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鼎一男子从
淫秽表演网络平台中挖掘“商机”
非法获利7329元
日前
福鼎法院审结该起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6月至12月
被告人王某龙通过他人介绍
担任某手机直播软件的
网络平台充值代理人
在明知该网络平台
存在淫秽表演视频的情况下
仍按照10000元
购买93000个金币的比例
多次向上家购入网络平台金币
后以25元充值200金币
60元充值500金币等模式
变相加价贩卖给网络用户
进行打赏充值、观看充值
从中牟利共计7329元

(图为模拟二维码,非真实场景)
2019年11月
执法人员通过远程勘验
从该网络平台上
获取视频文件21个
经鉴定
该21个视频文件均为淫秽视频
同年12月
警方通过IP地址
顺藤摸瓜抓获王某龙
目前
该网络平台已被关停

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某龙以牟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文件,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结合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龙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打击淫秽色情网络平台
构建绿色健康网络空间
是另一种“禁毒”
我们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
不让精神上的“*洛因海**”
吞噬成千上万青少年的心灵

来源:公信福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