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医德,网上直播妇科手术涉事医生已被抓获#据网络报道: 1月18日晚,某视频网站出现疑似男医生直播妇科手术一事引发关注。据爆料网友称,其于1月15日下午偶然在该网站进入一直播间,从直播间的对话内容得知,系一名男性麻醉师在一名女患者做妇科手术时进行的直播。该网友还说,在直播过程中,女患者曾询问一名在场的女医生,现场的男性人员是否是为其做手术的医生,女医生则表示此人是麻醉师。此后,爆料网友称,因不知情,女患者在手术期间一直被该名男麻醉师*拍偷**隐私部位并直播,“期间,男麻醉师的同事也没有阻止该行为。”
这名男麻醉师不讲医德,胆大妄为,在手术期间*拍偷**女患者隐私部位并直播,严重侵犯女患者的隐私权,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一、《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显然这种*拍偷**女患者隐私部位并直播,严重侵犯了女患者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窥偷**、*拍偷**、*听窃**、散布他人隐私的。二、上述行为属于*拍偷**、散布他人隐私,目前刑法没有直接规定侵犯隐私权罪,但这种违法行为已经涉嫌其他犯罪:1、《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规定: 以*力暴**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辱侮**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谤诽**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这种*拍偷**女患者隐私部位并直播,其传播的内容严重毁损受害人的名誉,严重侵犯了女患者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属于公然*辱侮**他人,涉嫌*辱侮**罪。2、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男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拍偷**女患者隐私部位并直播,也属于通过网络非法传播女患者的个人信息,并造成恶劣影响,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3、如果在场的其他同事明知这名男麻醉师在手术期间*拍偷**女患者隐私部位并直播,未予制止,放任该行为的发生,肯定违法违纪,甚至可能涉嫌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