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 (骗子进小区骗小孩)

男子冒充爷爷幼儿园接娃是谣言,男子冒充家长接小孩警方不予立案

前几天,

一条“*子骗**来小区门口接小孩”的消息

在赣州市大余县各学校的家长微信群中传播。

男子冒充爷爷幼儿园接娃是谣言,男子冒充家长接小孩警方不予立案

发现这一情况后,

大余县公安局高度重视,

立即调度南安派出所、

合成作战室警力开展调查。

男子冒充爷爷幼儿园接娃是谣言,男子冒充家长接小孩警方不予立案

▲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

民警辗转找到了信息中所称的“婆婆”,

当面进行了解核查。

男子冒充爷爷幼儿园接娃是谣言,男子冒充家长接小孩警方不予立案

▲图为“婆婆”的手机通话记录

该号码系统识别为“掌门1对1”

经查,5月3日下午,

“婆婆”接到一个区号为021、

系统识别为“掌门1对1”

的外地电话,

推销其学生辅导业务。

对方称,

如果愿意,

可以让孩子去学习

或者网上在线教育。

由于婆婆年纪比较大,

文化程度不高

对方的普通话听得不是很明白

误以为是要来接孩子过去。

信息经传微信

以讹传讹,

引发大量关注。

男子冒充爷爷幼儿园接娃是谣言,男子冒充家长接小孩警方不予立案

▲经民警实测,

目前该号码仍可拨通

经百度查询

系学生课程辅导的广告推销电话。

所谓“来小区接,骗小孩”纯属谣言!

请勿再转。

警方提示

若遇类似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而不是在网络上随意编造、扰乱社会秩序。 在上网过程中, 发现此类信息,也请第一时间报警, 不可未经核实转发扩散谣言。

如果当事人明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特别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网络谣言贻害无穷,希望正在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的市民不编造、不传播谣言,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也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网络环境的净化保卫战之中,净化网络环境,人人有责!

来源: 大余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