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与性侵的深渊:“9·16大同校园霸凌事件”警世录
事件回顾:
9·16大同校园霸凌事件
2023年9月,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一家长在网上发文反映,自己四年级的儿子在校一年半时间内,一直遭到同班同宿舍的同学赵某某霸凌。
该事件因两名欺凌者均为未成年人,欺凌手段却极其恶劣引发社会关注。
2023年9月26日,大同市联合工作组发布《关于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因赵某某、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来源:百度百科词条)
正文:
事件过去快一个月了,网络上已经听不到这件事情的回声了。在这个“注意力经济”时代,天大的事和远方的事似乎都只是新闻,触动不到衙门常日和百姓日常的神经。
当一个热点已经不是热点后,我还是不由想起并想着写点什么,这种必要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1、性侵就那么开不了口吗?
在微博里查阅相关事件时,很轻易就看到了几张网传的家长的“控诉书”,文末有几个按下的手印,隐约可以看见道歉二字。当事人的姓名当然被弄糊了,似乎在隐私保护上大家有了共识,事实上这个共识经历了很多年才普及到民众心里。
但细节没有糊掉,成人一看即明,这不是简单的霸凌,百度词条上对于“霸凌”的定义与“性”相关的只有这么一句:
“也有可能是类似性骚扰般的谈论性或对身体部位的嘲讽、评论或讥笑,……”
而在此起案件中,已经上升到事实上的长期霸凌、性侵加强奸。
可笑的是在《关于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中,与性有关的字眼一概没有,如果不是看到网传的细节,外人认为估计也就是手段恶劣的霸凌而已,但霸凌和性侵、强奸的差异显而易见。我们可以看一下事件的大致经过:
2023年9月16日晚,小强(化名)父亲得知上小学的儿子小强在校内遭遇同班两位男生凌辱,涉及被殴打、强迫舔对方生殖器、肛门,甚至用生殖器侵犯等恶劣行为,还得知小强自小学二年级起便常遭同班同学小轩(化名)凌辱,在小强读到四年级时,又有一位同班同学小壮(化名)加入到凌辱小强的行列,对方涉及辱骂、殴打、身体*辱侮**等。小强父亲根据儿子口述愤而写下事件经过,并于当晚将此事告知校方。(来源:百度词条)
这件事先是在校园各个班级的家长群被校方进行了舆论引导,告诫各家长不传谣。后来事件闹得全市皆知,最后终于在网上成了热搜。有图片显示校方给一个曝光此事件的网络平台发布了删除帖子的要求,如果确有此事,真地让人替校方羞耻。学校的屁股不是一般的稳。
关于性教育,显然小学中学都谈得远远不够,家长们就更不知所措,因为整个性教育的环境是基本缺失甚至容易被扭曲的。
在昌南,谈性色变依旧是个明规则,性教育的缺失造成了成人日常的变态输出,成年男人把性挂在嘴上,成年女人把性挂在脸上。公众场合大家对性全都是岳不群,纯洁得很。
2、手机或是缩小的魔鬼
当手机成为哄娃神器后,被娇宠的孩子也成了手机的“奴隶”,色情、软色情信息,甚至游戏里面夸张的比例高异的丰乳肥臀,都在扭曲着少年对身体的审美,性教育跟不上,色情垃圾就会攻占青少年的大脑,这是没有悬念的。
受害人没有第一时间说“不“,也没有有意识地告知家长和老师,而是一拖再拖,重复着一次次的被伤害。这让施害者越发恣意妄为。
学校层面的事,作为家长单打独斗,其实效果有限,而且现阶段甚至长期来看,性教育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以家庭教育为主体的,因此有网友建议严厉问责霸凌者家长,这是有道理的。有人说法律是保护弱者的,要绳之以法,但我们好好想想“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句话,再好好想想最近几年破坏法律却安然无恙的事件就知道这其中的复杂了。
我们一时争不过衙门,当下首先要做的是教育好自己和自己的孩子。
3、细节应该曝光吗
媒体和自媒体为了争夺注意力,为了点击量,为了*脑洗**,经常会制造或者通过交待详细的作案细节来播报所谓的爆炸性新闻。
客观上讲,传统媒体虽然会出于维稳等原因隐藏很多信息,或诱导关注方向,但对于细节处理,其实比一味追求流量的营销自媒体要吃相好看得多。
但在这起通报中,当然是基本不呈现细节,那是另外一个极端,属于欺骗大众,文过饰非。
每一个心中都有一条恶龙,这无可厚非。
我们可以想象的是,当一个人心中的恶龙被一条条犯罪细节唤醒,并发现这样做可以引起全国关注甚至列入全球犯罪级别,进而“遗臭万年”,永久成名后,这条恶龙会不会在某些客观环境的刺激下,收不住自己的行为呢?
地球人并没有发明可以读取人类个体意识的技术,如果有,可能就会发展出一种意念罪名,那时候就成了“我们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
因此,对于微博上流传的那张细节图,我个人的看法是,不宜传播,个人和媒体只需要客观公正有节制的把事实用几行字来说清楚即可,我们关心的不应是猎奇般的细节和潜意识的意念模仿(后者是不可控的,还有化成行动的可能),而应关注对官方的监督,和通过力所能及的手段推进法律的修订。(媒体更要关注的是复原和不浮夸地报道那些人与人之间互助互爱的事迹。在报道所谓的好事和坏事上,传统媒体都喜欢走极端,这当然是扭曲事实的表现)
每次恶性事件发生时,总有义愤填膺的人说出一些看似偏激的话,这次也不例外,比如犯罪不应区分年龄,刑罚当事人家长之类的,甚至有人呼唤过去的侠客,这一方面反映我民众对于一些法律的失望,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了一种长期流行于民间的道德式法律审判,这让我想起了有一次的人类文明中,偷盗者被文身甚至砍掉手臂的刑罚的现象,因为惩罚严重,几乎无人盗窃。
事实上在我们这一次的人类文明中,阿拉伯人也做过类似的操作。
偏激操作自有它的深刻之处,这便是对于人们恶念萌生的强大震慑。
而今,我们的法律是诉诸相反的极端的,对人类形成了一再的纵容。
4、事件会遗忘,方法要牢记
没人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如此丧尽天良的伤害。
然而性侵事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恶魔在人间的今天,为人父母除了在悉心教育和陪伴外,还需要做好心理和方法上的应急防犯。
当孩子确认被性侵后,身为家长可以做出以下措施来把伤害降至最低:
1、 第一时间进行评估和创伤处理。
一是向孩子解释并及时安慰,一是经过医疗评估的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
2、 消除孩子的惧怕心理。
父母对性侵现象要有足够的了解,才能在发现后不会出现情绪化的愤怒,才能避免惊吓到孩子,孩子一旦受到家长的惊吓,就可能不敢说出具体细节了。
3、 让孩子远离施害者。
4、 勿让孩子反复讲述事件过程。
5、 做好精神安慰。
6、 不要“追究”孩子的责任。
有些家长可能会出于愤怒,带着孩子上门讨说法,会让孩子觉得这事丢了父母的脸,但如此一来,只会让孩子失去最后的保护保护地而陷入绝望。孩子作为受害者是无辜的。家长除了与相关方沟通,更多的还要反思家庭教育本身,以及事后孩子的心理康复以及整体家庭环境的重塑。
7、 更加关心孩子。
8、 及时与心理医生沟通。
9、 避免孩子被再次侵害。
性侵孩子的事件,一旦发生,对于孩子和家长都是永远的伤痛。我们所能把握的,就一定要把握住,我们能争取的,就尽量争取,剩下的才可以说,把它交给时间。要知道,时间很多时候是解药,但对一些人有时候是却深渊。
参考资料:
善解童贞5:防范性侵害,胡萍,南京: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2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