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日报记者 李承琳 通讯员 孙璐 宋国权
春节临近,微商们刷屏卖年货好不热闹。这不近几天,有人竟然在朋友圈做起了*花爆烟竹**的生意。今日,市民刘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朋友圈有人卖*花爆烟竹**。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
“礼花、礼炮,品种齐全,品质保证,欢迎各位咨询。”在刘女士提供的朋友圈截图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文字,并附有两张礼炮的照片。刘女士告诉记者,这个网名为“野花”的人是自己网购认识的,平时工作之余做做微商,之前多是推销保险、卖卖书,不知为何最近做起了*花爆烟竹**的生意。
“之前就听说买*花爆烟竹**要到指定销售地点,没想到有人却在朋友圈做起了生意。方便归方便,但是否安全?”刘女士道出了自己的担忧。
在刘女士的推荐下,记者以“买鞭炮咨询”为由加“野花”为好友,“野花”称,手头上礼花、礼炮等产品齐全,鞭炮从3000头到10000头,有多种规格。当记者询问货源从何而来时,对方表示:“是朋友的货源,自己也只是给别人帮忙,挣个零花钱。”至于朋友有没有合法的经营资格,“野花”称并不知情。
对于网络销售*花爆烟竹**是否合法?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市安监局工商贸科副科长杨振魁。
杨振魁告诉记者,依据《*花爆烟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对春节期间*花爆烟竹**临时销售网点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对*花爆烟竹**的进货渠道、零售场所、经营面积等方面也都有严格的要求。目前,我市所售*花爆烟竹**产品都是统一采购、配送,*花爆烟竹**产品包装上都贴有“*花爆烟竹**产品许可标识”。
市安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在无法提供合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网络买卖*花爆烟竹**的行为均涉嫌违法。即便微信朋友圈为了友情帮忙转发信息,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对网络违法兜售*花爆烟竹**的行为,市民一经发现,可及时拨打电话举报:公安部门:110,安监部门:12350。有关部门会第一时间对各类违法销售行为进行查处。
另据悉,春节临近,我市*花爆烟竹**临时销售网点也即将全面开售。今年,全市各区县城区共设有50处*花爆烟竹**临时销售网点路段。其中,中心城区销售时间为1月19日(腊月22日)至2月12日(正月十六),销售时间为25天。
附:全市春节期间*花爆烟竹**临时销售网点明细
张店区(10个)
1、共青团东路(儿童乐园门前)
2、东二路(潘南路至华光路)
3、潘南路(东二路以西)
4、人民东路(煤气大厦以东)
5、西六路(华光路至联通路)
6、东二路(新村路至商场东路)
7、西五路(植物园东门至昌国路)
8、王舍路(植物园以南)
9、共青团西路(西七路至西八路)
10、洪沟路(金晶大道至东一路)
高新区(3个)
1、西六路北段(莲池老年公寓至中润大道)
2、西五路(中润大道至鲁泰大道)
3、泰美路(政通路至万杰路)
淄川区(12个)
1、文化路铁路口南
2、松龄西路银座对面
3、松龄西路慕王铁路桥东
4、将军路东首
5、将军路西首
6、水产城
7、吉祥广场南入口
8、吉祥路影城东门处
9、吉祥路超凡庆典服务部门前
10、将军路泰坤城
11、雁阳路再生资源公司对面
12、解放路原法院
博山区(7个)
1、颜北路至北山路口段
2、人民路路段
3、中心路至金晶路段
4、珑山路夏家庄路段
5、沿河东路及憩园广场周边
6、新博路段
7、大观园路段
周村区(5个)
1、和平路段
2、太和路(正阳路以东)
3、东门路路西(机场路与电厂路以西)
4、新建西路(外环路以西)
5、机场路(广电路以东)
临淄区(7个)
1、桓公路
2、管仲路
3、杨坡路
4、晏婴路
5、天齐路
6、大顺路
7、遄台路
桓台县(2个)
1、张北路段
2、镇南北街路
高青县(2个)
1、高苑路(中心路与齐东路之间)
2、青城路(文化路以西至邮政局)
沂源县(2个)
1、历山路南首
2、振兴路中部和东首
淄博市文明办 淄博市环保局倡议
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花爆烟竹**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和“十个新突破”,用铁的决心、铁的意志、铁的手腕,强力推进绿动力提升工程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高标准抓好生态修复,开展了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孝妇河流域综合治理、主城区南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九个一律”专项执法检查、生态淄博建设“百日行动”等,坚持刑责治污,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生态淄博建设取得了新突破。全年“良好”天数183天,同比增加40天,“蓝繁”天数225天,同比增加60天,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位。
成绩固然可喜,但任务依然艰巨。我市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变,环境治理任务仍任重而道远。新的一年,我市将继续坚持综合施策、精准治理,措施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随着鸡年春节的来临,燃放*花爆烟竹**的高峰期也随之到来。为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让大家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安全、快乐的春节,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春节期间,从我做起,不放或少放*花爆烟竹**,为减少空气污染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花爆烟竹**;据预测,春节期间,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多发,燃放*花爆烟竹**会加重空气污染,为此请广大市民在污染预警期间自觉做到不燃放*花爆烟竹**。
环境空气质量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少放一支*花爆烟竹**就少一分污染!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花爆烟竹**做起,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守护蓝天、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新淄博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