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用于发热、头痛、肌肉痛等,口服自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半衰期一般为1~4 h(平均2 h)。
用法和用量:口服,退热镇痛,0.3~0.6 g/次,每4小时1次,或4次/d,一日量不宜超过2.0 g。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 d,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偶见皮疹、血小板减少症及粒细胞缺乏。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肾功能异常。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停药。

药物相互作用: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致肝损害。对乙酰氨基酚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长期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增强抗凝药的抗凝作用。与齐多夫定合用会增加二者毒性。
禁忌证:对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吲哚美辛:用于高热的对症解热,可迅速大幅度短暂退热。吲哚美辛直肠给药后约有99%与血浆蛋白结合,半衰期为4.5 h,60%从肾脏排泄。
用法与用量:1、成人:直肠给药,50~100 mg/次、1次/d。一日剂量不宜超过200 mg。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常见的不良反应如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偶有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主要有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可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过敏反应如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药物相互作用: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应用时消化道溃疡的发病率增高,不应同时应用。饮酒或与糖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同用,可增加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的危险。
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时可使洋地黄血药浓度升高,需调整洋地黄剂量,与肝素、口服抗凝药及溶栓药合用时,使抗凝作用加强。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合用,可加强降糖效应,需调整降糖药物的剂量。
与呋塞米同用时,可减弱后者排钠及抗高血压作用,与氨苯蝶啶合用时可致肾功能减退(肌酐清除率下降、氮质血症)。与硝苯地平或维拉帕米同用时,可致后二者血药浓度增高,因而毒性增加。

丙磺舒可减少对乙酰氨基酚自肾及胆汁的清除,增高血药浓度,使毒性增加,合用时需减量。与秋水仙碱、磺吡酮合用时可增加胃肠溃疡及出血的危险。
吲哚美辛可使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增高,并延长高血药浓度时间。正在用吲哚美辛的患者如需以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治疗,应于24~48 h前停用,以免增加其毒性。
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同用时,可使后者清除率降低,毒性增加,同时吲哚美辛的毒性也增加,故应避免合用。
禁忌证:对吲哚美辛、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禁用。用于妊娠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上消化道疾病及病史者禁用,吲哚美辛可使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病情加重,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