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为奴十二载

作者
所罗门·诺瑟普
简介:这是一部个人回忆录。故事发生19世纪中叶的美国,具有自由人身份的纽约州黑人居民所罗门·诺瑟普,被两位白人设计诱骗至华盛顿,惨遭绑架,落入奴隶犯之手,随后被运往盛行奴隶制度的路易斯安那州,卖至当地的种植园。诺瑟普在离家数千里的南方挣扎求生十二年,终于觅得良机,写信回家乡纽约州求援,最终幸运获救,回归故里,与家人团聚。
01
诺瑟普的父亲是奴隶出生,从事着这个种族所承受的辛苦的劳作。他一直以最温暖的善意充满感情的谈论蓄他为奴的家族,他不了解奴隶制度,就像陪在主人身边的南方奴隶从不渴望自由。
是啊,他们的肤色就已经决定了他们注定低人一等,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所有的不公被看作理所当然。
所以他们只能将信任与信心放在无论贵贱都一视同仁的上帝手上。他们没有麻木,只是无力改变既定的事实,只能苟且。
奴隶们唯一的愿望就是想要躲过主人手下残酷的几鞭子。然而事实却是每天都能见到奴隶们在无情皮鞭下的扭曲挣扎,被*狗猎**啃噬撕扯,无人理会的死去。

诚然,奴隶主中也有像威廉·福特和麦考伊小姐善良而好心的人,他们身在南方,却依然不忘正直与善良,这样的人无疑是高尚的,他们值得我们的敬仰。
奴隶主的残忍并不是他的过错,而是奴隶制度之恶。他从小就生活在奴隶制这样一个背景下,无法*制抵**身边的习俗和社交的影响,他的所见所闻便教会了他用棍子抽打奴隶的后背。
同样,奴隶所遭受的不幸也根源于残酷的奴隶制度。
1841 所罗门·诺瑟普在华盛顿被奴隶贩子用计绑架,贩至路易斯安那
1853 诺瑟普获救返乡,《为奴十二载》出版,助推了废奴运动的声势
1861 林肯就职总统,自由州与蓄奴州之间矛盾进一步加剧,南北战争爆发
1865 南北战争结束。年底,旨在废除奴隶制的宪法第十三修正案获得批准,正式生效
1954 联邦最高法院对“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作出一致裁决,判定“黑人白人不得同校”违反宪法
1963 马丁·路德·金在华盛顿对二十五万民众发表著名演讲《我有一个梦想》
1964 美国国会通过《民权法案》,正式结束美国长期存在的种族隔离与种族歧视政策
《狂人日记》里鲁迅说:从来如此,便对吗?
在那个年代,奴隶制度是合法的,却是错的
奴隶制废除了,历史的教训,是需要我们引以为鉴的
02
再来说说所罗门·诺瑟普,在残忍的鞭子下忍受了十二年,最终觅得机会,返回家乡。

我觉得他大概同安迪(《肖申克的救赎》主人公)一样吧,原本自由而无罪的灵魂被囚禁在高高的围墙之内,内心不灭的是希望。
心中坚定的信念支撑着他,对家人的想念,对重获自由的渴望,对不公的愤慨,在木棍下苟延残喘。
十二年又怎样,不也是妻子,儿女围绕在旁了吗?二十年又怎样?不也是凿穿了监狱,到了那片“没有回忆的海”吗?
残忍的奴隶制也好,不公的肖申克监狱也罢,想要得到幸福的生活,抗争不正义的制度,就必定要有希望,梦想与坚持。
03
我常常想,是什么使自己有足够的勇气上了十二年的学,考上了一个不错的高中,走过了千军万马挤着过的独木桥,最终来到了苏大?
也许是梦想,但我认为最贴切的还是因为坚持吧。
无数次被作业折磨的头脑大乱,常常与时针度过漫长的夜晚,第二天却是更加烦躁,但我没有放弃。
我想:坚持下去,管他结果是好是坏呢,至少在最后的结果出来之后,不会悔恨自己为什么没有看这个考点,要是自己当初再努力一把就怎么怎么样,而是尽管结果可能不是很好,却还是感谢当初的那个自己,没有放弃,坚持下来,至少无悔!

前些天又是考研的日子,每年还是有很多人走到了这一步。
图书馆每天被同学们的背书声吵醒,自习的位置总是满满的,可今天去了图书馆却被吓了一跳,怎么静悄悄的?后来才反应过来,学长学姐们已经在考场奋战了。
考研,过程一定不是容易的,多少人在中途放弃了,但竞争不就是这样吗?输在了起点上,还指望以后怎么样?
还是给考研的学长学姐加个油,走入考场的就是勇士!
所以,不论怎么样,不要放弃,就像诺瑟普和安迪一样。
毕竟,坚持下去,才会和梦想无限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