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朋友们要注意了
下周起
渌口区将新增一批
高清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11月10日0时起正式启用一批高清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届时将设备抓拍获取到的交通违法图片作为非现场执法证据,并按规定转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监控设备地点
一、设置闯红灯设备路口(段)21处
1、渌口镇渌滨路-梅苑路交叉路口
2、渌口镇南江路-向阳路交叉路
3、渌口镇南洲大道与S313交叉口
4、渌张线1公里100米处(杨梅水闸)
5、南洲大道-和谐大道交叉口
6、渌湘大道-和谐大道交叉口
7、南洲大道与中心医院路交叉口
8、渌口镇梅苑路-津口路交叉路口
9、渌口镇伏波大道-工业园路北入*交口**叉路口
10、渌口镇伏波大道-工业园路南入*交口**叉路口
11、渌口镇漉浦路-向阳路交叉路口
12、渌口镇南江路-津口路交叉路口
13、渌口镇漉浦路-梅苑路交叉路口
14、渌口镇柏跃达大道-柏树村路交叉路口
15、渌口镇跃达大道-振湘路交叉路口
16、渌口镇渌滨路-老S211省道交叉路口
17、渌口镇津口路-黎绍路交叉路口
18、渌口镇向阳路-津口路交叉路口
19、渌口镇南江路-向阳路交叉路口
20、渌口镇漉浦路-南洲大道交叉路口
21、南洲大道南岸小学校门前路段

二、设置测速设备(含区间测速)路段11处
1、S211伏波大道公路局门前路段
2、S211道路63公里+200米处
3、朱亭镇春石村-兴隆村3公里200米
4、渌张线1公里100米处
5、S339道路82公里+500米处
6、S211道路84公里+700米处
7、S211道路54公里+100米处
8、南洲大道
9、渌水大桥
10、堂市乡湖塘村
11、朱亭镇高福村

三、设置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路口(段)2处
1、渌口区伏波大道(顺凯小区)门前路段
2、渌口镇漉浦路黎绍路交叉口至漉浦路梅苑路交叉口

四、设置违停(禁)抓拍设备路口(段)21处
1、S329株洲航电枢纽桥面路段
2、渌水大桥
3、渌口镇向阳路与津口路交叉口
4、渌口镇梅苑路津口路交叉路口
5、渌口镇五中门前西向路段
6、渌口镇南江南路南阳庐宾馆前
7、渌口镇文明路环卫处门口路段
8、渌口镇梅苑路津口路交叉路口
9、渌口镇迎宾路南江南路交叉口
10、渌口镇津口路学堂路交叉口
11、渌口镇梅苑路津口路交叉口
12、南江路向阳路交叉口
13、渌口镇迎宾路(东风饮食店门前)
14、渌口镇漉浦大道(建行门口)
15、渌口镇伏波大道(教师新村门前路段)
16、渌口镇运管所门口路口
17、渌口镇漉浦大道(梅苑小区菜市场对面)
18、渌口镇漉浦大道(县农业局门前)
19、渌口镇向阳北路(文化路口南)
20、渌口镇向阳北路(信用联社门前)
21、渌口镇向阳北路(距向阳路与南江路交叉口70米处)

注意:
区间电子测速设备主要用于单点测速及与S211道路54公里100米处的电子速测点形成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对经过监控点路段及区间的机动车超速、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主要对机动车不停车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违反禁令标志电子抓拍设备主要对从南江北路、伏波大道驶入向阳北路的货车、大型客车进行抓拍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