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概述
安全生产通常是指在项目建设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从而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隐患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以达到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下以达到安全生产为目标所进行的系统性管理活动。
一、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在管理活动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鼓励大家发挥人的自觉性和自我实现精神,从而调动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管理过程中,充分保护人的健康和安全,做好避免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发生的措施,是以人为本的直接体现。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当通过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防止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
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必须同时抓好生产工作和安全工作。生产和安全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整体,两者不能分割开来,更不应该相互对立,应当在此原则下实现安全与生产的统一。
(四)"四不放过"原则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安全生产和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全过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主要是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明确制定、分解、实施与考核的职责和方法,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各职能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时,应当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及上一年度风险控制效果;可选择的安全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生产要求;同行业的安全管理指标;历年安全管理统计数据;上一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相关方的观点。
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我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量化,便于考核。
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根据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由企业、项目中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仅是组成企业岗位责任制度的一部分,而且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健全与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应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专家解读: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