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发性免疫性不良妊娠患者从何时开始用低分子肝素?
(1)做试管婴儿反复不能着床或生化者:在移植前3天开始用,每次4000~6000单位(参考:每次为每公斤体重100u左右),每天1次,移植后可酌情增加剂量或次数。

(2)长期不育不孕、反复生化和HCG不能增长的自行怀孕者:从夫妻同房后开始注射,每天1次,每次4000~6000单位(参考:每次为每公斤体重100u左右),证实怀孕后,可酌情增加剂量;
(3)孕中晚期出现不良妊娠者自行怀孕或做试管婴儿者:证实怀孕后开始使用。
2、根据哪些指标可以调整低分子肝素剂量?
(1)临床表现:牙龈出血不止、阴道出血和皮下瘀斑等:可减少剂量;

(2)D二聚体:孕早孕的D二聚体0.75~1.5mg/L,每天注射低分子肝素1支;1.5~3.0mg/L,每天注射低分子肝素2支;3~6mg/L,每天注射低分子肝素3支;而孕12周以上的D二聚体≥1.5倍时:每天注射1支。
(3)Ⅹa因子活性(有条件者):当抗Ⅹa因子活性在0.6~1.0IU/ml范围内,每日皮下注射2次;当抗Ⅹa因子活性在1.0~2.0IU/ml内,推荐每日皮下注射1次。

(4)子宫动脉和脐动脉血流阻力和S/D值:数值高和进行性增高,可增加剂量。
(5)孕期和体重:原则上,明确诊断抗磷脂综合征者,越是孕晚期,体重越是增加,所使用的剂量越高。
(6)参考其他凝血指标:当FDP(纤维蛋白降解产物)、纤维蛋白原及其活性、CRP、 FVIII(第8凝血因子)和血小板聚集率增高,而蛋白S、蛋白C和纤溶酶原活性降低。

3、低分子肝素如何减少和增加剂量?
一般在原来基础上,进行加减,如果原来是每日两次肝素,可减少到每2天3次或每日1次,可增加到每2天5次或每日3次。低分子肝素均匀给药,而非一天一次用完,每日3次者,可八小时一次,每日两次者;可12小时一次,每2天3次者;可以今天早晚八点,明天中午12点,后天早晚八点,交替着进行。每2天5次,可以今天早晚八点,明天早上6点,下午2点,晚上10点,后天早晚8点,交替进行。

4、复发性不良妊娠患者的低分子肝素到底用多长时间?
①明确诊断抗磷脂综合征、有过血栓史、抗磷脂抗体高滴度,多种类型抗磷脂抗体,特别害怕再次不良妊娠者:推荐在整个孕期使用,分娩前至少12~72小时停药(根据每日注射次数决定,每日2次者至少停药24小时,每日1次者至少停药12小时),并产后第二天重新加用(血栓风险大者,在硬膜外麻醉导管去除4小时后,阴道分娩后4~6小时或剖宫产后6~12小时重新加用),直到产后6周(不从乳汁中分泌,可哺乳)复诊停用,或换其他药物。
②对于反复不着床、孕早期反复不良妊娠,凝血功能轻度异常、不能诊断抗磷脂综合征者:可孕12周或上次出现不良妊娠孕周数后1~2周停药,或者D-二聚体降至正常后继续用药2周停药。
申明:本内容不可替代医嘱,仅供参考学习,具体用药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