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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人才发展战略,加快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产党共**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5.适*招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西安市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5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学历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至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七路10号)。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 。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5月下旬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页查询本人成绩。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公告在西安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并提前7天通知应聘人员报到时间、地点,需携带资料及其他相关事项。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因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29-85750023

就业招聘服务有限公司,就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共中**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校(院)简介

*共中**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于2018年11月由原*共中**陕西省委*党**校和原陕西省行政学院重新组建而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体制,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原省委*党**校创建于1934年,是我*党**创办最早的地方*党**校之一。1935年、1942年曾两度并入中央*党**校,1955年、1959年先后改为中央西北局*党**校和中央第二中级*党**校,刘志丹、*仲勋习**、马文瑞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先后担任过校长。原省行政学院是1998年在原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重建而成的省政府直属单位。

校(院)分为小寨校区(原陕西省委*党**校所在地)和友谊校区(原陕西省行政学院所在地)2个校区。现有教职工743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1人,副高级职称108人,“三秦学者”“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六个一批人才”“三五人才”等各类省级专家人才8人。拥有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四个一级学术学位授权点,法律、公共管理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年均举办各类培训班180余期,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约1.5万人次。

进入“十四五”,校(院)致力于建设成为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阵地,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红色学府,聚焦中心、服务发展的新型智库,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根据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核2024年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自主招聘博士人才用编计划的复函》(陕编办函〔2024〕59号),结合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博士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共中**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功论**底,能够胜任*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

5.*共中***党**员。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作风严谨,勤奋敬业。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咨询工作的能力或潜质;

2.须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本、硕专业中至少有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博士专业相同;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

(3)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课题;

(4)独立或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4.符合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共中**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官网(www.shxdx.com)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wdxz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20日。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页);(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于2024年12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参加应聘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参加应聘的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有用*权人**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共中**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5)需要学校或单位出具的*共中***党**员证明;(6)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各类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校(院)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1.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功论**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回答问题、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2.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试讲和答辩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对自动放弃及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体检、考察结果,校(院)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校(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办理书**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和15万元安家费。

联系人:惠老师  徐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78583/85378363

E-mail:swdxzp@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西路119号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来源:西安招聘信息网

编辑:镜子

审核:窦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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