部件(吊具、货叉、铲、斗及辅具)的状 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动力系统和控制器 等。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车辆,使用前也应做检查。 3)日检: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的安全 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没有轨道)
二、叉车使用安全技术
1)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 100mm 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 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
5)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6)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 方可行驶。 7)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 业。
8)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考点二十二:火灾事故机理
1.火灾基本概念及参数
1)引燃能:指释放能够触发初始燃烧化学反应的能量,也叫最小点火能。
2)着火延滞期:也称着火诱导期或感应期,指可燃性物质和助燃气体的混合物在高温下从开始暴露 到起火的时间或混合气着火前自动加热的时间,在燃烧过程中又称为着火延滞期或着火落后期。 3)闪点:一般情况下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4)燃点:燃点(着火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5)自燃点:液体和固体可燃物受热分解并析出的可燃气体挥发物越多,其自燃点越低;固体可燃物 粉碎得越细,其自燃点越低。
6)热分解温度 :固体的热分解温度越低,燃点也低,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2.火灾分类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例如:木材、棉、毛、麻、纸。
B 类火灾(液体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例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 C 类火灾(气体火灾) 例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 类火灾(金属火灾) 例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E 类火灾(带电火灾) 例如:发电机、电缆、家用电器等。
F 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烹饪物火灾) 例如:动植物油脂等。
考点二十三:爆炸基础知识
1.按照爆炸的能量来源分类
1)物理爆炸:蒸汽锅炉爆炸、轮胎爆炸、压力容器爆炸、水的大量急剧气化
2)化学爆炸:
①*药炸**爆炸
②可燃气体爆炸:混合气体爆炸、气体分解爆炸
③可燃粉尘爆炸 2.气相爆炸类别
1)混合气体爆炸: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混合。例如:空气和氢气、丙烷、*醚乙**混合
2)气体的分解爆炸:单一气体分解。例如:乙炔、乙烯、氯乙烯的分解
3)粉尘爆炸:空气中飞散的易燃性粉尘剧烈燃烧。例如:铝粉、*粉镁**、亚麻、淀粉
4)喷雾爆炸:空气中易燃液体被喷成雾状物。例如:油压机喷出的油雾、喷漆
3.液相、固相爆炸类别
1)混合危险物质爆炸: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混合。例如:硝酸和油脂、液氧和煤粉、高锰酸钾 和浓酸;无水顺*烯丁**二酸和烧碱。 2)蒸汽爆炸:过热引发快速蒸发。例如:熔融的矿渣与水接触,钢水与水混合产生蒸汽爆炸。
3)易爆化合物:有机过氧化物、硝基化合物燃烧或化合物分解。例如:丁酮过氧化物、三硝基甲苯、 *化甘硝**油的爆炸;乙炔铜的爆炸。 4)导线爆炸:过载电流使导线过热,金属迅速气化。例如:导线因电流短路或过载(气化)引起的 爆炸。 5)固相转化时造成的爆炸:固相相互转化放热,造成空气急速膨胀。例如:无定形锑转化结成结晶 锑时,放热造成爆炸。
考点二十四:可燃气体爆炸与爆炸极限
1.分解爆炸性气体爆炸 某些气体即使在没有氧气的条件下,也能被点燃爆炸。如乙炔、乙烯、环氧乙烷,其他的还有臭氧、 联氨、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丙二烯、四氟乙烯等。
2.可燃性混合气体爆炸
1)可燃性混合气体与爆炸性混合气体难以严格区分。由于条件不同,有时发生燃烧,有时发生爆炸, 在一定条件下两者也可能转化。
2)燃烧与化学爆炸区别为燃烧反应(氧化反应)速度不同。
3.物质爆炸浓度极限 能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能发生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爆炸上限、下限之差与爆炸下限浓度比值表示危险度:
①H(体积分数)=(L 上一 L 下)/L 下
②H(质量分数)=(Y 上 一 Y 下)/Y 下
一般来说,H 越大,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危险性越大。
考点二十五:粉尘爆炸
1.特点
(1)粉尘爆炸速度或爆炸压力上升速度比爆炸气体小,但燃烧时间长,产生的能量大,破坏程度大。
(2)爆炸感应期较长。
(3)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
(4)中毒的危险。 粉尘爆炸过程与可燃气爆炸相似,但有两点区别: 一是粉尘爆炸所需的发火能要大得多; 二是在可燃气爆炸中,促使温度上升的传热方式主要是热传导; 而在粉尘爆炸中,热辐射的作用大。
2.特性及影响因素 粉尘粒度越细,分散度越高,可燃气体和氧的含量越大,火源强度、初始温度越高,湿度越低,惰性 粉尘及灰分越少,爆炸极限范围越大,粉尘爆炸危险性也就越大。 当粉尘粒度越细,接触表面越大,则反应速度越快,爆炸上升速率就越大。
考点二十六:点火源及其控制 一、常见的点火源:明火、摩擦和撞击、电气设备、静电和雷电放电、化学能和太阳能。 二、明火
1.加热用火的控制
1)要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设备,而宜采用热水或其他介质间接加热。
2)明火加热的设备,应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气体或蒸气的工艺设备和储罐区,并应布置在其上风向或 侧风向。
3)对于有飞溅火花的加热装置,应布置在上述设备的侧风向。
4)存在一个以上的明火设备,应集中于装置的边缘。如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密闭且附近不得存放 可燃物质。
5)工作结束时,应及时清理不得留下火种。
2.维修焊割用火的控制
1)在输送、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上,或在可燃可爆区域内动火时,将系统和环境进行彻底的 清洗或清理。 2)如该系统与其他设备连通时,应将相连的管道拆下断开或加堵金属盲板隔绝,再进行清洗。 然后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置换,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焊。
①爆炸下限≥4%的可燃气或蒸气,浓度应≤ 0.5%。
②爆炸下限<4%的可燃气或蒸气,浓度应≤ 0.2%。 3)动火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将可燃物品清理干净。在可能积存可燃气体的管沟、电缆沟、 深坑、下水道内及其附近,应用惰性气体吹扫干净,再用非燃体,如石棉板进行遮盖。 4)气焊作业时,应将乙炔发生器放置在安全地点。
5)不得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构件作为电焊地线。 三、摩擦和撞击,在易燃易爆场所: 1.工人应禁止穿钉鞋,不得使用铁器(黑金属)制品。
2.搬运储存可燃液体和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禁止在地面上滚动、拖拉或抛掷,防止容器间撞击
产生火花。 3.可燃易爆物料吊装,吊具应经常性检查,应防止吊绳断裂下坠危险。
4.易发生火花的金属制作的机器设备, 应当使其在真空中或惰性气体中操作。
5.敲打工具应用铍铜合金或包铜的钢制作。
6.地面应铺沥青、菱苦土等软的材料。
7.输送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应做耐压试验和气密性检查。
考点二十七:爆炸控制
1.惰性气体保护
2.系统密闭和正压操作
3.厂房通风 用通风的方法使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不致达到危险的程度,一般应控制在爆炸下限 1/5 以下。 4.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
5.危险物品的储存
①爆炸物品、易燃液体、遇水或空气能自燃的物品、易燃固体、能引起燃烧的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②易燃气体、助燃气体、氧化剂、有毒物品仅可与惰性气体一同存放。
考点二十八:安全装置及技术
1.阻火及隔爆技术
1)工业阻火器 工业阻火器对流体介质的阻力较大。对于纯气体介质才是有效的。 2)主动式、被动式隔爆装置
主动式、被动式隔爆装置依靠自身某一元件的动作阻隔火焰传播。主、被动式隔爆装置只是在爆炸发 生时才起作用。对气体中含有杂质(如粉尘、易凝物等)的输送管道,应当选用主、被动式隔爆装置 为宜。
3)火星熄灭器(防火罩、防火帽) 烟道、车辆尾气排放管应设置火星熄灭器 4)化学抑制防爆装置
适用于泄爆易产生二次爆炸,或无法开设泄爆口的设备以及所处位置不利于泄爆的设备。 2.防爆泄压技术
1)安全阀
【杠杆式】对振动敏感而产生泄漏,适于温度较高系统,不适于持续运行。
【弹簧式】对振动不敏感,可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不适于高温系统。
【脉冲式】结构复杂,通常只用于安全泄放量很大的系统或用于高压系统。
【全封闭式】排除的气体全部通过排放管排放,介质不外泄,主要用于存在有毒或易燃气体的系统。
【半封闭式】排除气体部分通过排放管排放,多用于对环境无害气体系统。
【敞开式】没有排气管,直接排入大气,多用于压缩空气、水蒸气系统。
2)*破爆**片 介质不洁净、易于结晶或聚合的压力容器,或工作介质为剧毒气体或可燃气体(蒸气)里含有剧毒气 体的压力容器,均不宜使用安全阀,应采用*破爆**片。
考点二十九:消防设施与器材 一、灭火器 1.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
①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等。苯类、醇类、醚类、酮类、酯 类及丙烯腈等大容量储罐,如用水扑救,则水会沉在液体下层,被加热后会引起爆沸,形成可燃液体 的飞溅和溢流,使火势扩大。
②遇水产生燃烧物质的火灾,如,钾、钠、碳化钙,应使用沙土。
③硫酸、盐酸和硝酸引发的火灾,不能用水流冲击。酸溅在人身上,能灼伤人。
④电气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扑救。
⑤高温状态下化工设备的火灾不能用水扑救。引起形变或爆裂。 2.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剂:
1)可利用隔绝空气后的窒息作用抑制火灾。
2)二氧化碳灭火剂的适用范围
①用来扑灭精密仪器和一般电气火灾。
②扑救可燃液体和固体火灾,特别是不能用水及受到水、泡沫、干粉灭火剂玷污容易损坏的固体物质 火灾。
③不适用金属钾、镁、钠、铝等及金属过氧化物(如过氧化钾、过氧化钠)、有机过氧化物、氯酸盐、 硝酸盐、亚硝酸盐等氧化剂的火灾。
3.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1)清水灭火器 适于扑救可燃固体物质火灾,即 A 类火灾。 2)泡沫灭火器
适于扑救脂类、石油产品等 B 类火灾以及木材等 A 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但不能扑救 B 类水溶性火灾, 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 C 类和 D 类火灾。
3)二氧化碳灭火器
更适宜于扑救 600V 以下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图书档案、精密仪器仪表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可燃 液体的火灾。
4)酸碱灭火器
适于扑救 A 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不能用于扑救 B 类物质燃烧的火灾,也不能用于扑救 C 类可燃气体 或 D 类轻金属火灾。同时也不能用于带电场合火灾的扑救。
5)干粉灭火器
普通干粉(BC 干粉),主要用于扑灭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以及带电设备火灾。
多用干粉(ABC 干粉),还适用于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但都不能扑救轻金属火灾。
考点三十:燃烧爆炸的分类
1、危险化学品的爆炸可按爆炸反应物质分为简单分解爆炸、复杂分解爆炸和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1)简单分解爆炸:引起简单分解的爆炸物,在爆炸时并不一定发生燃烧反应,其爆炸所需要的热量 是由爆炸物本身分解产生的。
如:乙炔银、叠氮铅 乙炔、环氧乙烷在压力下的分解爆炸。
2)复杂分解爆炸:危险性较简单分解爆炸物稍低。其爆炸时伴有燃烧现象,燃烧所需的氧由本身分
解产生。例如,梯恩梯、黑索金等。 3)爆炸性混合物爆炸:就是可燃物与助燃物按一定比例混合后遇具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发生的 带有 冲击力的快速燃烧。
考点三十一: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1、主要预控措施排序:替代→ 变更工艺 → 隔离 → 通风 → 个体防护 → 保持卫生
2、具体内容
1)替代:通常是选用无毒或低毒化学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学品。 例如:甲苯替代喷漆和涂漆中用的苯。
2)个体防护
①有害化学品的浓度超标时,工人就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②个体防护用品不能降低场所的有害化学品浓度。
③个体防护仅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
④个体防护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而非主要手段。
考点三十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与要求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运输。
3、托运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与托运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要求的运输工具:
①禁忌物料不得混运。
②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禁止运输爆炸物品。
③叉车、铲车、翻斗车禁止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④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 按规范负荷降低 25%的装卸量。
⑤小帆船、木船和水泥船禁止承运有毒和遇水易燃物。 5、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运输车悬挂或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
6、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置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
置。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驾驶员不得随意停车。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剧毒、放射性
危险物品,应先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 8、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考点三十三:呼吸道防毒劳动防护用具的选用原则
|
品类 |
使用范围 |
|||
|
过滤式 |
全面罩式 |
头罩式面具 |
毒性气体的体积浓度低, 一般不高于 1% |
|
|
面罩式面具 |
导管式 |
|||
|
直接式 |
||||
|
半面罩式 |
双罐式防毒口罩 |
|||
|
单罐式防毒口罩 |
||||
|
简易式防毒口罩 |
||||
|
隔离式 |
自给式 |
供氧式 |
氧气呼吸器 |
毒性气体浓度高,毒性不 明或缺氧的可移动作业 |
|
空气呼吸器 |
||||
|
生氧式 |
生氧面具 |
|||
|
自救器 |
上述情况短暂时间事故 自救用 |
|||
|
隔离式 |
送风长管式 |
毒性气体浓度高、缺氧的 固定作业 |
||
|
自吸长管式 |
同上,导管限长<10m, 管内径>18mm |
|||
案例分析部分
考点一: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 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 20 类。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 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
*药火**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 窒息;(20)其他伤害。
考点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22
1、人的因素
1)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1)负荷超限;(2)健康状况异常;(3)从事禁忌作业;(4)心理异常;(5)辨识功能缺陷;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1)指挥错误;(2)操作错误;(3)监护失误;(4)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物的因素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1)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2)防护缺陷;(3)电危害;(4)噪声;(5)振动危害;
(6)电离辐射;(7)非电离辐射;(8)运动物伤害;(9)明火;(10)高温物质;(11)低温 物质;(12)信号缺陷;(13)标志标识缺陷;(14)有害光照;(15)信息系统缺陷;(16)其 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环境因素
(1)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
(2)室外作业场地环境不良;
(3)地下(含水下)作业环境不良;
(4)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4、管理因素
(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健全;
(2)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不完善或未落实;
(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未落实;
(4)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
(5)应急管理缺陷;
(6)其他管理因素缺陷。
考点三:重大危险源辨识
一、生产单元与储存单元 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
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储存单元: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
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 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相当于:q/Q≥1)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该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三、常见危险化学品临界量
|
化学品名称 |
临界量 |
化学品名称 |
临界量 |
|
氨 |
10 |
*酮丙** |
500 |
|
氯 |
5 |
甲醇 |
500 |
|
甲烷、天然气 |
50 |
甲苯 |
500 |
|
氢 |
5 |
乙醇 |
500 |
|
液化石油气 |
50 |
汽油 |
200 |
|
乙炔 |
1 |
*醚乙** |
10 |
|
氧 |
200 |
苯 |
50 |
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1、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指标: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与其相对应的临界量比值,经校 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 R 作为分级指标。
R= α(β1q1/Q1 +β2 q2/Q2 + … +βn qn /Qn)
式中:
R 一一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 α一一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β1,β2… ,βn 一一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q1,q2 … ,qn 一一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 ,Q2 … ,Qn 一一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2、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根据计算出来的 R 值,按下表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
重大危险源级别 |
R 值 |
|
一级 |
R≥100 |
|
二级 |
100>R≥50 |
|
三级 |
50>R≥10 |
|
四级 |
R<10 |
考点四: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通用检查要求)
(1)5S 要求:地面是否保持干净整洁,有无杂物、积水、可燃物等?
(2)警示标示:现场警示标识是否设置完好,数量及位置是否满足要求?
(3)劳保用品:是否为现场作业人员按标准配备 PPE,且确保其完好有效?
(4)消防设施:现场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符合要求,且定期测试、点检。
(5)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建立现场作业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6)电气安全:配电柜是否上锁状态,现场电源线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现象?易燃易爆场所需要考虑 防爆要求。
(7)设备防护:现场机械设备设施是否有连锁保护,皮带及设备转动部件处是否按要求设有防护罩,
且完好。
(8)安全巡查:是否对场所或设备进行安全巡查,保留巡查记录。
考点五: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除结合题中隐患点作答外,还可以加上:
(1)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落实。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4)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5)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6)加强相关各方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7)对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要制订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整改完毕后,应对整 改情况进行评估。
(8)落实安全奖惩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求,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考点六:事故隐患治理
一、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分类
1、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 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 隐患。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 励社会公众举报。 6、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
15 日前和下一年 1 月 31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 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重大事故隐患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事故隐患治理
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考点七:安全评价
一、安全评价的分类
(1)安全预评价(可行性论证阶段)
(2)安全验收评价(竣工或试生产后正式投产前)
(3)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投入生产使用后,正常生产状态下) 二、安全评价的程序
1、评价准备:收集各种信息;
2、危险辨识:辨识、分析危险危害因素存在的部位、方式、事故发生途径及变化规律;
3、划分评价单元;
4、定性、定量评价:评价工程、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度;
5、对策措施建议: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的安全对策措施;
6、安全评价结论;
7、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依据安全评价结果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三、评价报告内容
1、目的;
2、评价依据;
3、评价项目概况;
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5、评价单元划分;
6、安全评价方法选择;
7、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8、安全评价结论。
考点八:《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 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 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20 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 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 9 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考点九:常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2)建立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操作。
(3)按要求进行按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及危险因素辨识,识别出***作业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
(4)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专业技能,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6)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
(7)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8)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并严格落实。
(10)加强相关方管理,严格审核相关单位的资质和条件,并签订安全协议。
(11)按要求配置合格的劳保用品,并督促佩戴。
(1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3)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交底,设置监护人员。
考点十:安全技术措施
一、按照导致事故的原因,可分为:
•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
• 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内容 1、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
1)消除危险源。
2)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3)隔离。
4)故障—安全设计。
5)减少故障和失误。
2、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1)隔离,可分为隔开、封闭和缓冲等。
2)设置薄弱环节,如锅炉上的易熔塞、电路的熔断器等。
3)个体防护,是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4)避难与救援,设置避难场所。
3、安全监控系统:防止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措施,发现系统故障和异常的重要手段。 三、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举例
1、预防机械伤害安全技术措施
1)机械设备所有转动部件采取防护装置。
2)减少接触机械的危险部件和部位。
3)机械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出现故障后立即维修。
5)选择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及器具。
6)机械设备上的所有安全仪表、报警装置等完好有效。
2、预防静电安全技术措施
1)限制输送速度,减少静电产生,加速静电导除。
2)加快静电电荷的逸散,如注入贮罐后静置一段时间,确保电荷消散。
3)消除产生静电的附加源。
4)消除杂质。
5)选择相互摩擦或接触的两种物质在静电序列表中位置相近的,减少静电产生。
6)空气增湿,提高环境的相对湿度。
7)加抗静电添加剂。
8)静电接地连接。
9)设置静电消除器,去除人体静电。
3、防止人身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1)提高电气设备完好率,加强电气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检查测定工作,保证电气设备完好。
2)采用漏电保护装置,当设备漏电时,漏电保护装置可以切断电流,防止漏电引起的触电事故。
3)绝缘,用绝缘材料将金属带电体封闭起,以避免与其他带电体或人体等接触。
4)选用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
5)采用屏护措施,借助屏障物防止触及带电体。
6)保证安全间距,确保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保 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保证安全载流量,确保不超载。
8)接地与接零完好有效。
4、防火灾安全技术措施
1)散发可燃气体或蒸气的车间或仓房,应加强通风换气,防止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2)用不燃液体和闪点较高的液体代替闪点较低的液体。
3)选用砖石等不燃材料代替木材等可燃材料作为建筑材料。
4)用防火涂料涂层或阻燃剂浸涂木材等可燃材料或不燃材料,可以提高这些材料的耐燃性和耐火极 限。
5)惰性气体保护,隔绝空气,冲淡氧含量。
6)严禁吸烟、禁止烟火。
7)生产用明火、加热炉宜集中布置在厂区的边缘。
8)使用气焊、电焊、喷灯进行安装和维修时,必须按危险等*办理级**动火审批手续。
9)防止电气火花。
10)防止日光照射和聚光作用。
11)防止和控制高温物体作用。 四、通用安全技术措施(4 条“万金油”) 1、正确穿戴个体防护用品;
2、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指示;
3、加强安全检测与监测;
4、设置应急救援器材。
考点十一: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 编制、桌面推演、应急预案评审和批准实施。 1、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辨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
(2)分析各种事故类别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
(3)评估确定相应事故类别的风险等级。 2、资源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
(2)针对生产过程及存在的风险可采取的监测、监控、报警手段;
(3)上级单位、当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可提供的应急资源;
(4)可协调使用的医疗、消防、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及其他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 3、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下列:
(1)依据事故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结果,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及处置特点,合 理确立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2)结合组织管理体系及部门业务职能划分,科学设定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3)依据事故可能的危害程度和区域范围,结合应急处置权限及能力,清晰界定本单位的响应分级 标准,制定相应层级的应急处置措施;
(4)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事故信息报告、响应分级与启动、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方面的内 容,落实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考点十二: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一、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总则;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应急响应;4、后期处置;5、应急保障。 二、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响应启动;4、处置措施;5、应急保障。 三、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1、事故风险描述;2、应急工作职责;3、应急处置;4、注意事项。
考点十三:应急演练过程 1、演练计划
目的、类型、时间、地点、内容、参演单位、经费预算 2、演练准备
(1)成立演练组织机构:
①领导小组;②策划组;③执行组;④保障组;⑤评估组。
(2)编制演练文件
(3)演练工作保障:人员、经费、物资和器材、场地、安全、通信。 3、演练的实施
(1)熟悉演练任务和角色;
(2)组织预演;
(3)安全检查(工具、设备、技术资料、人员);
(4)应急演练(出意外总指挥可中止演练);
(5)演练记录;
(6)评估准备;
(7)演练结束。 4、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
(1)应急演练评估:
①现场点评;②书面评估(演练的组织实施、目标的实现、人员的表现、暴露的问题)。
(2)应急演练总结: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对演练进行全面 总结。
(3)文件归档:演练方案、演练评估报告、演练总结报告以及演练过程中有关音像图片等资料。 5、应急演练持续改进
(1)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2)应急管理工作改进
考点十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
(1)立即启动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现场人员需立即上报给本单位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应急管理部门、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
(3)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4)立即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人员及企业。
(5)控制措施
①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如:采取雾状水吸附液氨,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液氨相关技术 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7)应急处置的人员需要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静电服等。
(8)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如泄漏点的上风向区域)实施急救措施,并立即打电话送医;注 意不得在现场实施急救。
(9)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考点十五:关于事故的上报、调查和批复
考点十六: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考点十七: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考点十八:事故调查组组成 事故调查组由属地的下列政府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1)人民政府。(2)应急管理部门。(3)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4)公安机关。(5)工会。(6)有关专家(技术人员)。
考点十九:事故调查组履行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 二、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2)人的不安全行为 2、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 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分析 1、事故性质:
(1)责任事故:由于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导致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的事故。 2、事故责任划分:
(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在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责任事故者提出行政处分、纪律 处分、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追究民事责任的建议。
七、总结事故教训
八、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九、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考点二十: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 一、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1)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2)丧葬及抚恤费用
(3)补助及救济费用
(4)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
(1)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2)现场抢救费用
(3)清理现场费用
(4)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


(1)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2)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 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工作损失价值
计算公式: Vw=DLM/(SD) 式中: Vw——工作损失价值,万元;
DL——一起事故的总损失工作日数,死亡一名职工按 6000 个工作日计算,日; M——企业上年税利(税金加利润),万元;
S——企业上年平均职工人数; D——企业上年法定工作日数,日。
3、资源损失价值
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6、其它损失费用
考点二十一:事故统计相对指标
1、百万工时死亡率/负伤率
2、千人死亡率/重伤率
考点二十二: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及工作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7 条)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7 条)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考点二十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配置要求
1、《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
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
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 2 年内,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 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 5 年内达到 15%左右并逐步提高。
2、《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
从业人员在 300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 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 7 人以下的,至少配备 1 名。
考点二十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设备设施(或物质)保障责任。
(2)资金投入责任。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
(5)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6)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考点二十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培训时长
|
人员类型 |
高危 |
非高危 |
||
|
初次培训 |
再培训 |
初次培训 |
再培训 |
|
|
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 |
48 |
16 |
32 |
12 |
|
新从业人员 |
72 |
20 |
24 |
— |
|
特种作业人员复审 |
8(再培训) |
|||
二、培训内容
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
|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 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 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 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 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 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2、一般员工安全培训内容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花爆烟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 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 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1)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①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②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④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⑤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⑥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⑧有关事故案例;
⑨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②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③有关事故案例;
④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
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8)冶金(有 色)生产安全作业;(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10)*花爆烟竹**安全作业;(11)其他。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8 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 等知识。
考点二十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特种设备的种类
1、承压类(3 个):(1)锅炉;(2)压力容器(气瓶);(3)压力管道。
2、机电类(5 个):(1)电梯;(2)起重机械;(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4)客运索道;
(5)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
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安全技术档案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四、定期检验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检验有效期满 1 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2、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定期检验前应当进行自检,或者委托有能力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自检,确 保设备安全性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考点二十七:安全要求 一、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票》。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 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m 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m 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不应 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 4、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 23.5%。
5、在厂内铁路沿线(25m 以内)动火作业时,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 止作业。
6、使用气焊、 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应卧放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应小 于 5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应小于 10m,并应采取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炔瓶应安装防回火装置。 7、特殊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实施作业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3、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4、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后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5、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同时监护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6、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劳动防护用品或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7、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8、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9、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三、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2、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 5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浓雾等恶
劣天气,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 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 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4、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应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坠落高度超过 24m 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因作业必需,须临时拆除或变动作业对象的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 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下同时施工。
7、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 四、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一、二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
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三级吊装作业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 方案应经审批。
2、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3、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安全状 态,并签字确认。
4、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5、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 GB 2811 的规定。
6、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 GB/T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7、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8、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 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9、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 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10、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 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五、总结 1、恶劣天气安全要求
(1)动火作业: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
业应升级管理。
(2)高处作业:遇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
悬空高处作业。
(3)吊装作业: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
/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2、作业许可要求
|
危险作业 |
安全作业票时限 |
|
|
动火作业 |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 |
8h |
|
二级动火作业 |
72h |
|
|
高处作业 |
7 天 |
|
|
临时用电 |
15 天-1 个月 |
|
|
受限空间 |
24h |
|
考点二十八: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工程开工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 完整的记录。必要时,在承包商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承包商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工人进行安全 教育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2)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 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要求承包方做好 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经生产经营单位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方实施。承包商应按有 关行业安全管理法规、条例、规程的要求,在工作现场设置安全监护人员。
(3)在承包商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单位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保护及社会治安方面 的教育。所有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后,办理准入手续,凭证件出入现场。证件上应有本人近期免冠照 片和姓名、承包商名称、准入的现场区域等信息。
(4)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做好办理开工手续等工作,承包商取得经批准的开工手续后方可开始施工。
(5)发包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施工,要随时对施工安 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给予惩处。
(6)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场所有多个承包商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对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 协调、管理。
(7)承包商施工队伍严重违章作业,导致设备故障等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后果,生产经营单位可以 要求承包商进行停工整顿,并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考点二十九:安全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发包单位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2)承包商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承包商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发包单位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5)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6)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履行的手续等要求。
(7)承包商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安全资质和条件审查。
(8)承包商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生产经营单位配 合完成的工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发包单位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配合完成。
(9)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 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
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考点三十:劳动防护用品
|
防护用品类型 |
举例 |
|
头部防护 |
防护帽、工作帽、安全帽 |
|
呼吸器官防护 |
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空气呼吸器 |
|
眼面部防护 |
护目镜和防护面罩 |
|
听觉器官防护 |
耳塞、耳罩 |
|
手部防护 |
手套、防静电手套、绝缘手套、防酸碱手套 |
|
足部防护 |
防静电鞋、防酸碱鞋、电绝缘鞋 |
|
躯干防护 |
化学品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 |
|
坠落防护 |
安全带、安全网 |
|
劳动护肤用品 |
防油型护肤剂、防水型护肤剂 |
考点三十一:常见安全防护安全与防护装备
|
检测、报警器材 |
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氧含量检测仪 |
|
防爆装备 |
防爆的仪器、仪表,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
|
应急救援器材 |
担架、急救箱、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烟面具等 |
|
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
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
通讯器材
对讲机(防爆)、电话
考点三十二:常见安全设施
|
预防事故 设施 |
检测、报警设施 |
超压报警、超温报警、高低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 体、氧气检测 |
|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
防护罩、防护屏、制动、限速、防雷、防腐、防渗漏等设施; 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
|
|
防爆设施 |
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
|
|
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
防静电、防噪声、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 防灼烫等设施。 |
|
|
安全警示标志 |
各类警示标志 |
|
|
控制事故 设施 |
泄压和止逆设施 |
安全阀、*破爆**片、放空管、止逆阀等 |
|
紧急处理设施 |
紧急切断阀、紧急冷却系统、紧急中和设施、紧急停车 |
|
|
减少与消 除事故影 响设施 |
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
阻火器、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防火 墙、防火门,防火材料涂层 |
|
灭火设施 |
水喷淋、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消火栓、消防车、消 防水炮 |
|
|
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 |
|
|
应急救援设施 |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医疗抢救装备,如担架、急救箱等 |
|
|
逃生避难设施 |
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避难层 |
|
|
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
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
考点三十三: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包含: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 8 个方面。8 个一级要素,28 个二级要素。
|
一级要素(8 个) |
二级要素(28 个) |
一级要素(8 个) |
二级要素(28 个) |
|
1.目标职责 |
1.1 目标 |
2.制度化管理 |
2.1 法规标准识别 |
|
1.2 机构和职责 |
2.2 规章制度 |
||
|
1.3 全员参与 |
2.3 操作规程 |
||
|
1.4 安全生产投入 |
2.4 文档管理 |
||
|
1.5 安全文化建设 |
3.教育培训 |
3.1 教育培训管理 |
|
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
3.2 人员教育培训 |
||
|
4.现场管理 |
4.1 设备设施管理 |
6.应急管理 |
6.1 应急准备 |
|
4.2 作业安全 |
6.2 应急处置 |
||
|
4.3 职业健康 |
6.3 应急评估 |
||
|
4.4 警示标识 |
7.事故管理 |
7.1 报告 |
|
|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 患排查治理 |
5.1 安全风险管理 |
7.2 调查和处理 |
|
|
5.2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 |
7.3 管理 |
||
|
5.3 隐患排查治理 |
8.持续改进 |
8.1 绩效评定 |
|
|
5.4 预测预警 |
8.2 绩效改进 |
考点三十四: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
(1)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当处于什么状态,应做哪些调整, 准备哪些工具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3)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4)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如手柄、开关所处的位置等。
(5)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进行。
(6)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7)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8)—些特殊要求。
(9)异常情况如何处理。
(10)其他要求。
心灵闪点:
只要你奔跑,这个世界就会跟着你奔跑,只要你停驻,这个世界就会舍弃你独自奔跑。当你确定 一个方向,使劲的跑起来,这个世界便会为你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