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国际陆港物流园 (合肥打造国家物流三大枢纽)

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合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以下简称“合肥陆港枢纽”)成功入选,合肥是长三角区域目前唯一的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将促进合肥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强化合肥在长三角地区的物流中心地位,有利于实现更大程度的对外开放,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合肥陆港物流枢纽,合肥市国际陆港物流园

合肥国际陆港。

合肥陆港枢纽实施“两片区”联动模式,总占地面积4143亩(2.76平方公里),均已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片区1区主要依托合肥国际陆港基地和北站铁路物流基地等,面积3300亩,占枢纽总面积的80%,形成“五团十区”的功能布局。片区2占地面积843亩,主要依托合肥综合保税区,为片区1提供国际物流服务支撑,同时打造长三角区域跨境电商商品展示交易中心。

合肥陆港枢纽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模式,由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运营主体牵头单位,组织建设公益性和平台性项目,承担运营情况和监测数据报送工作。合肥北站铁路物流基地、宝湾国际物流中心、中铁四局智慧物流园、中外运合肥、合肥综合保税区重点参与枢纽物流设施建设,与其他物流企业良好互动,形成“1+5+N”的合作建设模式。

合肥陆港物流枢纽,合肥市国际陆港物流园

合肥陆港枢纽以一个枢纽联盟联合推进枢纽建设与运营、一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各枢纽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一套完善的体制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一套功能专业化、高效化的枢纽设施枢纽内企业提供高效服务、一套精准的政策体系为枢纽建设保驾护航的建设运营体系。建成后可满足国际运输、多式联运、保税物流、流通加工、国际贸易等业务需求,未来可实现优化区域物流体系、提升物流运行效能、支撑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最终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物流需求等目标。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工作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697号,简称《通知》),将25个枢纽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附后)。其中,东部地区8个,中部地区6个,西部地区8个,东北地区3个。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牵头布局建设了70个国家物流枢纽,枢纽网络覆盖全国29个省(区、市)和*疆新**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快建设“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知》强调,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谋划和枢纽建设运营日常工作指导,高质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整合优化存量物流设施,统筹补齐枢纽设施短板,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强化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的互通合作和联动发展。促进枢纽互联成网,推动完善以枢纽为支撑的“轴辐式”物流服务体系。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枢纽间业务协同、政策协调、运行协作。发挥枢纽优势促进大宗商品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与枢纽布局衔接、联动发展,打造具有区域集聚辐射能力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枢纽经济。发挥枢纽作用,优化物流大通道沿线产业布局与分工合作体系,打造经济和产业发展走廊。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完善枢纽日常运行监测体系,对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枢纽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指导和督促相关枢纽建设运营主体建立健全运行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定期报送有关情况;牵头研究建立枢纽建设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工作合力和政策协同,鼓励引导相关承载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促进枢纽发展的政策举措;建立健全枢纽重大项目储备库,重点加强基础性、公共性、准公益性项目储备并保持动态调整更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渠道或推荐给相关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25个)

(排名不分先后)

合肥陆港物流枢纽,合肥市国际陆港物流园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