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诈骗案件高发谨防诈骗 (诈骗花招多切勿上当受骗)

吉祥物“冰墩墩”曾引发购买潮,导致出现线上线下“一墩难求”的现象。某中专在校生许某认为找到“商机”,在朋友圈发布出售“冰墩墩”的信息实施诈骗。经公诉机关指控,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情

  以售卖“冰墩墩”为由实施诈骗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2月期间,被告人许某谎称其系深圳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警务板块负责人,在朋友圈发布出售“冰墩墩”奥运吉祥物消息。

  后许某向被害人彭某某、林某某谎称其拥有“冰墩墩”奥运吉祥物玩具货源,并出具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特许零售店证书”“告知函”等材料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收取彭某某货款54151元,收取林某某保证金、货款共计81040元,后将收取款项用于日常开销、个人消费等。

  其间,被告人许某因无法交付产品,在被害人彭某某追要下返还29102元。案发后,被告人许某家属代其返还被害人彭某某、林某某被骗财物。

  3月5日,被告人许某随同被害人彭某某、林某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因其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判决

  构成诈骗罪被判刑

  许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无异议,但认为许某有自首情节,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家属积极代其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且并非*力暴**性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小。许某系初犯、偶犯,且家庭经济条件困难。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捏造事实取得被害人信任,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所提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和查明事实,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许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原地等待民警并主动接受讯问,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许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且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诈骗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他人的财产权益,故对辩护人称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意见,法院不予采信。辩护人所提其他辩护意见,法院已予以充分注意。

  综上,法院根据被告人许某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其归案后的表现,判决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提醒

  年关将至,请捂紧钱包

  “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盘龙区人民法院法官艾黎提醒,年关将至,各种诈骗招式花样百出,大家要擦亮眼睛、捂紧钱包。

  请大家理性消费,切勿从“黄牛”手中高价购买,以免受到经济损失。同时,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和网页,不要轻易在网上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存款信息、银行卡信息等。一旦被骗,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就近派出所报警。

  本报记者 谢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