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所未闻!贩毒女子想逃避羁押“假怀孕”,竟借奇葩手段混过尿检

在刑事法律中,我国对未成年、精神病、怀孕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群进行保护,在这些人进行刑事处罚时,会依法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体现刑罚人道精神。

现实生活中,有人利用怀孕、哺乳的特殊身份,从事犯罪活动;更有甚者,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法律惩处,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这种行为,检察机关必须敢于“亮剑”,对这些钻法律空子的犯罪分子严惩不贷。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了一起假冒怀孕、哺乳期妇女企图逃避法律惩处的*品毒**罪犯。

闻所未闻!贩毒女子想逃避羁押“假怀孕”,竟借奇葩手段混过尿检

被告人王某某是一名有过多次贩毒前科的年轻女子,今年3月,王某某在贩卖*品毒**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被抓获后,王某某称其已经怀孕5个月,家中还有一名处于哺乳期的1岁男孩。情况若属实,根据法律规定,不适宜对王某某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

拘留前的尿检结果显示确实是怀孕,可王某某的身材怎么看也不像是怀孕5个月的样子,民警警惕起来,对其进行血液检测,发现没有怀孕,事有蹊跷,后经再次讯问王某某,原来其是为逃避处罚,用开塞露装了已怀孕的女子的尿液并放进自己的*处私**,混过尿检。

真相大白,王某某并没有怀孕,但其有1岁儿子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还在哺乳期内?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人员调查核实、夯实证据,经过检警合作,最终证实王某某并没有1岁的儿子,其谎称的1岁儿子其实是她姐姐的孩子。

闻所未闻!贩毒女子想逃避羁押“假怀孕”,竟借奇葩手段混过尿检

最终,检察院以涉嫌贩卖*品毒**罪将王某某批准逮捕。近日,检察院已将本案起诉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等待王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

法律规定对特殊群体的照顾,体现人文关怀。 不羁押不是不惩处,哺乳期过去,还要羁押的,暂时是自由的,但犯罪记录是终身的。 此外,怀孕、哺乳的妇女,更应当爱惜自己的身体,吸毒不仅损害自己的身体,还会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不可恢复的伤害。 对于*品毒**,我们应充分知晓*品毒**的危害性,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珍爱生命,远离*品毒**。

信息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