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室内防水涉及住宅建筑的功能质量及人居环境质量;同时,目前住宅已占家庭财产相当大的比重,一旦发生渗漏将给自己和他人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了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下称《规范》),编号为JGJ 298—2013,自2013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的卫生间、厨房、浴室、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及独立水容器等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现对《规范》的主要内容作简单介绍。
住宅室内防水设防区域的界定
鉴于供暖形式、住户的居住习惯及建筑形式的差异,住宅室内防水设防区域不是十分明确。通过对渗漏部位及渗漏原因的分析,将住宅室内防水设防区域定为卫生间、浴室、厨房、设有生活配水点的封闭阳台及小型泳池(即独立水容器)等,要求正常使用时,这些区域应具备防水功能。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遵循的原则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要遵循“防排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这其实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层“防排结合、刚柔相济”,主要是针对防水设计的基本要求;第二层“因地制宜、经济合理”,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性较大,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均衡,所以在工程设计施工中要考虑地区差别并注意节约;第三层“安全环保、综合治理”,要求工程技术人员选用技术方案时考虑问题要全面。
防水材料的选用原则
1)防水材料选用顺序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与屋面防水工程、地下防水工程的最大区别是施工面积较小,而管道及各种设备较多。多年实践证明,住宅室内渗漏多发于地漏、穿墙管、墙体阴阳角等节点部位。防水涂料具有连续成膜、操作灵活的特点,在以小面积、多节点为主要特征的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中,无疑柔性防水涂料是首选材料。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如选用防水卷材,应选用相对轻薄的材料,特别是在卫生间,某些区域的防水层高度达到1.8 m,并且还要做瓷砖等饰面,因此要求卷材与基层具有良好粘结性;而厚度、质量较大的卷材与基层要做到满粘且粘结良好在施工时具有相当的难度。
2)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中禁用的材料
《规范》将“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列为强制性条文。其中,溶剂型防水涂料定义为以有机溶剂为分散介质,靠溶剂挥发成膜的防水涂料。
防水层厚度的确定
防水层厚度是保证防水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规范》对不同防水材料层的厚度也有明确的要求。
防水施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防水材料进场后应进行抽样复验,并提供检测报告。
2)管根、地漏与基层的交接部位,应预留宽度10 mm、深10 mm的环形凹槽,而不得在后期进行剔凿。槽内应以密封材料嵌填密实。
3)防水涂料应薄涂、多遍施工,前后两遍的涂刷方向应相互垂直,涂层厚度应均匀,不得有漏刷或堆积现象。夹铺胎体增强材料时,应使防水涂料充分浸透胎体层,不得有折皱、翘边现象。
4)防水卷材与基层应满粘施工。涂刷基层处理剂时,不得在施工现场配制或添加溶剂稀释。
5)防水卷材应在阴阳角、管根、地漏等部位先铺设附加层,附加层材料可采用与防水层同品种的卷材或与卷材相容的涂料。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在低温施工时,搭接部位宜采用热风加热。
6)防水砂浆宜连续施工。当需留施工缝时,应采用坡形接槎,相邻两层接槎应错开100 mm 以上,距转角不得小于200 mm。水泥砂浆防水层终凝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
7)密封材料嵌填完成后,在硬化前应避免灰尘、破损及污染等。
8)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保护。
质量验收
防水层的质量验收应以每一自然间或每一独立水容器逐一检验。验收方法为在防水层完成后进行蓄水试验,楼、地面蓄水高度不应小于 20 mm,蓄水时间不应少于 24 h;独立水容器应满池蓄水,蓄水时间不应少于 24 h,以确保防水层不渗、不漏。
“同层排水”要分下防水层和上防水层进行分别验收,并且下防水层的质量验收标准按“独立水容器应满池蓄水,蓄水时间不应少于 24 h”执行。
编辑/黎月华 执行主编/潘文亮
摘编自《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解读,原文刊载于《中国建筑防水》2014年第17期;原作者:张萍,于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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