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案录:广州割奶性变态杀手“罗树标”身背17条人命

  罗树标生于1954年8月20日,广州市人,出身工人家庭。读书时曾有多次盗窃行为,高中毕业后学过木匠,1974因盗窃被送劳动教养二年。1977年初,解教不久的罗树标又潜入市家电研究所盗窃,被女事主冯丽云发现,罗树标残忍地杀害了冯丽云并逃脱了法网。1979年,罗树标又因盗窃被送劳动教养3年。1982年解教,同年9月结婚,先后有1子1女。1983年2月又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间开始出现偷盗女*裤内**、乳罩,进行性发泄的变态行为。1987年刑满释放后,罗树标先从事个体装修,后来一直从事个体运输行业。

中国重案录:广州割奶性变态杀手“罗树标”身背17条人命

1990年2月8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接到下属派出所的紧急汇报,群众在敦和路发现一具女尸,怀疑是他杀。公安局的刑侦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此时已有大量群众在围观。现场是一条偏僻的公路,平时少有车辆经过。在距离公路大约10多米的草丛中,一具女性尸体仰面躺着。这名受害者很年轻,根据长相判断不超过25岁,而且有明显南方人的相貌特点,看来就是本省人或者邻省人。

受害者死于他杀,她的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受害者眼睛外凸且充血,这是明显被掐颈的痕迹。受害者尸体半裸,上身有衣物,但下身赤裸,似乎受到歹徒的奸污。根据受害者双手指甲判断,似乎死前同歹徒经过激烈搏斗,因为指甲里面全是人的皮屑和少许血迹,是抓挠所致。不过尸体附近土地没有任何搏斗痕迹,看来这里不是行凶现场,而是抛尸地点。根据群众反映,是几个路过赶集的农民首先发现尸体,慌忙跑到派出所报警。期间,陆续有其他群众发现尸体,很多人赶来围观,导致现场被破坏严重。

草丛中到处是脚印,难以判断哪个和凶手有关。接警的民警在现场对报案农民简单询问,瞬间排除他们的作案嫌疑,凶手不知道是谁!

在广州市法医中心,尸体进行了尸检,证明确是死于机械性窒息,还检查出凶手的精液,可以确定是强奸杀人案。而且,法医还发现,死者并不是生前被凶手奸污,而是遇害以后被凶手奸污,说通俗点就是奸尸。

广州是改革开放最早的地区,从80年*开代**始,治安急剧恶化,每年都有很多*杀凶**案件。广州市公安局根据现场判断,这应该是一起恶性强奸杀人案,随即给予立案。随后,警方分两路展开调查,一是调查死者身份,以便查找凶手。另外就是进行走访群众,看看是否看到什么可疑的人或者事情。

没想到,这两路调查都极为不顺利。根据死者长相判断,死者很有可能是广东人,甚至就是广州市人。对广州市所有失踪女性进行调查,并没有发现符合死者相貌的人。至于调查群众,也一无所获。群众反映,这条公路本来就相当偏僻,白天也只有少量车辆经过,到了晚上更是几乎没有车子。法医分析死者遇害是晚上,而群众发现尸体是上午,说明抛尸时间是深夜。根本没有任何群众看到过可疑的东西,走访由此陷入死胡同。

1991年2月10日,郊区一条公路边,又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

这也是一个20出头的年轻女性,颈部有明显掐痕,死者口鼻出血,舌头突出,死状很惨。尸体全裸,没有任何衣物和鞋帽,只有死者佩戴的一对耳环和一个戒指。此次现场保留较好,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凶手显然有一定反侦察经验,他是沿着草上行走,没有一只脚是踩在泥土上,没有留下清晰的足迹。周围也没有任何目击者,看来抛尸也是在夜晚。

警方立即对尸体进行尸检,证明死者也被奸污,又是一起恶性强奸杀人案件。警方再次对全市失踪人口进行排查,发现死者也不在这些人中。由于没有目击者,又没有线索和现场痕迹,此案又陷入僵局。

不过,这个案件又和第一个案件有所不同。死者是在遇害前被凶手奸污的,奇怪的是,被杀后凶手又对他进行奸污。既然之前已经强奸了受害者,如果想多次强奸,可以在受害者生前多次施暴,为什么要杀死受害者之后呢?这不符合一般的常理,也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相隔仅仅半年,8月,又有一具女尸被发现。受害者也是很年轻的女性,被人活活掐死。死者全身赤裸,被丢弃在路边草丛中,也遭受过歹徒奸污。不过此次现场更让人震惊,因为死者尸体被凶手破坏。死者的乳房和一部分皮肤失踪,看起来是被凶手割下的。由于此次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受害者残缺的遗体造成了群众一定程度的恐慌。

根据尸检,受害者是死后被凶手用尖刀破坏遗体。但凶手显然对人体结构并不了解,手法非常不熟练,使用的也是普通的水果刀之类,预计至少割了3到4个小时之久。同样的,死者是生前被凶手奸污后遇害,死后又被凶手奸尸。

8月第三起案发后,广州市公安局开始重点关注这些案件,并且将三名死者的阴道擦拭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示,3人是被同一个歹徒杀人奸污,这是一起恶性连续强奸杀人案。

连续在广州一地作案,案件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如果不能短期内抓住凶手,他很可能会继续作案。从8月开始,警方开始排查失踪人口,每户失踪人口都上门调查,将3名死者照片给家属一一核对。

奇怪的是,包括第3名死者在内,并不是广州市失踪人口。根据现场和尸检判断,死者是在死后几小时内被抛尸的,也就是说受害者肯定在广州生活,那么为什么家人不来报案失踪呢?

在艰苦排查期间,10月又突然发生了第4起案件。此次有一定不同,凶手手段更为凶残。死者同样是20岁出头的年轻女性,被掐死后抛尸,也在生前和死后被凶手奸污过多次。此次受害者是被装在一个麻袋内,丢在路边的。

可怕的是,死者的背部皮肤、双乳和外阴全部被歹徒割走,整个遗体惨不忍睹。后来的检测证明,死者也是被同一个凶手所害。

从1990年2月第一次作案,到1991年底,凶手已经连续残杀了6名女性。这些女性不但被奸污残杀,更可怕的后面几个遇害者几乎都被凶手割去了乳房、皮肤、阴部等。

虽然警方尽力*锁封**了消息,只是没有不透风的墙,消息还是很快流传开。很多群众知道广州有个变态割奶杀人狂,形成了一定的社会恐慌。尤其年轻女性,开始夜晚不敢一个人出门。鉴于很大的社会压力,在上级的督促下,专案组改变方法,将办案人员扩大到60人,对全区近年来有流氓、强奸前科的劳改、劳教的释放人员进行重点调查。

时间很快到了1992年,凶手还在不断杀人,到年底已经发现的受害者高达10人。所有受害者都被装在麻袋中抛尸,其中绝大部分都被割去了身体部分组织。

如此严重的连续变态杀人案,在广州改革开放以后的历史上还是没有的。这个案件震惊了广东省公安厅,他们一边督促广州市公安局尽快破案,消除社会恐慌。一边派出省内刑侦专家,赶赴广州进行协助。

为此,广州市公安局也竭尽全力!从1990年2月至1992年5月在全市大规模的多警种联合侦查中,每个关键环节都是由各级领导亲自把握,亲自决策。在这期间,由市局局长、副局长主持大规模“会诊会”、“汇报会“和研究对一些重点嫌疑对象开展侦查的会议多达32次,所有女尸系列案的抛尸现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都亲自指挥和勘查。

时间到了1993年,受害人增加到12人,却始终不知道任何一人的身份,更不知道凶手的大概身份、职业和心理,案件毫无头绪,办案人员心急如焚。而此时,社会上关于割奶杀手的传说已经沸沸扬扬。

一时间,尤其是海珠区新窖镇附近,所有妇女上到80岁老太下到8岁女童,都不敢随便出门。女人夜晚上班上学工作,一律需要男性亲友接送,没人的女性都由工厂或者学校的男性组成护送队,不然就没人去上工上学。

当时风传凶手专门袭击传红衣服的女性,一时间无人敢穿红衣,当地红衣全部滞销,连红色的鞋袜甚至围巾都无人敢买。后来又风传,凶手专门袭击长头发的女性,大量妇女都去理发店将头发剪短。一时间理发店生意火爆,理发师傅加班工作到深夜一二点,店内还是坐满了人。

民间还有各种离奇传说,搞得地方一团混乱。对广州警方无能的谩骂,更是多如牛毛,一些消息甚至传到了香港,被香港媒体报道。由于此案同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案极为相似,而受害者又更多,香港媒体大肆炒作广州雨夜屠夫,甚至有些小报还写为野史小说。

而此时凶手还在作案,到1994年初,受害者已经猛增到16人之多,成为建国以来广东省同类案件中最严重的一起。

这些专家发现,受害者虽大部分全裸,却仍然有人带有一些首饰。其中一些耳环和戒指之内,金光闪闪,看起来似乎是纯金打造,应该挺值钱的。之前广州市刑侦专家也注意到这点,认为这可以证明凶手是劫色不是劫财。

不过,公安部专家却细心的发现了一个新情况。几个受害者的首饰貌似是黄金,却并非黄金,而是镀金的金属。换句胡说,这些都是假首饰,根本不值钱!

那么问题来了!谁都知道广东人,尤其是女性很要面子的。不能穿金戴银尚且好说,带假首饰就是极大的事情。如果被人看穿带了假首饰,岂不是名声扫地?

正常女性,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如果说只有1到2人带假首饰,还可以用有些人比较特殊来解释。事实上,其中至少一半受害者都带有假首饰,这就非常奇怪了。

刑侦专家们经过再三分析,爆炸性的做出了结论,这些受害者都是*陪三**小姐。

在整个广州,只有一种职业的女性会带有貌似昂贵的假首饰,就是*陪三**小姐。众所周知,*陪三**小姐的工作非常危险,经常会被殴打抢劫。*陪三**小姐这个行业被抢劫比率高达百分之九十,稍有不慎就会演变为抢劫伤人甚至杀人。

*陪三**小姐一般都会聪明的随身带一到二个假首饰,一旦遭遇抢劫就主动献出去,目的是保命。除此以外,再没有任何职业会这么做。

基于这个判断,又对受害者遗体进行判断,发现死者基本都烫染了头发,却并非普通的样式,多是较为夸张,不像普通良家妇女的样子。他们手指脚趾基本都染了指甲,而普通家庭妇女一般不也会这么做。

现场留下衣物不多,但分析现有的几件,发现衣物都比较暴露、性感且廉价,符合*陪三**小姐的身份。对一些没有被割走阴部的尸体分析,其中一部分受害者患有各种各样的性病。

由此,基本就可以确定了受害者的职业,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长达2年时间找不到受害者身份。

这些*陪三**小姐基本都是外省的人,到广州以后就取个假名字,掩饰自己身份。同时,他们也不告诉亲属自己真实位置。而且,这些小姐因工作原因,第一很少交朋友,第二和家人关系一般很疏远,甚至敌对。那么,无论亲属还是同行,都不知道他们真实名字和身份。

而且*陪三**小姐,尤其是站街女一般流动性大。今天在这里,明天就去那里,根本不固定。如果*陪三**小姐突然失踪,根本没有人在意,更不会有人报警,毕竟卖淫还是非法的。

在确定受害者职业以后,警方立即对*陪三**小姐收容材料进行检查,尤其对比她们留下的指纹。由于*陪三**小姐流动大,警方没有局限于广州市,而是查阅了整个广东省甚至邻省的资料。

广州市警方前后检查档案指纹,高达160万份之多,终于查明到了2名死者的指纹。根据在劳教所留下的资料,确定了其中两人的身份和老家住址。

经过调查他们的亲属,确定了这2人是以*陪三**小姐为生,而且也确认尸体就是她们本人。

查到死者身份,让广东警方非常高兴,只是喜悦没有持续多久。*陪三**小姐是一个特殊职业,也是一旦遇害几乎无法追查凶手的职业。*陪三**小姐和嫖客一般都是素不相识,不可能通过普通的社会关系调查,来发现凶手的身份。*陪三**小姐自己也不知道嫖客是什么人!

如果*陪三**小姐是在发廊,夜总会这些固定区域卖淫,嫖客一般也会在这些地方停留,甚至多次光顾,或许会被人看见,留下线索。

警方抱着一线希望,调查了这2个*陪三**小姐的卖淫场所,遗憾的是,他们都是最底层的站街女。站街女在路边搭客,一般都是单干,不会有人看到他们和什么嫖客离开。

为了确认案犯的心理,以便为案犯确定大体的样子和性格特征,刑侦专家花费很大力气。

这种姓变态杀人案在广州历史上极少,警方对此种案件没有经验。

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研究,首先发现了70年代的赣州李九连案件。在特殊时期,政治犯李九连喊冤被枪决,死后尸体丢在乱葬岗,无人收尸,很快腐烂。

后*警武**来收尸时,发现已经腐烂的李九连尸体的乳房和阴部被人割掉。经过调查,在赣南机械厂的退休老工人何康贤家,找到了这些被割下的器官。何康贤这个老家伙终生未婚,经过调查,他有严重的性变态,尤其有着严重的恋尸癖。后赣南公安局,以流氓罪和*辱侮**尸体罪,判处他7年有期徒刑。

1992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通过深圳市公安局刑侦处得悉6807部队驻军战士张启得犯有变态杀人案件后,立即赶赴深圳调查。广州警方发现,张启得杀死一个妇女后,也割下乳房和下阴,有一定作案嫌疑。广州警方追到河南参与抓捕,最终将张启得擒获。不过,张启得并没有来过广州,这些案子同他没有关系。但通过审讯张启得,广州警方了解了此类变态杀人狂的心理特征,更了解了广州这个凶手的内心世界。

通过连续对这类案件研究,可以确认犯人是严重的心理变态者,尤其有严重的恋尸癖。

就案件本身来说,凶手本来已经同这些*陪三**小姐发生了性关系,却还要将他们杀死后奸尸,然后将尸体某些部位切下,可见他的恋尸癖非常严重。

凶手杀人的目的,只是发现自己的变态性欲,而并非劫财劫色。

男性恋尸癖习惯上称奸尸癖或奸尸狂。这种人具有与尸体进行*交性**的强烈欲望。有时,这种欲望可以通过与尸体*交性**的想象来满足;有时,这种欲望则只能通过真正地与尸体的性接触来满足。还有些奸尸狂以保留尸体的某些器官为乐趣,这些器官通常是女子的乳房或生殖器。由于有些奸尸狂采取将其被害人杀死的方法来获得奸尸的机会,这种行为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威胁。

恋尸癖的人,一般都是社会底层,多为性格上懦弱无能的人。在这种人身上有一种支配其*交性**对象的强烈欲望,这种欲望的满足在其性满足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尸体绝对不会反抗他们的命令,因此他们宁愿选择尸体作为*交性**对象。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是一个屡受挫折的失败者。由于他们无法控制活人的世界,所以便转向了死人的世界,在死人面前,他俨然是个强大的主宰者,尸体都对他俯首听命,都不会拒绝他的要求或嘲笑他的无能。总之,他在这种行为中处于支配的地位,而且不必担心失败与挫折。奸尸狂者多伴有明显的精神病。

对于性变态的系统研究,让刑侦专家们做出以下判断

第一,凶手有明显性变态倾向,应当在全市的精神病医院或专科门诊部调查了解这方面的精神病人。

第二,凶手性格应该是懦弱的,应该特别重视重点人群中的懦夫,性格内向的人。

第三,通过凶手能够毫不费力的带走众多*陪三**小姐来看,凶手显然精通嫖妓,是个老嫖客。应该在全市排查曾经嫖娼或者性犯罪被打击的人,很有可能找到凶手。

除此以外,刑侦专家又对现场进行的再三分析,又得到四个重大的成果。

凶手抛尸一般非常小心,从不在土路上行驶,怕留下车辙的证据。百密一疏!其中一个抛尸现场,有一段公路出现破裂情况。凶手驾驶车辆夜间经过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有大坑,慌乱之下紧急打方向盘,导致车辆行驶到路边的泥土地里,留下了清晰的轮胎痕迹。

刑侦专家通过轮胎痕迹再三分析比对,花费巨大精力,终于锁定了车辆的型号。这是一种仅有0.6吨的,微型卡车。前面驾驶室可以坐2人,后面还可以拖货。这种卡车在广州有一二千辆,主要用于建筑行业的装修人员运送少量材料,或者就是以送货为生的少量私人司机使用。由此,凶手的范围就大大缩小了。

另外,通过其中几个抛尸地点都紧靠海珠区新窖镇,判断凶手很有可能在这一带居住。奇怪的是,警方在镇子附近道路设有多个哨卡,但抛尸往往就发生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这更可以推论凶手就是这一带的人,能够通过熟悉的小路绕过哨卡。

还有,所有杀人都发生在夜晚,对于尸体的破坏也通常在深夜,抛尸却是在第二天凌晨。所有行为均是12小时内完成,从没有拖到第二天白天。这客观说明,凶手是有家庭的,并非单纯的一个人居住。为什么第二天凌晨就匆匆抛尸,就是害怕被家人发现。通过凶手可以长时间在夜晚奸污尸体和剥皮来看,他在家中应该有一个独立又不怕人骚扰的空间,比如地下室或者阁楼之内,晚上时候家人绝对不会过来。

最后,从1992年5月开始,凶手突然停止了作案半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线索。根据性变态犯罪心理分析,凶手不会毫无压力的情况下,主动停止犯罪。现在凶手突然停止犯罪半年,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被迫如此。刑侦专家认为,在1992年5月到11月期间,凶手不是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就是因为疾病或者受伤等原因,客观上不能够继续作案。

公安部刑侦专家给出的范围是:新窖镇周边,有犯罪前科,有嫖妓前科,心理变态,有家室,有自己独立空间,身材矮小,性格懦弱内向,有0.6吨小货车的20岁到40岁的男性。更重要的是,这个男性很有可能在1992年5月到11月期间,被公安机关打击或者生过重病、受伤之类。

广州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看到这个分析,笑着说:你们不就是把这个案子破了吗?事实也是如此!从1994年开始,警方根据刑侦专家的分析范围,加了对新窖镇周边符合的男性排查。

可是,就在排查的3月到9月期间,前后又有4名女性被害,经过调查,他们也全部都是*陪三**小姐。

随着排查的继续,范围也越来越小,集中在几十个人身上,看来凶手就要落网了。而就在1994年9月19日上午8时,一个上身披着件风衣,下身仅穿一条*裤内**的年轻女孩,突然冲入海珠区公安分局新窖镇派出所报案。名叫黄艳红的女孩声称,她昨晚被广州那个连续变态杀人狂骗到家里袭击,被奸污且差点被掐死。最终依靠她装死和高超的爬墙技术,才侥幸逃走。她不但记住了杀人的相貌,还记得他家大概的位置。这个事情石破惊天,让接警的所长陆广容震惊不已。

根据黄艳红的回忆,陆广容带着两个持枪民警冲入镇内居民罗树标家中。在黄艳红指认险些被杀的阁楼上,陆广容他们发现了被劫的手袋外,还发现其床铺上放着一堆女性的衣物,床头柜内还有上百件有穿戴痕迹的女性*裤内**和乳罩。更可怕的是,在一个上了锁的大衣柜中,他们发现了十多个巨大的玻璃瓶,里面浸泡着被割下的女性乳房和阴部。还有一个用铁丝制作的女性模特,身上赫然披着多块缝合起来的*皮人**。

罗树标显然就是这些连环案件的凶手,他就是变态杀人割奶的凶手,无论如何也要抓住他。他能逃脱法网吗?

所长陆广容发现罗树标就是凶手以后,首先盘问了他的妻子刘美婷。刘美婷是一个普通的广东家庭妇女,只知道带孩子照顾公婆,对丈夫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刘美婷告诉警察,丈夫罗树标在凌晨突然对他说有工作要做,车都没开就离开了家。刘美婷也承认,丈夫不是什么好人,曾经多次因盗窃被捕入狱,还曾因嫖妓被关押过半年,平时经常夜不归宿。刘美婷的大哥二哥都曾多次看到,罗树标同街边和*陪三**小姐搭讪,讨价还价,然后一起上车离开。

明知罗树标劣迹累累,刘美婷同他结婚多年,生有一儿一女,也就只能凑合着过日子。

在陆广容再三启发下,刘美婷突然想起一件事。罗树标这几年一直在做装修生意和运输生意,经常深夜才回家。他借口有活要做,晚上很多时候留在家中阁楼上,反锁上房门,不允许刘美婷进来。

1992年的一天深夜,刘美婷看到阁楼的灯又亮了。几个小时后的凌晨3点,他突然听到家里卡车开动的声音。因小儿子这几天发高烧,此刻又烧的很厉害,刘美婷无奈只能追到院子里拦住丈夫。丈夫正在向卡车上搬一个大箱子,箱子的盖子还没有盖上,里面白晃晃的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刘美婷仔细一看,吓得尖叫一声坐倒在地上,箱子里面居然是一个全裸的女人,胸口还有大片血迹。

罗树标听到妻子尖叫,顿时非常紧张。半天稳定情绪以后,罗树标告诉刘美婷,自己当晚在外面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这个女人。在带着她开往医院路上,这个女人失血过多死去。罗树标说自己为了怕赔钱,决定将尸体丢掉。至于脱下死者衣服,是怕别人看到尸体后很快确定死者身份。

刘美婷知道丈夫平时很多劣迹,但认为他胆子并不大,性格比较懦弱,绝对不会杀人,也就信了。她看着丈夫开着车出门,后来即便对大哥二哥也没有提起这件事。不过,第二天刘美婷却想起一件奇怪的事,就是为什么撞了人,家里卡车却毫无损坏的痕迹?显然,丈夫是在撒谎。

在听了刘美婷的这个故事后,陆广容更确定罗就是凶手。随后,陆广容带着刘美婷上阁楼,亲眼看到那些给割下的器官。刘美婷吓得几乎晕倒,随后躺在地上大哭起来,痛骂丈夫不是人。

陆广容说:他现在是杀人犯,肯定枪毙。你和他一起生活了这么久,说你不知情,谁会相信?如果你们夫妻两人都抓起来坐牢,你们2个孩子怎么办?你自己好好想想!你现在一定要帮助我们抓住他,才能洗清你的包庇罪。

刘想了一会,果断说:早上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自己要去外地做活,但身上钱不够。让我赶快拿着家里存折把钱都取出来,送到火车站傍边的一个地方去。

陆广容决定钓鱼,他让刘美婷带着钱赶到那个地点,没有多久,个子矮小的罗树标果然出现。在他接过妻子手中钱的同时,傍边一个刑警一把搂住他的脖子,将他按倒,傍边另一个刑警一把抓住他的手臂,两人迅速给他带上*铐手**。

由此,罗树标被成功抓获。

被捕以后,广州市公安局立即采取了罗树标的DNA样本和指纹、足印、轮胎印等,同现场痕迹比对,证明完全一致。

可以完全肯定,罗树标就是在4年半内连续杀死16名女青年的性变态恶魔。

由于公安部刑侦专家判断罗树标在1990年,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在抓捕罗树标后,警方又翻阅了以往悬而未破的积压杀人案。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对比罗树标指纹的时,意外的发现同17年前,也就是1977年初市家电研究所杀人案现场痕迹一致。

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1977年,社会治安还很混乱,盗抢事件时有发生。有个歹徒潜入市家电研究所宿舍盗窃,正巧被值夜班回来的女主人冯丽云发现。歹徒将冯丽云活活掐死,并且用熨斗连续打击受害者头部,导致脑浆迸裂,手段极为凶残。由于现场没有什么痕迹,仅仅留下了几个带血的指纹,案件一直没有侦破。

看来,早在1977年罗树标就已经杀过人。

自知杀人太多,罪证确凿,难逃法网,罗树标随即交代了他这么多年来的犯罪经历。

罗树标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渣和心理变态者。他于1954年出生在广州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罗的父母为人都比较正派,罗却从小道德恶劣,心理变态。

在中学时期,他就染上了盗窃的恶习,多次被学校警告处分,还被公安局拘留过。为此,他父亲打过他不知道多少次。

高中毕业以后,罗的父亲安排他去一家工厂担任木匠,希望他好好工作,改邪归正。没想到仅仅2年后的1974年,罗就在工厂盗窃了价格昂贵的财物,被警方抓捕。在父亲再三求情下,罗树标被轻判劳教2年。

这2年劳教没有让罗树标悔改,反而让他在狱中认识一批狱友,越来越坏。

1977年初,罗树标从劳教所放出来不到3个月,就又犯了大案。出狱以后,有一天他翻入市家电研究所宿舍盗窃,正好遇到了女主人冯丽云。冯丽云见到宿舍有个陌生人,立即高声喊叫。罗怕再次被捕,惊慌之下冲上去用力掐住丽云的脖子,最终活活将她掐死。罗见冯丽云没有了呼吸,又怕她不死,就用熨斗猛砸她头部,砸到流出脑浆为止。罗树标带着赃物,跳窗逃离宿舍!当年警方侦破能力落后,案件一直没有侦破,仅仅留下了现场几个指纹而已。

杀人后的2年,1979年,25岁的罗树标又因盗窃被捕,再次劳教3年。

由于只是盗窃东西的小贼,入狱时警方并没有检查罗树标的指纹和1977年杀人案的联系。

1982年释放以后,罗家父母希望罗树标走正道,就在9月为他说了一个媳妇刘美婷。结婚以后,老实巴结的刘美婷先后生了1儿1女。没想到,罗树标贼性不改,1983年2月又因盗窃被捕。83年正是严打时期,罗树标没有再被判处劳教,而是直接入狱5年。罗的父母对这个屡教不改的儿子极为失望,以后再也没有管过他。

入狱以后,罗表现比较良好,于1987年提前1年释放。

1987年刑满释放后,此时他已经33岁,前后已经在监狱和劳教所关了长达8年,还曾杀过一个人。

出狱后,罗树标答应妻子重新做人,果然放弃了盗窃。他先从事个体装修,后来一直从事个体运输行业。因工作需要,罗树标购买了一辆0.6吨微型小卡车,将家搬到海珠区的新窖镇。

从此到1994年被捕枪毙的7年内,至少在妻子和其他亲友眼中,罗大体还算老实。虽偶尔见他嫖妓,但罗不吸烟、不喝酒、不赌钱,平日生活节俭!罗树标本人性格懦弱内向,从不敢同别人正面冲突,遇事往往躲在后面,妻子认为他不会有什么大罪。

这段时期,妻子对他很满意!其实此时的罗树标,完全是双重性格。

在妻子孩子面前,他伪装成一个好人,内心深处他比之前更坏了十倍。在狱中的时候,由于长期禁欲,罗树标开始有了一些变态的行为。

在*警武**监督他们在监狱外劳动的时候,罗树标曾经偷盗女*裤内**、乳罩,进行性发泄的行为。这是一种恋物癖,属于性变态的一种。

出狱以后,罗树标的变态心理逐步严重,他对和妻子的*生活性**没有兴趣,反而留恋于很多变态思想。

罗树标交代:1987年刑满释放后,他经常观看色情、*力暴**的录像带。其中一套是以香港杀人割尸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为原型的录像带,目录为“雾夜屠夫”叙述一个杀人狂如何奸杀女青年,割外阴和乳房的英文录像带,对他的影响最大、最深刻。他认为很刺激,很有挑战性,并逐步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模仿欲望。为了发泄性欲,罗树标四处偷盗晾晒的女性衣物,仅其笔记本记载的就有208次之多。从1989年开始,罗树标将时装店丢弃的一些残缺塑料全身模特胶像捡回家中,拼装成完整的女模特,穿上偷来的衣裙后置于床前欣赏,同时还用镙丝劈焊枪制了一个*气娃充**娃,用于发泄性欲。

除此以外,他还开始频繁的嫖妓行为。1989年至1994年9月被捕前,罗树标夜间驾驶自己的0.6吨货车到天河区大街一带,将260多名在路边招嫖的暗娼载到黄埔区附近的野外,进行嫖宿。

在这一阶段,罗树标的变态心理越来越强,已经不满足于恋物癖,开始演变为严重的恋尸癖。他开始有了强烈的强奸杀人的冲动,开始在夜晚跟踪独行妇女,寻找目标。

1990年2月7日晚,他利用两个多小时游荡,在新洲路段发现了在赶路的番禺市女青年。罗树标谎称自己是拉客的面的,可以以很低廉价格送这个女人。获得她的信任后,罗树标将她载至琶洲乳牛场僻静地点,试图强奸。

这个身体比较强壮的女青年不从,拼死反抗,大声呼救。身材矮小、力量不大的罗树标见无法制服她,又怕她的叫声被别人听到顿时决定杀人。由于在1977年杀死过冯丽云,罗树标对杀人很有经验。他用手死死卡住女青年的脖子,很快将她活活掐死。杀了人以后,罗树标的性变态思想泛起,随后对尸体进行了奸污,再将尸体抛在敦和路边草丛里。

虽不是第一次杀人,罗树标也是非常惊慌的。次日上午,他还去抛尸现场察看动静,发现那里围着很多警察和群众,立即就吓跑了。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罗树标十分害怕,惶惶不可终日。过了整整一年,见警察并未查到他的头上来,罗胆子又大了。

他前后三次入狱,坐过8年牢,对警方办案手段有一定了解。罗认为:警察只会查破有因果关系的案件,我与受害者素不相识,看你们如何能奈何我?

此次杀人以后,罗树标却不敢再袭击良家妇女。这些妇女警惕性很高,不容易被骗,而且她们一旦发现情况不对,往往会大声呼救,拼死抵抗,引来路人和警察的关注!

此时罗树标已经有两条人命在身,害怕和警方做任何接触。

变态心理是周而复始的!这种变态思想会不断累积,对于罗树标来说往往只能通过杀人发泄。杀完人以后,又会累积起来,必须再杀人。变态杀人犯会不断犯案,直到死亡或者被捕。很快,罗树标又有强烈的变态思想,需要发泄。这次,他选择的是容易下手的*陪三**小姐。

从1989年开始,罗树标开始嫖妓,几乎每周一次。由于经济情况不佳,他找的多是收费低廉的站街女。*陪三**小姐卖淫不可能在自己家乡,一般都在外地,这些站街女清一色都是外地人。

根据同*陪三**小姐的接触,罗树标认为*陪三**小姐会轻易同他到偏僻地方,可以随便下手。而且*陪三**小姐对嫖客往往没有太多提防,即便双手卡住*陪三**小姐脖子,只要没用力,*陪三**小姐往往也不会喊叫。而等到用力掐住他们的时候,他们想叫也叫不出了。

1991年2月,罗树标嫖妓的时候,由于动作粗暴,引起这个*陪三**小姐不满,说了几句抱怨的话。罗树标很是恼怒!在*交性**易完成之后,罗突然死死掐住她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随后,罗树标对尸体多次奸淫,后抛尸荒野。

此次杀人以后,罗树标又紧张了一阵,半年时间没有敢作案。半年时间,警方又毫无动静,罗树标由此认为根本不可能被抓住,开始肆无忌惮的作案。

随后直到1992年5月,他连续作案多起,基本每2到3月就杀一个人。

在嫖妓期间,对不顺他意的、反抗他粗*动暴**作的、嫖宿时要他戴避孕套的、不让其奸两次的、上车时察看其车牌的几个人呢,一律残忍杀害。将*陪三**小姐杀死以后,罗树标都用小货车将尸体载回家里,扛上独住的阁楼上,连续奸尸数次。开始仅仅是奸尸,后来花样就更多了。罗还模仿看过雨夜屠夫录像带中割尸的情节,用刀把一些女青年的乳房、外阴割下来收藏起来。尸体则分别用麻包袋、油桶、木箱包装好,用卡车运到野外丢弃。

期间,警方多次大规模排查,也曾排查过罗树标。不过,罗树标出狱以后没有再犯案,给人的感觉是老实懦弱,就没有被警方重视。

对于警方设置的关卡,罗树标也不当回事。凭着对新窖镇的熟悉程度,他采取窜横巷,走偏僻的路线在下半夜驾车绕过公安民警的哨卡和检查岗亭,就在警方眼皮底下从容抛尸。

唯一的意外就是,罗树标用木箱装好一名女青年的尸体,准备到外面抛弃时,被妻子刘美婷发现。他对刘美婷谎称,是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了人。

罗树标的自我供述他作案得手后,心里都有一种达到随心所欲,飘飘然的畅快感。并在有的受害人的阴道、口腔内塞入自己的*裤内**、袜子,故意让自己的精液留在里面,看看警察有无能力查出来,要与公安局玩一场“死亡游戏”。

作案后,罗树标每次都将女青年的体貌特征、衣服样色、奸淫经过、自己的感受以及抛尸的过程都详细记录在笔记本上,供日后欣赏回味。

后来,闻讯公安机关查控得太紧,才将笔记本销毁,再另提纲式地重新记录下来。

只是上得山多终遇虎,1992年5月25日深夜,罗树标因嫖娼被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送工读学校收教半年。

此时正是全市大排查变态杀人狂的时候,罗树标看到了市公安局有关女尸系列案的紧急协查通报。

他极为恐惧,深恐被强行检测DNA。他认为这次彻底完蛋了!好在警方认为他是一个普通嫖客,没有重视他。罗树标在工读学校关满了半年,才得以回家。这半年期间,他只能放弃作案。

停止了作案近半年之久,他犯罪的恶念却从未打消过,心头总是痒痒的,不奸杀女青年总觉得不好受。

从1992年11月底开始,无法控制自己的罗树标继续作案,仅仅1994年3月至9月,就又奸杀了4名*陪三**小姐。

到了9月,罗树标逐步对奸杀*陪三**小姐感觉无趣了。他认为杀*陪三**小姐太容易得手,没有什么挑战性,开始又试图对良家妇女下手。

1994年9月18日,罗树标伪装为拉客的面的,在广州火车站附近揽客。当晚12点,罗树标寻找到他认为合适的猎物,身材矮小的湖南的女青年黄艳红。黄刚刚下火车,就遇到了罗树标。罗以低廉的价格做诱饵,骗黄上了他的车。

让罗树标万万没想到的是,黄艳红并非普通女青年,而是出生于一个农村杂技世家。她从小在父亲监督下练习杂技,成年以后在县杂技团工作,后同一个团员结婚。杂技团的生意并不好,黄的丈夫决定放弃杂技去广州创业。一年后,黄的丈夫在广州开了一个小吃店,电话让黄艳红也来广州一起生活。黄艳红乘坐火车来到广州,遇到了看起来很老实的“面的”司机罗树标。

初到陌生的广州,黄艳红对罗树标还是有些警惕的。一旦车子开到比较荒凉的地方,黄艳红就不断追问到了哪里,让他往人多的地方开。

罗树标几次想将车子开到没人烟的野外,但黄艳红每次都大声说话甚至喊叫,罗都没有得逞。无奈之下,罗树标一反常态,决定在家里下手。他谎称自己回家去给儿子拿些东西,将黄艳红载到自己新窖镇的家里,还邀请黄上去坐坐看看他的一对儿女。黄艳红被罗树标懦弱的外表迷惑,以为这人胆小怕事,没什么威胁,就同意上楼。

走上阁楼,罗树标就凶相毕露,突然有绳子从背后勒住她的脖子。黄猝不及防,很快晕了过去。罗树标以为她死了,随后对“尸体”进行奸污。之后,罗树标下楼去拿装尸体的麻袋,黄艳红才缓缓清醒过来。她身上一丝不挂,颈部巨疼,而且阁楼距离地面高达5米,而罗家的院墙也有4米高,墙头还有很多玻璃片。

如果换成一般女人,恐怕必死无疑。好在黄艳红是杂技演员出身,有很强的攀爬技巧。她也不顾自己没有衣服,用手肘奋力砸破玻璃窗,从窗户爬了出。杂技演员的身手,让她毫不费力的爬下阁楼,又徒手爬上高达4米的围墙,最终翻了出去。翻墙的时候,她的手掌被玻璃片扎的鲜血之流,也顾不了。

逃走以后,不知虚实的黄艳红不敢乱跑,躲在一个没有人住的空房子里。第二天天亮,她才敢走出房子,遇到一个买早点的老太。老太见她全身赤裸,以为她遇到抢劫,赶快带她回到家,给了她一件风衣,一条*裤内**。黄艳红惊魂稍定以后,决定报警。8点,在老太的指引下,她连衣服都没顾上穿,披着风衣就冲入镇派出所汇报情况。

罗树标回来以后,发现黄艳红不知去向,顿时惊呆了。他知道事情马上就要败露,抓起随身的钱包慌忙逃出镇子。为了怕暴露,他连车都没敢开。逃到火车站以后,罗树标才发现钱包里面只有100多元。这点钱最多买一张火车票,再吃几顿饭,之后只能饿死。无奈之下,他打了个电话回家打探虚实,然后让老婆将存款送到火车站附近一个地方。没想到,此时警察早已布控,随后将他生擒。

  罗树标身背17条人命,最大恶极,自然死路一条。在入狱后仅仅20多天,广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罗树标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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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秘闻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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