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已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1.招标内容: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 2024年--2026年)
2.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年。
4.服务要求: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一批中介机构,作为集团的投资类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共分为5个包:
包1法律尽调类: 主要提供集团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及其他相关服务,入围单位 20家 ;
包2法律诉讼类: 主要代理集团涉诉、清算等专项法律事务的处理,入围单位 15家 ;
包3财务尽调类: 主要提供集团投资项目的财务尽职调查及其他咨询服务,入围单位 15家 ;
包4财务审计类: 主要提供集团投资项目的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服务,入围单位 20家 ;
包5资产评估类: 主要提供集团各类项目的评估、估值及备案服务,入围单位 15家 。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对一个包件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包件同时进行投标,但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每个投标人针对上述包件最多中标两个包件。
5.采购预算: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包1法律尽调类;
(002)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包2法律诉讼类;
(003)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包3财务尽调类;
(004)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包4财务审计类;
(005)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包5资产评估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包1法律尽调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包件投标)
2.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报告审核制度;
3.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或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包2法律诉讼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包件投标)
2.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报告审核制度;
3.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或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包3财务尽调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包件投标)
2.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报告审核制度;
3.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或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包4财务审计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包件投标)
2.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报告审核制度;
3.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或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类合格供应商项目(2024年-2026年)包5资产评估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包件投标)
2.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报告审核制度;具有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三级审核制度;
3.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或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00:00到2023年12月20日 16:00:00,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及文件获取方式等详细公告内容可在微信公众号“ 律采标讯 ”中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6:00: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6:00:00
开标地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