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小编“芒砀赤子”介绍了位于河南省永城芒砀山南山汉梁王陵区,该陵区共发现两处大型石崖墓(南为一号墓,北为二号墓)及一处陪葬坑。由于陵墓多次被盗,考古人员对一号墓及二号墓墓道进行发掘清理时未曾发现较为珍贵*物文**,但是在1993年当地村民开山采石使用推土机推土时在一号墓墓道东南57余米处发现一陪葬坑,随即*物文**部门进行抢救清理。该坑为平面长方形的竖穴石坑,东西长3.85米,南北宽1.7米,残高约1.5米。发掘时坑口上的石板和坑内的隔石条均已被移动痕迹,坑内放有5块凿制规整的石条,其中一块阴刻“二月”文字,同时出土有铜锺1件、铜壶1件、五铢钱2枚。

我们今天重点介绍出土的这件铜锺,出土时铜锺在陪葬坑的底部东端。该铜锺高46厘米,口径17.2厘米,底径20.8厘米。侈口,口沿外部凸起一宽带状装饰,高颈略束,圆鼓腹。肩、腹中部均一宽带状凸弦纹,两肩各有一铺首衔环,一侧肩部锥刻9字铭文:“上御锺常从盗者弃市”。

铜锺上锥刻的“上御锺常从盗者弃市”这9字铭文啥意思呢?据专家分析,“上御锺”指皇帝*用御**的器物(锺);“常从”是皇帝身边的官职或职位;“盗者”指的是偷窃*用御**物品的人;“弃市”指的是一种死刑。这九个字的大概意思是:皇帝的*用御**的器物被身边的侍从或官员盗走属于重罪,必须处死。可见这是一条法律条文,通过专家分析,铭文内容是《汉律》中的一条。这是芒砀山汉梁王陵至今唯一一件出土的多字铭文青铜容器,也这是目前我国唯一一件铭刻有的法律铭文锺,为研究汉代梁国的文字及律令文书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那么,有人会问,为什么在南山西汉梁王陵会出土带法律铭文的铜锺呢?
据小编分析(仅代表个人观点)有两种个能,一是墓主人将铜锺刻上法律条文陪葬,既是对汉律的一种普及又是对禁止盗掘陵墓的警示。二是这件铜锺本身就是宫廷器物。
那么,皇帝*用御**的物品怎么会在南山汉墓呢?有人推测该锺应该是汉景帝赐予梁孝王刘武的。梁孝王刘武者,“孝文皇帝子也,而与孝景帝同母。母,窦太后也”。汉文帝前二年(公元前178年)初立代王,后徙为淮阳王,公元前168年迁封梁王,建都睢阳(今商丘睢阳区城南)。据《史记·梁孝王世家》载:“其未死时,财以聚万计,不可胜数,及死藏府余黄金尚四十余万斤。”其母窦太后特别宠爱他,景帝也对他特殊照顾,特别是公元前154年梁孝王平叛七国之乱立有大功,得赐天子旌旗,由此可见梁孝王刘武地位的特殊,所以梁孝王府库有宫廷器物不足为奇。

刘武于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六月六日,暴病而亡,葬于芒砀山,谥号为“孝”,史称梁孝王。以梁孝王刘武首葬芒砀山的保安山后,梁国八代九王、王后、妃嫔、王室以及一些亲近大臣都埋葬于此,皆择山而葬。刘武死后没把该铜锺陪葬而是传于后世梁王。
考古专家根据南山陵区的地理位置、出土*物文**级别、墓葬形制及墓室规模判断,南山汉墓主人应是西汉梁国中后期某位梁王,具体是哪一位?还有待进一步考证。至于为什么梁孝王刘武没有把该宫廷器物作为陪葬品,而这位梁王却将该铜锺陪葬?这其中一定会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注: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