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违反规定?“零容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4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办理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 273起。

冒用行程码,罚!

4月16日,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入住锡山区某酒店的张某,行程码可能异常,要求辖区派出所前往调查。
经查,这名姓张的男子在办理入住时,用自己的手机扫了门铃码,却出示了朋友手机账号登录的行程码,最终被行政处罚,并被送往专门酒店隔离。

锡山公安分局东亭派出所民警 孙冲:“他有广东佛山的相关行程轨迹,但是由于不想去社区报备,就使用了朋友的行程码入住了酒店。”
违反“3+11”,罚!

4月13日下午,警方接到某场所报警称,有人扫门铃码后出现红色警示,辖区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经查,当事人赵某为外地返锡人员,当时本应执行3+11的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

经开公安分局东绛派出所民警 朱波沆:“经查实,赵某于4月12日自驾返锡,4月13日至社区进行防疫登记,4月13日下午擅自外出,现赵某已被相应的行政处罚。”
伪造电子通行证,罚!
4月19日,外市的一名阳性人员通过网店伪造行程码被当地警方处罚,警方同时查证,网店店主曾向无锡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唐某以60元的价格下单伪造了两张无锡市重要保供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


▲上图为两张伪造通行证
据悉,唐某的行为构成了伪造买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
“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个人是落实防控措施的最基本单元,绝不能心存侥幸,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既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也是对这座城市负责。
(来源:无锡博报 编辑: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