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性侵女童警方不予立案 (广东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不予立案)

近日,河南三中学生*杀虐**同学案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关注,公众的目光被聚焦在“未成年犯罪”的问题上。同样在广东阳山县也发生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3岁的男孩在公园厕所内强奸8岁女童,警方虽认定其犯罪事实成立,却不予立案。

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未获刑事立案,13岁男生被指性侵8岁女童

据受害女童的姑姑介绍,侄女今年8岁多,未满9周岁,读小学二年级,其父母在镇上做小生意。今年2月26日下午五六点左右,放学后,侄女和读五年级的姐姐一起去附近的公园玩,姐妹俩有拌嘴,于是姐姐先回家了,侄女随后在公园的厕所内遭到一名男孩的侵犯。事发后,侄女见*体下**有血迹,被吓到了,哭着回家,跟父母说了此事。之后,家人报警,并带其去医院检查。

阳山县妇幼保健院于当日19时30分作出的诊断结果显示,女童的处女膜破裂,“见少量血迹,左大腿内侧见两处淤黑”。

警方查看事发地监控,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当晚,陈某某并未回家,而是跑到了五六公里外的同学家。

陈某某此时读初二,与受害女童不认识。当日在公园内,陈某某见女童独自一人,遂起色心,在公园的公厕内对女童实施了侵害。

陈某某被捕不久后便被释放。3月18日,受害家属收到了警方发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陈某某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故对此案不予立案。

家属了解到,陈某某于2010年5月出生,还差几个月才满14周岁。在学校里,陈某某也是让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抽烟、喝酒、霸凌同学,是全校出了名的“坏孩子”,老师也拿他没办法。去年的时候,老师还建议家中把陈某某送去封闭学校读书。

事发后,陈某某的父母曾提出赔偿和解,要求受害女童家属出具谅解书,但以家庭困难为由,只愿意出2万块钱的赔偿金。女童父母听后很气愤,拒绝与对方和解。

事件发生后,受害女童身心遭受到了巨大的创伤,经常无故哭闹,夜里常常被噩梦惊醒,家人帮其安排了心理辅导,目前已经返校上课。

目前受害女童家属已经继续向上级部门反应,当地政府也已经介入。但根据以往的相关案例来看,最后的结果可能不尽如人意。

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未获刑事立案,13岁男生被指性侵8岁女童

近年来,降低刑事案件担责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小编衷心的希望这一天能够早日到来,不要让14岁成为犯罪者的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