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业态可以不断创新,但道德与诚信是商者永不可背弃之戒条。
商家的道德与诚信,归根结底,就是做生意时,在保证客户和顾客利益的同时,通过商业运作来获取商家合法利润。哪怕是所谓“羊毛出在猪身上,让狗买单”的互联网思维,在某些单一产品以低于成本价大量扩散,看似违背了商业原则的背后,实质上也只不过是通过互联网经济手段,通过整合各家的资源,在控制局部可预见亏损的同时,通过资源重组整合来达到整体的盈利。所以,无论任何创新的商业模式、消费理念、创新模式,只要是商业运作,就一定要有正规可复制持续的利润来源,即所谓可盈利的商业模式。任何违背了这个根本原则的说法和商家,都是在耍流氓。

比如,互联网电商刚刚兴起时出现的返利电商模式,返利网将用户引到电商网站去,用户发生实际购买行为后,返利网站收到来自电商平台的佣金的同时,返利平台从收到的佣金中,再抽一部分(甚至是很大一部分)返给这个发生购买行为的用户。由于返利网站在电商平台和用户之间,形成了良性的循环,用户因为有返利越来越多使用返利网站,而返利网站也因为有越来越多的用户,能获得更多的佣金。
经过了多年的积累沉淀后,目前依赖这种返利模式、真正生存下来的返利网站,基本都是将返利额度维持在一个返利网站、电商平台和用户之间平衡的良性循环状态,那些依靠高额返利拉人头、刻意夸大返现金额、延长返现账期、故意设定众多限制不返利等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并影响了商家价格体系的网站,基本都被市场淘汰了。
同样地,微商的发展过程也是这样一个优胜劣汰的商业发展变化过程。微商的商业模式基本可归纳为利用个人的社交影响力形成圈子及团队,再通过团队的裂变来谋取利润最大化。微商的操作模式可以分为几种:一种是独立于微信之外的基于App的类似传统电商第三方独立平台的模式,另外就是微信商城(比如有赞、微信小店等),类似于过去电商的平台B2C商城;还有一种是朋友圈卖货,类似于淘宝这样的C2C,主要通过朋友圈进行产品的展示和销售,这种微商通常又称为“朋友圈微商”。
2015年以来,包括大型的化妆品品牌韩束、思埠、韩后等开始入驻微商,以及万达、苏宁、国美等传统品牌企业开始试水微商,甚至包括马云也开始利用阿里巴巴1688微供市场来做微商,把微商定义为是一种2B加2C粗放型结合的销售模式并加以实践。说到底,大家都看到了零售终端的渠道需要去拓展,都明白需要对微商这种新的去中心化的移动社交电商进行探索。
可喜的是,随着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日益成熟,以及个人投资意识的加强,还有就是作为主流消费群的90后个性张扬的共享分享消费方式,再加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个*权人**益,使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消费财富、让商家创造了更多财富的同时,也开始清晰地认识到应该参与财富的重新分配。换句话说,消费者越来越希望通过自己的消费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期望这种自身需求的满足也能够带来增值性。这些,就是为什么消费商概念开始越来越深入人心的根本原因。
最后,通过以下简单的对比:
返利网不需要囤货(0库存)有消费返利没有推广裂变利润
微商需要囤货代理没有消费返利有推广裂变利润
消费商不需要囤货代理(0库存)有消费返利有推广裂变利润
可以看出:消费商模式有着很强的消费优势,将会迎来后微商时代的整合爆发期,未来很有可能产生一个亿万级别的电商市场,因为消费商经济不再是以流量和销量为中心,而是一个完全以人、体验和场景为出发点的移动购物新时代。不要错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