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曾经的高剖宫产率,如今我们在临床上遇见了无数的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子宫上的瘢痕不止一道两道,带来的后患无穷,给病人增加痛苦,给医生带来诊治的困难,有瘢痕部位妊娠破裂、大出血者;有形成凶险性前置胎盘者;有人工流产、引产而极度困难者;也有再次妊娠子宫破裂、胎盘粘连植入大出血者等等。那么,有关瘢痕子宫都有哪些“故事”及再次妊娠的注意事项需要大家了解呢?
一.造成子宫瘢痕的原因有哪些?

只要子宫上有疤,就是瘢痕子宫。
子宫的瘢痕有看得见的,也有看不见的。1.剖宫产是最常见的子宫瘢痕:剖宫产术,要在子宫前壁下段拉开一个足够大的口子,而且是贯穿子宫肌层到达宫腔,这样才能取出胎儿。随着剖宫产次数的增多,局部瘢痕更为严重;2.子宫的各种手术史:最多见的是子宫肌瘤剥除术后的子宫,只是多数人不会意识到它是瘢痕子宫。这种类型的疤痕子宫,这种疤痕情况因肌瘤的大小、个数、深浅、部位而变化多端,形成的疤痕也是各种各样而变得复杂,特别是腹腔镜下的肌瘤剥除术因缝合视野的限制,瘢痕更为危险;3. 看不见的子宫瘢痕:各种的宫腔操作如宫腔镜、刮宫、反复的人流等手术,除了术中可能造成子宫穿孔让子宫留下疤痕外,即使没有穿孔,内膜不同程度的损伤形成的瘢痕是看不见的,但也影响着今后的妊娠;4. 输卵管间质部妊娠、宫角妊娠切除妊娠病灶再修补、子宫纵隔切除等畸形矫治术等都在子宫上留下痕迹;5.现在正兴起来的子宫肌瘤或者腺肌瘤HIFU刀治疗,也会在病变部位形成疤痕。
二.疤痕子宫再次妊娠的危险有哪些?

如果瘢痕子宫不再怀孕,一般问题不大,有的会出现瘢痕部位憩室,表现为经期淋漓不断,但无生命危险。
再次妊娠时,或孕囊附着于瘢痕上,形成瘢痕部位妊娠;或因看不见的瘢痕,土壤贫瘠,难以供养胎儿发育,导致流产、前置胎盘;或随着胎儿的增大,子宫越发被撑大,就像气球可能会被撑破,导致子宫破裂;或因胎盘粘连植入导致产后出血,甚至需切除子宫,处理不及时者甚至生命危险,需引起高度重视。
三.再次妊娠时如何评估风险?
对于瘢痕子宫妊娠后瘢痕处的监测,可通过超声观察子宫前壁下段厚度及子宫瘢痕的回声,将超声结果分为愈合良好(Ⅰ级瘢痕)和愈合不良(Ⅱ级瘢痕和Ⅲ级瘢痕)两种。 Ⅰ级瘢痕孕期子宫破裂概率低,Ⅱ级瘢痕和Ⅲ级瘢痕孕期子宫破裂率升高,需要加强监测,甚至提前终止妊娠;但Ⅰ级瘢痕也有孕期突发破裂的报道。因此,瘢痕子宫再次妊娠时孕期瘢痕的监测应坚持个体化、动态监测的原则。对孕前判断愈合良好的瘢痕,可在妊娠11~13周+6行NT检查时再次证实瘢痕愈合的状态,是否与孕前判断相符,对相符的孕妇可在妊娠36周后临产前进行再次评估决定分娩方式及时机;对于二次判断不符的孕妇,可在妊娠24、32~34周及临产前进行动态评估,决定分娩方式及时机。
四.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应该注意什么?
瘢痕子宫,想要再怀孕,就要做到: 1.足够的避孕时间,使子宫肌层尽量修复好。一般来说,剖宫产后2年再孕较好;子宫肌瘤剥除术后依据剥除的肌瘤的大小、数目、深浅、部位、缝合情况等,综合起来看。短则数月,长则2年; 2.任何瘢痕子宫,孕前尽量都要全面评估一下,可经B超或者MRI检查以了解疤痕的情况; 3.一旦怀孕,停经6-8周可经超声检查判断胚胎是否种植在疤痕上,孕期要定期检查,如果出现腹痛或出血,都要随时就诊,以便及早发现子宫破裂的可能,及时处理。
五.各种瘢痕子宫再次妊娠的时机?

六.瘢痕子宫再次妊娠终止的时机?
如果子宫瘢痕局部尚好,无特殊不适,经全面评估后也可以等待自然临产分娩;如前次剖宫产指征仍然存在等因素、不适合经阴道分娩者,建议39周左右提前手术,不必等待宫缩发动后再行手术;如为两次以上剖宫产后再孕,根据情况需要可考虑适当再提前,必要时提前住院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