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孕妇会纠结到底选择顺产还是剖宫产。顺产吧,虽然对孩子和产妇的健康都有诸多好处,可是听过很多艰难的顺产故事后,又有点顾虑疼痛,顺产过程中的风险等等。剖宫产吧,又听说,产妇恢复慢,并发症也更多。如果排除主观心理因素的影响,我们如何知道什么情况下需要剖宫产呢?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在2014年发布的《剖宫产手术的专家共识(2014)》中指出如果出现以下15种情况需要剖宫产手术 。
1.胎儿窘迫:指妊娠晚期因合并症或并发症所致的急、慢性胎儿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儿窘迫短期内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2.头盆不称:绝对头盆不称或相对头盆不称经充分阴道试产失败者。
3.瘢痕子宫:2 次及以上剖宫产手术后再次妊娠者;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术穿透宫腔者。
4.胎位异常:胎儿横位,初产足月单胎臀位(估计胎儿出生体质量>3 500g 者)及足先露。
5.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双胎或多胎妊娠:第1 个胎儿为非头位;复杂性双胎妊娠;连体双胎、三胎及以上的多胎妊娠应行剖宫产手术。
7.脐带脱垂:胎儿有存活可能,评估结果认为不能迅速经阴道分娩,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以尽快挽救胎儿。
8.胎盘早剥:胎儿有存活可能,应监测胎心率并尽快实行急诊剖宫产手术娩出胎儿。重度胎盘早剥,胎儿已死亡,也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
9.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如合并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急性妊娠期脂肪肝、血小板减少及重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不能承受阴道分 娩者。
10.妊娠巨大儿者:妊娠期糖尿病孕妇估计胎儿出生体质量>4 250 g 者。

11.孕妇要求的剖宫产: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将孕妇要求的剖宫产定义为足月单胎、无医学指征因孕妇要求而实行的 剖宫产。
(1)仅是孕妇个人要求不作为剖宫产手术指征,如有其他特殊原因须进行讨论并详细记录。
(2)当孕妇在不了解病情的情况下要求剖宫产,应详细告知剖宫产手术分娩与阴道分娩相比的整体利弊和风险,并记录。
(3)当孕妇因恐惧阴道分娩的疼痛而要求剖宫产手术时,应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减轻其恐惧;产程过程中应用分娩镇痛方法以减轻孕妇的分娩疼痛,并缩短产程。
(4)临床医师有权拒绝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的要求,但孕妇的要求应该得到尊重,并提供次选的建议。
12.产道畸形:如高位阴道完全性横膈、人工阴道成形术后等。
13.外阴疾病:如外阴或阴道发生严重静脉曲张者。
14.生殖道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如严重的淋病、尖锐湿疣等。
15.妊娠合并肿瘤:如妊娠合并子宫颈癌、巨大的子宫颈肌瘤、子宫下段肌瘤等。
由此可见,除了一些母体或胎儿在疾病情况下必须行剖宫产以外,孕妇的个人要求并不是剖宫产的手术指征,然而现实是怎样的呢?据文献报道,国内多数医院的剖宫产率在40%~60%之间, 个别医院甚至高达70%以上。 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关于剖宫产率的声明中指出剖宫产可以有效降低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但是在人群水平,当剖宫产率高于10%时,其与降低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无关。
对于无医学指征剖宫产,怕疼是很多产妇要求剖宫产的重要原因。难道因为怕疼就一定要去剖腹产吗?当然不是,理论上还有分娩镇痛。为什么是理论上,因为全国只有约10家医院全天提供分娩镇痛服务,在中国,只有不到1%的产妇能得到无痛分娩的服务,而在美国这个数字是61%。无痛分娩因为麻醉医生的缺乏,需要医院增加投入,还有人们的认识等等问题目前还未能广泛开展。
就像 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李银河所说, 产妇分娩是否痛苦,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为产妇减轻痛苦,是对生命个体的尊重,也反映了一种生育文明。
希望随着社会日益进步,人们能给产妇这一特殊的女性群体更多关注和人性化的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