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内需 (创业需要了解的税收知识)

创业必看的十大政策,创业赚钱必看的十个问题

稳中求进关键是“稳就业”

(2020年7月3日)

改进供给也是扩内需

(2019年12月11日)

稳就业当从供给侧发力

(2020年6月3日)

隐性失业弊大于利

(2022年3月28日)

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新基建”

(2020年6月8日)

从企业性质看大众创业

(2021年2月20日)

稳中求进关键是“稳就业”

政府调控目标的排序,焦点在于处理两组关系:一是充分就业与稳定物价的关系,二是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若按“稳定规则”排序,“充分就业”应排在其他目标之前。一旦出现大面积失业,就会危及社会稳定。

“稳中求进”是中央确定的工作总基调,所谓“稳”,是指稳住经济基本盘。何为经济基本盘?从经济学角度讲,其实就是政府宏观调控所希望达到的“四大目标”: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国际收支平衡、适度增长。若将这“四大目标”进一步分解,则为“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对“四大目标”与“六稳”的关系,倒转过来也许更容易理解:稳就业,目的是实现充分就业;稳金融,是为了稳定物价;稳外贸、稳外资,旨在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稳投资、稳预期,则是为了稳增长。据我所知,迄今为止经济学家对政府调控有“四大目标”并无异议。大家的分歧在于,以上“四大目标”应该如何排序?

早在20世纪50年代,西方学者就对政府调控目标的排序产生过争论。凯恩斯学派主张“增长优先”,货币学派却主张“稳定物价优先”。10多年前,国内也有学者主张优先“促进经济增长”;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表面看,以上只是目标排序不同,无碍大局。可问题是,调控目标的排序不同,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发力点与着力点也会大为不同。

从操作层面讲,对政府调控目标排序,首先需要确定排序“规则”。只要规则确定了,排序问题便可迎刃而解。那么应该用什么作为排序规则呢?我的观点是,对政府来说,最重要的是“社会稳定”。*小平邓**同志曾有一句名言:“稳定压倒一切。”中央提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调的也是以“稳”为前提。由此说,政府调控目标应将“稳定”作为排序的规则。

前面说过,学界关于政府调控目标的排序,焦点在于处理两组关系:一是充分就业与稳定物价的关系,二是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若按“稳定规则”排序,“充分就业”应排在其他目标之前。通胀发生后,虽然人们的实际收入会下降,但损失最大的却是高收入者。可失业不同,失业者大多是低收入者,一旦出现大面积失业,就会危及社会稳定。

同样的道理,“稳定物价”应该排在“经济增长”之前。经验表明,若将“经济增长”排在“稳定物价”的前面,政府通常会采用扩张性货币政策,货币大水漫灌,结果必引发通胀,而最终会影响社会稳定。一个国家失去稳定,经济也就不可能持续增长。正因如此,中央提出的“六稳”首先是稳就业,其次是稳金融(物价),再次是稳外贸、稳外资(国际收支),最后才是稳投资和稳预期(增长)。

有一种看法需要澄清:人们主张“增长”优先,据说理由是“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显然,这是混淆了“增长”与“发展”的区别。在经济学里,增长是指GDP总量增加,而发展则是指社会全面进步。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对此做过形象的解释:增长是指人的身体长高,发展是指人的素质提升。习*平近**总书记提出的“新发展理念”,就是对“发展”的最好诠释。

由此见,中央提出“六稳”,是根据“稳定规则”对政府调控目标的排序,也是经济基本盘。要稳住经济基本盘,必须优先保就业和民生。为此,就得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保基层运转。公开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到市场主体的90%,创造了80%以上的就业。这是说,要保就业和民生,当务之急是保市场主体,而重点则是保中小企业。

毋庸讳言,目前中小企业确实面临诸多困难。一方面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税费偏重,经营成本偏高,以及融资贵、融资难问题仍然突出。为帮助企业降成本,国务院今年推出一系列举措。比如,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等。

为解决融资难问题,国务院今年相继出台了小微企业*款贷**延期还本付息和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款贷**。要求大型商业银行今年的普惠小微企业*款贷**增长30%以上,并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的手续费。与此同时,还强调优化利率监管,进一步降低实际*款贷**利率,引导金融系统继续向实体经济让利,确保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以上举措,对广大中小微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我举双手赞成。不过,对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却想做一点补充。时下学界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小微企业*款贷**难,责任在银行,是银行嫌贫爱富。而银行却说,不给中小微企业*款贷**,主要是企业没有资产抵押。是的,银行信贷资金来自储户,当然要对储户负责。试想,若企业无资产抵押,日后银行*款贷**收不回怎么办?

困难就在这里:银行希望*款贷**安全,而中小微企业却缺少对应的资产抵押。这个困局怎样破解?政府现行的办法是,鼓励银行发放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可这些措施只是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而未保证银行的信贷安全。我想到的办法是,政府出资组建担保公司,一手托两家: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同时,也为银行免去后顾之忧。

改进供给也是扩内需

19世纪初,萨伊提出了“供给自动创造需求”原理。其论证逻辑是,当社会出现分工后,人们要通过交换互通有无。而从交换看,一个人卖自己的商品,目的是购买别人的商品。既然大家都为买而卖,有供给必有需求。换句话说,扩供给也就是扩需求。

毋庸讳言,中国经济当前仍面临下行压力。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数据显示,GDP平均增长6.2%。为了稳增长,最近学界主张扩内需的呼声很高。扩内需当然有必要,但我认为怎样扩内需值得研究。学界流行的观点是,扩内需只能从需求侧发力。而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在目前结构失衡的背景下,扩内需的重点是改进供给,改进供给其实也是扩内需。

我曾撰文指出,供求平衡的关键在结构而不在总量。总量平衡不等于结构平衡,结构失衡则总量一定会失衡。这是说,直接从需求侧扩投资和消费,虽有助于总量平衡,但若不解决结构问题,最后总量不可能平衡。有前车之鉴。美国“罗斯福新政”时期政府曾大量举债扩需求,结果弄巧成拙,经济陷入了“滞胀”。

事实上,扩需求不仅可以从需求侧发力,也可以从供给侧发力。19世纪初,萨伊提出了“供给自动创造需求”原理(即“萨伊定律”)。其论证逻辑是,当社会出现分工后,人们要通过交换互通有无。而从交换看,一个人卖自己的商品,目的是购买别人的商品。既然大家都为买而卖,有供给必有需求。换句话说,扩供给也就是扩需求。

萨伊的论证当说无懈可击,然而20世纪30年代在西方国家却出现了普遍的生产过剩,“萨伊定律”四面楚歌,遭到了广泛的批评和质疑。1936年凯恩斯出版《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掀起了一场对“萨伊定律”的革命。今天回头看,“萨伊定律”其实并无大错。要是说有错,那也是错在萨伊仅关注总量平衡而忽视了结构平衡。

是的,若仅就总量而论,“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确是对的。但从结构看,若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匹配,比如人们卖出商品后在国内买不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他们就有可能转从境外购买,由于需求外溢,无疑会造成某时期国内需求不足。不过即便如此也不能*翻推**“萨伊定律”,若站在全球角度看,总供给仍然等于总需求。

另有学者说,“萨伊定律”在物物交换时代成立,在货币出现后便不再成立。理由是有了货币作为交换媒介,人们卖出商品后不一定马上购买,而是将货币用于储蓄,这样也会造成需求不足。骤然听似乎有理,然而深想却似是而非。请问:人们将货币存入银行,银行是否会将存款贷出去?若银行将存款转化成*款贷**,总需求怎会不足呢?

也许有人要问,既然“萨伊定律”没有错,可为何现实中会出现生产过剩?前面我说过,萨伊讲“供给自动创造需求”只是总量平衡,生产过剩虽表现为总量失衡,但深层则是结构失衡。“萨伊定律”之所以解释不了生产过剩,是因为萨伊将“结构平衡”假定成了既定的前提。

这里要指出的是,“萨伊定律”虽未研究结构问题,但对研究“结构平衡”仍有借鉴意义。“萨伊定律”讲“供给自动创造需求”,若将此反过来理解,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国家内需不足,症结其实不在需求侧而在供给侧。道理很简单。若企业生产的产品品质不适应国内消费者的需求,需求外溢,国内购买力当然会不足。

据此分析,扩内需的着力点应放在供给侧。对此我们可以从收入与消费关系的角度解释。想深一层,企业创造供给的过程,同时也是创造收入的过程,而收入水平又决定着消费水平。比如一个企业的“有效供给”(产销对路)增加,企业利润和员工收入皆会随之增加。利润增加能带动投资增加,员工收入增加能带动消费增加。由此见,扩内需的关键是要创造“有效供给”。

2016年5月,习*平近**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时明确指出,当前我国“结构性问题最突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对习*平近**总书记为何强调重点从供给侧解决结构性问题,我们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看。

首先,改善供给结构可以扩大内需。2010年中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今非昔比,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费在不断升级。可由于国内供给结构与供给质量跟不上消费升级的变化,国内需求大量转为进口,本土产品严重滞销。基于此,如果我们改善供给结构与供给质量,让供给更好地适应需求,当然能扩大内需。

其次,改进供给服务可以引导内需。事实表明,消费需求是可以引导的。以新能源汽车为例,早几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门庭冷落,是因为当时服务设施不配套。随着服务设施的完善,加上政府政策引导,近两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不断刷新纪录。再比如网购,由于网购打破了实体店的诸多局限,可为消费者提供全天候购物便利,故网购不仅风靡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风生水起。

最后,创造新的供给可以创造新的需求。当人们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新的供给一旦出现,必能带动产生新的需求。2016年1月,习*平近**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讲:“一个国家发展从根本上要靠供给侧推动。一次次科技和产业革命,带来一次次生产力提升,创造着难以想象的供给能力。当今时代,社会化大生产的突出特点,就是供给侧一旦实现了成功的颠覆性创新,市场就会以波澜壮阔的交易生成进行回应。”

回溯历史,工业革命前,人们出行主要是坐马车,而今天不仅可以坐火车,还可以坐飞机。40多年前手机尚未问世,那时人们对手机并无需求。自从“大哥大”出现后,新的需求和产业链被创造出来,渐渐地,拥有智能手机的人越来越多。事实上,通过创造供给不断创造新的需求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何不借鉴呢?

稳就业当从供给侧发力

中国稳就业的思路,是促进产业与消费“双升级”,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是指以消费牵引投资,通过提振消费需求带动投资需求;而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则是指投资要立足于补短板,优化供给结构,让供给更好地满足消费、扩大消费。

近年来全球经济下行,我国也一直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船慢又遇打头风,今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国内就业形势更是雪上加霜。为了稳就业,中央提出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强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要精准施策。我写这篇文章,就是要讨论政府应该怎样稳就业,或者说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应从何处发力。

就业关乎民生,政府责无旁贷。而目前要研究的是,稳就业政府该做什么而不该做什么。我提这样的问题其实也是事出有因。1998年以来,中国遭遇了亚洲金融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我们有成功的经验,当然也有教训。读者想想,美国次贷危机已过去12年,时至今日我们仍处在前期政策消化期,怎会没有教训呢?

在我看来,新冠肺炎疫情与金融危机有所不同。疫情对就业有影响,但影响不会像金融危机那样严重。当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国内曾有2 000万国企职工下岗;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后,也有近2 000万农民工下岗返乡。相比而言,新冠肺炎疫情虽然让企业一度停产,但只是增加了短期失业;随着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短期失业者会逐步就业。

读者千万别误会,我说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不会有金融危机严重,绝不是说政府对就业可以等闲视之。稳就业是政府的头等大事,早在2018年底中央就明确提出要“优先稳就业”,201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为稳就业做了部署。我这里想说的是,既然中央已有部署,我们就应保持定力,不能受疫情影响而自乱阵脚。

中央讲得很清楚,2020年仍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具体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关于稳健的货币政策,中央要求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并强调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显然,2020年宏观政策还是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操作层面,我理解有三大要点:第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要形成合力,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二,在推进结构调整的同时,适度扩大国内需求,而财政政策则要重点支持脱贫攻坚和保障民生;第三,货币政策应松紧适度,既要防通缩,又要防通胀。

然而,学界有一种观点说,2019年12月底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时,新冠肺炎病例不多,年后疫情迅速扩散,对经济的冲击始料未及,所以对年前确定的宏观政策要调整,应重新回到需求侧重点扩投资。此看法有一定的代表性,而且有迹象表明,新一轮投资热正在悄然兴起,据说各地预报的投资计划已达50万亿元。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产能过剩产业又在扩产,有些僵尸企业也跃跃欲试,伺机死灰复燃。

一个地区经济要发展,当然需要有投资拉动。从这个角度讲,地方政府希望扩大投资无可厚非。可问题在于,若离开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政府调控的重心一旦从供给侧回到需求侧,投资难免再次一哄而起,结果不仅会使近几年的结构性改革前功尽弃,而且会加剧未来的结构性矛盾。有了前车之鉴,我们怎能重蹈覆辙呢?

往前追溯,从需求侧刺激投资的理论源头是凯恩斯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在此之前,经济学家是重视供给管理的。20世纪30年代西方经济大萧条后,凯恩斯另起炉灶,创立了“需求管理”理论,主张政府用财政赤字刺激投资。二战前后,《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曾被奉为西方的国策,可不承想到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普遍陷入了“滞胀”,于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又成为众矢之的。

平心而论,仅就总量平衡而言,《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并无大错。凯恩斯遭到*攻围**的原因是他忽视了结构分析。事实上,总量平衡并不等于结构平衡,而结构失衡却一定会导致总量失衡。后来供给学派崛起,作为凯恩斯理论的反对派,提出了从供给侧减税,可该学派也同样忽视了结构问题。现在看,里根时期全面减税虽推动了美国经济复苏,但结构性矛盾却愈演愈烈。

回头再说中国。中国稳就业的思路,是促进产业与消费“双升级”。这显然不同于凯恩斯,也不同于供给学派。中央强调:要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是指以消费牵引投资,通过提振消费需求带动投资需求;而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则是指投资要立足于补短板,优化供给结构,让供给更好地满足消费、扩大消费。

我曾撰文说过,改进供给也是扩需求。以“新基建”项目为例,随着人们的消费升级,未来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数据中心等必将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前不久,中央提出加快“新基建”进度,目的其实就是希望从供给侧拉动消费。不过有一点要提醒,中央鼓励“新基建”提速,绝不是搞“强刺激”,政府可以引导,也可以给予政策支持,但应尊重市场规律,让企业发挥投资主体作用。

写到这里,最后让我总结本文观点:第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经济“稳中求进”的长期方针,并非权宜之计,不能因疫情影响而中断改革;第二,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注重调结构,一方面,要继续加大结构性减税支持企业投资,另一方面,政府应重点投资公共品领域,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第三,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要防止加大债务风险。

隐性失业弊大于利

人类社会经济进步的首要原则是,以同等的劳动力生产出更多的产品,而不是相反。若以牺牲生产效率为代价“保就业”,不仅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而且由于劳动力得不到优化配置,极有可能拖垮企业,反而造成更普遍、更严重的失业。

前不久国内某知名企业裁员,引发社会热议。人们议论的焦点是:在经济下行背景下企业该不该裁员?站在企业的角度,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目标是获取最大利润,为了降成本,裁员当然无可厚非;可是站在政府的角度,政府的目标是“充分就业”,希望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两者目标有冲突,对企业裁员到底怎么看?

先说西方学者的观点。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后,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他指出,失业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要实现充分就业,政府应从需求侧发力,通过增加预算赤字扩大公共投资。凯恩斯理论的重点,无疑是保就业。道理简单:政府增加预算赤字,而弥补赤字得多收税,显然对企业不利。

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陷入“滞胀”,凯恩斯理论四面楚歌。1984年,美国经济学家威茨曼出版了那本轰动一时的《分享经济》,将研究视角转向了企业内部。他分析说,在供求规律的作用下,产品价格会随着供给的增加而下降,企业供给越多,产品价格会越低。若员工工资标准固定,利润下降而工资不降,企业迫不得已,只能裁员。于是他得出结论:失业的根源是“工资固定”。

为了让企业不裁员,威茨曼提出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要点是:企业不再按人头设固定工资,而只确定劳资双方“分享收入”的比例,不管企业收入状况如何,皆按事先确定的比例分配。威茨曼预言,如果实施他提出的这一方案,企业便可以少裁员,甚至不裁员。可由于他的理论重点也是在“就业”,因此遭到企业主和工会的一致*制抵**。

在操作层面,美国曾一度推行所谓“细部分工”准则。以铁路为例,美国铁路调节理事会明文规定,铁路上各项作业皆一律实行“细部分工”,比如接听电话与扳动开关,必须由特定工种的员工分别操作。不然,若让负责扳动开关的当班工人接听电话,公司不仅要为该员工支付一天的工资,也得为负责接听电话的员工支付一天的工资,哪怕他在家休假而未赶到现场。

在今天看来,上面的规定似乎有些荒唐,可当年在美国类似的规定比比皆是。比如泥瓦匠砌烟囱,规定他不得使用石材,使用石材是石匠的专门工作;电工更换旧电线,不能拆装线槽木板,拆装线槽木板要由木工来做;管道工处理浴室漏水,不可撬开地砖,撬开地砖和铺回地砖,必须由泥瓦匠完成。

读者看明白没?所谓“细部分工”,其实并未增加就业,而是“三个人的活让五个人干”,将“显性失业”变为“隐性失业”。问题是,他们为何要那样做呢?1946年,美国学者亨利·黑兹利特发表了《分散工作机会的企图》一文,据他披露,是因为当时美国国会某些议员坚持认为,生产效率过高会导致失业,降低生产效率能增加就业。

黑兹利特对那些国会议员的观点提出了批评。他指出,人类社会经济进步的首要原则是,以同等的劳动力生产出更多的产品,而不是相反。若以牺牲生产效率为代价“保就业”,不仅是对人力资源本身的浪费,而且由于劳动力得不到优化配置,极有可能拖垮企业,反而造成更普遍、更严重的失业。

黑兹利特的分析是对的。的确,一个国家不能靠牺牲生产效率保就业;恰恰相反,应通过提高生产效率不断地创造就业。在这方面,我国国企改革是成功的例子: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决定对国企职工实行下岗分流。下岗分流会增加短期失业,中央当然清楚,而之所以痛下决心,是为了通过搞活国企创造更多就业。

读者再想想,近年来中央为何反复强调保护市场主体,特别是保护中小企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下行加大了国内就业压力。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要载体,要“稳就业”当然要“保企业”。不然中小企业垮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迅猛发展,不仅为城镇居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同时还吸纳了2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似可得出两点结论:第一,用凯恩斯“扩张财政”保就业,无异于饮鸩止渴,此举会挤出企业投资,结果必弄巧成拙,造成结构性失业;第二,用威茨曼的“分享制”或采用所谓“细部分工”,也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短期看,失业人数虽不会增加,但却降低了生产效率,长期看后患无穷。

可取的办法是什么呢?中央提出,通过“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换句话说,保就业要以保企业为前提。相比以往西方的做法,此举确实棋高一着。按照此思路,不仅政府目标与企业目标不冲突,而且也不会降低生产效率。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应怎样保企业?我认为总的原则是,为企业降成本。具体讲,可从四个方面发力。

第一,在严格控制预算赤字的同时,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国务院已明确,2022年拟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对此务必落实到位。

第二,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国内各类金融机构皆由政府授权经营,具有一定的行政垄断性质。基于此,政府应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款贷**利率,减少收费。

第三,应进一步规范目前各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的收费行为,对涉企违规收费进行专项整治,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且追责到人。

第四,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返还失业保险金,但是否裁员要由企业自己决定。隐性失业弊大于利,绝不能靠牺牲效率降低失业人口的统计数据。

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新基建”

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新基建”,当务之急是做好将社会收益内化为企业收益的制度安排。总体思路是:当社会收益没有确定受益人时,政府应通过经营授权(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内化社会收益;而当社会收益有确定受益人时,政府应推动投资者与受益人股份合作。

开篇先提一个问题:为何传统基础设施通常由政府投资而民间资本很少涉足?读者也许会答:政府的职责是提供公共品,而基础设施属公共品,所以要由政府投资。说实话,我不同意这种解释。我的回答是,因为基础设施投资具有正外部性,而社会收益又难以内化为企业收益,民间资本当然不会投资基础设施。

早在100年前,经济学家就开始研究“外部性”问题。1920年,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指出,当投资存在负外部性时,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会让市场失灵,而要内化社会成本,政府就应对投资者征税(“庇古税”)。可科斯却不认同庇古的观点。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中表示,只要交易成本为零,产权界定清晰,市场会自动内化社会成本,无须政府征税。

遗憾的是,庇古与科斯关注的都只是负外部性。事实上,投资除了有负外部性之外,同时也存在正外部性,正外部性会导致投资者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分离。当存在这种正外部性时,市场能否将社会收益内化为投资者收益呢?我写这篇文章,试图对这个问题做分析。

正外部性不同于负外部性。区别在于:负外部性可能引发社会冲突,正外部性不会引发社会冲突。比如某企业拟在某地建化工厂,由于工厂排污有负外部性,居民有可能*制抵**建厂;而若该企业不是建化工厂,而是投资修路,修路不仅方便周边居民出行,同时还能带动土地升值,有正外部性,这样居民自然不反对修路。以往经济学家对正外部性关注不多,原因就在于此。

不过我要指出的是,正外部性虽不会引发社会冲突,但并不是没有后果,民间资本不投资基础设施就是后果之一。出现这种结果,就是因为基础设施投资有正外部性,而社会收益不能内化为投资者收益。前面我不同意基础设施是公共品的解释,说来理由简单,经济学讲得清楚,公共品是指消费“不排他”的物品,而基础设施使用大多具有排他性,怎可能是公共品呢?

有事实可以佐证。两年前我到西南地区调研,有一位县委书记告诉我,他们县盛产竹笋,市场对竹笋也有需求,可大山里不通公路,竹笋运不出去,农民赚不着钱。我问政府为何不帮助修路,他说县财政缺钱;我问为何不招商,他说山区投资修路收益低,民营企业不愿投资。

是的,投资修路的社会收益虽然高,可偏远山区地广人稀,投资的私人收益却不高。由此看,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修路,就得设法将社会收益内化为投资者收益,而且要让投资修路的收益不低于社会投资的平均收益。问题是,怎样才能将社会收益内化呢?经济学传统观点说,市场对此无能为力,需由政府给投资者补贴。

不可否认,政府补贴确实是可取的办法,但我认为并不是唯一的办法,甚至不是最佳的办法。改革开放40多年,国内各地皆有大量通过市场内化社会收益的试验。下面是几个不同类型的案例,让我做简要介绍。

案例一。2005年初,湖南双峰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老县城外围扩建新城区。可当时县政府财力不足,无力投资基础设施,于是拟引进省内民营企业大汉集团投资。大汉集团也表示愿意参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但希望政府给予新城区部分土地的开发经营授权。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结果仅用三年就完成了新城区的扩建。

案例二。六盘水普古乡娘娘山,过去是典型的穷乡僻壤,而如今公路四通八达,基础设施一应俱全,农业旅游年收入达4亿元。何以有此变化?原来,当地一家民营企业与农*联民**合成立了普古银湖专业合作社,企业用1亿元投资基础设施,而农民用土地入股,共同将娘娘山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农业旅游产业园。

案例三。此乃经济学的一个经典案例。养蜂人与果园主相邻而居,蜜蜂可为果树授粉,果树可供蜜蜂采蜜,于是养蜂人与果园主皆能享受对方提供的社会收益,故两人可以互不收费。难题在于,若养蜂人与果园主提供的社会收益不对等怎么办?庇古的建议是,政府给受益少的一方补贴。可大量事实表明,在竞争机制的约束下,市场会让受益多的一方给受益少的一方付费。

读者也许要问,社会收益内化为何会有三种方式?我的解释是,正外部性投资面对的约束不同。比如案例一,由于社会收益的受益人不确定,投资者若没有政府的经营授权,社会收益将无法内化。案例二不同于案例一,由于社会收益有确定的受益人,投资者可与受益人合作,通过按股分红内化社会收益。而案例三又不同于案例二,由于投资者互为受益人,社会收益可相互内化。

上面讨论的是“老基建”。其实,“老基建”的投资原理也适合“新基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带来的冲击,中央提出提速“新基建”。时下有一种观点,认为提速“新基建”主要得靠政府投资。此看法值得商榷。政府财政是公共财政,要重点投资公共品。而“新基建”项目并非都是公共品,政府可以支持,但不宜作为投资主体。

对政府来说,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新基建”,当务之急是做好将社会收益内化为企业收益的制度安排。总体思路是:当社会收益没有确定受益人时,政府应通过经营授权(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内化社会收益;而当社会收益有确定受益人时,政府应推动投资者与受益人股份合作,并严格保护产权,营造公平合作的投资环境。

从企业性质看大众创业

创业者至少应具备三种能力。第一,选择投资方向的准确判断力。若方向选错,必满盘皆输。第二,整合生产要素的核心实力。若既无资本也无高新技术,你凭啥整合别人的生产要素?第三,做强企业的持久定力。创业者不可急功近利、贪大求全,而应保持定力,以不断创新推动企业做强。

政府鼓励大众创业,旨在通过创业推动就业。而对创业者来说,首先应想清楚的问题是:为何要创业?有学者认为,科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已对此问题做了回答。科斯的大作我读过无数遍,确实让人醍醐灌顶。1991年,他因在交易成本和产权研究方面的贡献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实至名归。

科斯是经济学大家,既然他做了回答,我这里为何要旧话重提?说实话,我认为科斯只是以企业为样本,解释了计划与市场的边界由交易成本决定,并未回答为何出现企业。事实上,交易成本只能决定企业配置资源的规模,而企业的出现并非因为交易成本。读者可以随机问一位企业家当初为何创办企业,他十之八九不会说是为了节省交易成本,你信不信?

在科斯的文章发表前,学界对企业为何出现有过多种解释。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从分工的角度分析,著名的例子是制针。他说,制针共有18道工序,如果没有分工,让一个人独立完成,一天难以制成一枚针,而通过分工协作,一天可制出4 800枚针。后来经济学家厄舍据此得出结论:企业是为了取得分工的收益而存在的。

与斯密和厄舍不同,美国经济学家奈特则用“不确定性”解释。他说,经济活动通常需要协作,而协作一方面要有人作为管理者负责指挥,另一方面要有人将自己置于管理者的指挥之下。问题是,谁来做管理者?奈特解释,由于市场存在不确定性,管理者只能是那些对市场变化具有特殊判断力(专门知识)的人。当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建立起某种组织联系时,便出现了企业。

然而,科斯却不赞成厄舍的结论。科斯同意分工能提高效率,但认为分工并非企业出现的原因。他指出,实现分工的收益不一定需要建立企业,也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实现。比如A、B两人分工,A专门纺纱,B专门织布,然后A将纱锭拿到市场卖给B,这样分工的收益也能实现。于是科斯推断说,若A、B组成企业,一定是企业替代市场的交易成本更低。

科斯对奈特也提出了质疑。科斯承认市场存在不确定性,也不否认需要有人对市场变化做预判,可他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有判断力的人就得亲自进入企业,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出售自己的“建议”取得收入。科斯还说,企业的出现与不确定性无关,在不存在不确定性时也需要指挥,而有判断力的人之所以进入企业,归根结底,是在市场上出售“建议”的交易成本更高。

科斯不同意厄舍和奈特,而我也不完全同意科斯。那么企业到底为何出现呢?回答此问题,我认为要弄清楚三点。第一,要素所有者组建企业的动机是什么?第二,要素所有者中谁会成为企业家?第三,企业规模由何决定?只有将上面三点讨论清楚,才算真正从学理上解释了企业为何存在。

先分析创办企业的动机。可以肯定,要素所有者同意组建企业,一定是有共同的目标,不然人们不会合作。这个共同目标是什么?我认为不是节约交易成本,而是追求规模经济收益。经济学假定资源稀缺,是说人的生命有限。要素所有者要在有限的生命和有限的时间里争取最大化收益,必须对要素进行整合。否则,单打独斗不可能达到目的。

而由此带来的新问题是:要素一旦整合,就需要有企业家指挥,那么谁是企业家?奈特认为,由于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具有市场判断力的人会成为企业家。这种看法显然不对。我的看法是,在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中,何种要素更稀缺,该要素的所有者就是企业家。若资本更稀缺,则资本雇佣劳动,资本所有者成为企业家;若技术更稀缺,则技术雇佣资本,技术所有者成为企业家。

有了企业和企业家,企业规模由何决定?有两种说法。通常的解释是,最佳规模由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决定。而科斯却说,由企业配置资源与市场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决定。到底哪一种说法正确?其实两种说法都对。要知道,科斯讲的企业规模不是产量,而是企业配置资源的规模。资源规模与产量不是一回事,前者由交易成本决定,后者则由“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决定。

回头再说创业。根据以上分析,我认为作为创业者至少应具备以下三种能力。

第一,选择投资方向的准确判断力。前面分析过,创办企业是为了追求规模收益,而取得规模收益的前提是产品有需求。若产品已经过剩,再增加投资必然会加剧过剩。产品卖不出去,怎么可能取得规模收益?故创业者的第一等大事是选准投资方向,若方向选错,必满盘皆输。

第二,整合生产要素的核心实力。假若你准备创业,不妨扪心自问:你是否拥有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目前资本与新技术相对稀缺,若你拥有资本或新技术,当然可以创业。但若既无资本也无高新技术,你凭啥整合别人的生产要素?别人也不蠢,怎么可能让你空手套白狼?

第三,做强企业的持久定力。企业可通过扩大产量取得规模收益,但规模并非越大越好。企业最佳产量由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决定,生产规模一旦超过最佳产量,边际收益就会小于边际成本,规模收益反而会递减。故创业者不可急功近利、贪大求全,而应保持定力,以不断创新推动企业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