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
大家的朋友圈
是不是被亿元消费券派送刷屏啦

但是消费券的火爆
也让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
这不,一些“羊毛*党**”
利用监管、技术漏洞
将消费券套现、交易,获取利益
结果,他们摊上大事了!
01
近期相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
竟有不法商家对广东“顺德消费券”进行套现!
只要提供顺德消费券
即使不用消费也可以套取现金
不法商家将部分现金返还给消费者

目前,被查处商户已被取消活动资格
并查封支付平台!
02
李某在嘉善、秀洲、南湖等地开了多家手机通讯店,因为受疫情影响,开年来生意差了许多,正在发愁赚不到钱时,梅某找上了门,带来了所谓的“发财门路”。
“现在政府在发放消费券,很多人抢,我们可以给抢到券的人套现,到时候按比例抽成。”4月下旬,梅某与李某喝茶,聊起了这个“商机”,两人一拍即合。
消费券有规定消费的商户类型,李某的店正好适用1900减200的通讯券。
梅某作为牵线的人,负责在朋友圈发布广告,招揽顾客,有了顾客后,带到李某的店里进行“消费”。


按照约定,老板李某拿20-60元的提成,梅某拿20-50的提成,消费者最后可以拿到100元。朋友圈发布套现广告后,生意十分“火爆”,短短1个月时间,梅某等人就从中牟利数万元。

6月初,南湖警方在工作中得到线索,有人利用政府发放的消费券进行不法套现,经过技术与数据服务中心和刑侦大队民警的侦查,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梅某、李某等人,并一举将其抓获。
目前,梅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南湖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尚法君提示,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如果通过建立平台或者结伙、帮助他人大量套现的话,很可能突破立案标准,甚至以诈骗罪条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
告诉身边的人
这事千万别干了!
☆ END ☆
案例综合自顺德发布、嘉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