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卫生监督”近日发布消息:

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据岑小姐反映,她由于怀孕到深圳丽美妇科门诊部进行咨询和检查。

医生向某为她检查后,诊断为“宫腔内未见明显孕囊回声、盆腔积液”,当天收取了人工终止妊娠费用1280元,并要求岑小姐一周后复查。
岑小姐按约定时间到该门诊部复诊,在复诊过程中,护士为其进行数码电子阴道镜检查。检查后,医师向某告知岑小姐患有“阴道炎、宫颈炎”。

医生要求必须先做治疗,治疗包括阴道治疗和宫颈治疗两项,否则不能做人流手术,治疗项目的总费用为7000余元。

岑小姐称自己当时并不同意,但医生表示不做收费治疗就只能做一种免费治疗,但治疗会很疼。随后,岑小姐选择做免费治疗。

但在治疗过程中因为疼痛难忍,岑小姐只好交费,做了其中一项要求的阴道治疗项目套餐。做完该项治疗后,医院才安排她做人流手术。岑小姐表示自己签署了《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和《病情和收费知情同意书》,治疗费用是5700元。

岑小姐怀疑该门诊部存在不合理“加价”收费行为。接到投诉后,卫监部门介入开展调查。

卫监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岑小姐在该门诊部就诊的《手术知情同意书》、门诊病历、发票、收费详细清单、检查报告单等证据。

执法人员询问了该门诊部涉事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关情况,随后,深圳市医师协会受到委托,对该门诊部的行为进行认定。

经过分析,深圳市医师协会认定:该门诊部涉事医师在为患者岑小姐提供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和医疗欺诈行为。

针对此情况,卫监部门依法给予该门诊部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涉事医师向某处暂停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卫监提醒市民朋友们提高警惕,遇到有医疗机构开展不合法或不合规的男科、妇科项目,记得拨打热线12345向卫监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