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单纯的民事诉讼和单一的合同诈骗刑事控告都会导致为刑事法律责任甩锅的法律解析
一、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中,所有的《独家代理销售合作协议》及《附加协议合同附件》和《合作协议及附加协议解除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诈骗合同,根本不存在合同过期,案中所有《合同》都是以欺诈、诈骗手段实施的民事与刑事共同法律行为。(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八条【合同无效】全文)
二、《探鸟快递柜案》中,2022年5月26日,公安经侦部门《成高公(经)受案字【2022】10684号》以涉嫌合同诈骗,受理全国受害群众刑事控告《探鸟快递柜案》,其刑事控告主题单一、涉案涉嫌罪名不全面,不能够完全代表《探鸟快递柜案》案件本质和法律行为。
例如,在司法实践中,诈骗合同与合同诈骗都存在商业欺诈法律行为,而在实际区分、界定到底是属于民事欺诈还是属于刑事诈骗行为过程中,往往很难体现出法律的公平性、公正性,刑事诈骗法律行为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民事欺诈骗法律行为事实依据。
《探鸟快递柜案》中,法律陷阱无处不在,其真实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刑事法律行为事实和真相,甩锅给民事诉讼,完全转移项目资金,目的就是为民事诉讼挖坑,达到民事诉讼中法院根本无法强制执行,消耗所以受害者的耐心、耐性、金钱,民事诉讼就是地地道道的坑死人不偿命的为刑事法律责任甩锅的法律陷阱。
《探鸟快递柜案》中,从第一例受害者群众陈蒙华在安徽马鞍山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到第二例受害者群众唐文超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事诉讼,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本无法执行,事实证明民事诉讼不但不能够解决全国受害者的实际问题,反而可能导致将《探鸟快递柜案》的案件性质完全甩锅给民事诉讼,将案件法律属性扭转为民事案件,得到的一张法院根本无法执行的判决书不但如同一张废纸,反而给《探鸟快递柜案》擦干净了屁股,将刑事犯罪法律行为彻底甩锅。
《探鸟快递柜案》中,漫长、艰辛的维权路上,部分受害者群众千里迢迢从成都到南京张海军老家现场维权*债讨**,有的现场持续坚持半个月、1个月、2个月,不但维权*债讨**得不偿失,反而几次因为“寻衅滋事”被录入公安系统、治安拘留;这也是为什么《探鸟快递柜案》中极少有人民事诉讼,很大一部分受害者长期保持沉默,已经不再相信任何法律,既不参与民事诉讼又不参与刑事控告。
《探鸟快递柜案》中,“无钱执行、无法联系”是民事诉讼的代名词,民事诉讼就是其涉案团伙及其背后势力早就设计好的一个个坑死人不偿命的法律陷阱;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人去楼空已经半年了,其租赁的环球中心写字楼办公现场早就因为违约、欠费不属于自己了,所谓的公司除了所谓的营业执照以外,早已经名存实亡;涉案公司及其团伙人员早就消声遗迹、卷款藏匿;所谓的“独家代理合同”中的涉案债权债务人是一批人和公司,而实际涉嫌操纵、运营、实施虚假代理招商诈骗营销的公司及专业诈骗营销团伙、团队链成员又是另外一大批与《独家代理合同》毫不相干的另外一大批人;维权举证艰难重重、民事诉讼维权*债讨**无望、私下*债讨**又涉及违法,有钱的无法民事诉讼,能够民事诉讼的无钱、无法联系;《探鸟快递柜案》演变发展至今,案件将大家都带进了死胡同、死循环,并以此形成恶性循环,这就是奇葩的《探鸟快递柜案》。
《探鸟快递柜案》中,同样也证明单纯的和盲目的民事诉讼,以及单一的合同诈骗刑事控告,两者都会可能发生把案件性质演变、扭转为民事案件的法律行为并最终不了了之,都会可能导致为刑事法律责任甩锅的后果发生。
《探鸟快递柜案》中,2022年7月23日,《成高公(经)不立字【2022】47号》不予立案决定,就是基于上述等诸多法律因素所导致的;
同时,也是受理全国受害群众对此不服,长期持续刑事控告、申诉,申请刑事复议的根本原因。
在法制社会的当今,为什么合法与违法如此的难以区分?一纸营业执照是否就代表和象征着合法?《探鸟快递柜案》中,全国各地的受害者千里迢迢的持续维权,到底维护的是什么?法理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全国受害者的人格尊严何在?维权与执照双方以及案件的背后到底谁在违法?
《探鸟快递柜案》中,如果是合法执照,企业的诚信何在?企业的担当何在?企业的良知何在?是恶意的商业竞争?还是恶劣的执照传销?全国各地的受害者又凭什么为此买单?平白无故的遭受这种无妄之灾?
《探鸟快递柜案》中,是违法虚假代理招商诈骗?还是朗朗乾坤下的公然执照诈骗?全国各地受害者咨询了各地的律师,没有任何人需找到关于《探鸟快递柜案》属于合法经营的法律行为的任何法理依据及相关法律条款;如果《探鸟快递柜案》没有违法,那么试问还有什么是不合法的?毫无疑问这是对法律赤裸裸的*渎亵**,对全国各地受害者人格尊严的践踏和*辱侮**!
《探鸟快递柜案》中,揭露的是一种人类道德和良知的丧失,伪装成所谓的“高科技、高智能”技术,利用“产品、品牌”虚假代理招商诈骗,利用法制盲区、法律漏洞、灰色地带、现代网络技术等,疯狂的进行资本掠夺、资本转移,而《探鸟快递柜案》只是类似案件的冰山一角。
《探鸟快递柜案》中,原本非常简单的快递柜买卖,却搞得乌烟瘴气、怨声载道,因此所导致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根本无法计算,社会影响及其恶劣;《探鸟快递柜案》涉案公司及专业诈骗营销团队链多达数百人的直接参与《探鸟快递柜案》,案件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又到底掩盖着什么?为什么全国类似的快递柜虚假代理招商诈骗案件如出一辙?为什么全国类似的产品、品牌代理招商诈骗案件的营销模式如出一辙?案件走到如今,连最后的一块遮羞布都丧失了,只剩下赤裸裸的诈骗了,如果这样的行径都是合法,如果样的行为都不属于诈骗,那么是否已经天下无贼、天下无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