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款贷**有限公司30件案件风险代理律所选聘项目
---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款贷**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款贷**有限公司30件案件风险代理律所选聘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款贷**有限公司30件案件风险代理律所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 QDQX2023104 3.招标内容: 关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款贷**有限公司以风险代理方式选聘律所打包代理王永刚等30件借贷纠纷案 4.招标预算: 见招标文件 5.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在国家或省司法部门取得合法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开标时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5.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开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律师资格证书原件);5.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4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公告媒介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律师执业资格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报名方式及文件获取方式等详细公告内容可在微信公众号“ 律采标讯 ”中查看。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23年11月6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1日14:00时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