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训练场地不合规怎么办 (驾校不规范行为有哪些)

开设驾校训练场利弊,驾校教练乱象多怎么整顿

社会的发展,永远会快过法律与政策的约定。

过去交通技工学校培训驾驶员的时代,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并不多,所以初学驾驶员基本上在实际道路上完成操作训练。那个时候还没有驾校专用训练场一说,技工学校找一个操场或者平坝,摆上砖头插上竹竿,学员练练车感练练倒桩就开始上路演练了。

九十年代始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学车的热情越来越高,政府为了方便群众学车,驾校的经营权开始有条件向社会开放了。最初的驾校投资者建设训练场都是参照公安车管所的考试项目设置,后来驾校的经营资质与培训管理交由交通部门后,训练场地则按照交通运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那个时候房地产业还没有那么火爆,国家的土地政策还不够完善,驾校通过购买或者租用破产厂区(工业用地)、城市废地、集体土地甚至农业用地,都可以建设供自己培训使用的训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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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项国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推出之前,很多地区驾校的教练车指标由基层运管部门根据当地市场和驾校的经营情况计划控制,并不受训练场地规模大小的影响。

但是由于建设了训练场地的驾校管理更加规范,在当地的影响力更大,随着驾考市场生源的一年又一年递增,充分享受到了这一轮生源递增的红利。这也刺激了越来越多的驾校希望通过建设训练场地,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

奈何这个时期中国的房地产业发展更为迅猛,飞速地抬高了各地的地价,占据了城市有利地位置。而在完善后的国土部门规划目录里,又完全忽略了驾驶培训这个不起眼的行业,驾校用地失去了法规依据。并且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训练场“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一些地方法规也明确规定驾校训练场土地属于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允许将农用地、集体土地、流转地、林地等非经营性用地作为驾校训练场地进行许可。

当各地运管部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也曾想方设法寻找补救措施,四川省运管局就通过省政府令的形式,明确驾校用地纳入交通设施规划。然而在基层具体执行过程中,这个省政府令并没有在一个地区得到落实,原因是多方面的。交通设施用地往往是公益性的,当地政府获得的供地回报并不高甚至还要倒贴,而驾校作为经营性机构,肯定得不到这样的惠顾。驾校的合法用地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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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个大类。国有土地可以依法上市交易。过去集体土地是不能上市交易的,最近两年国家在试点允许某些地区的集体土地上市交易。但是目前仍然处于试水期,并没有大规模放开。就算你取得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不是按照土地的属性进行使用,都属于违法行为。当然越来越高的土地获取成本,也是大多数驾校无法承受的。

所以早期的驾校用地,或多或少都存在着法律风险,但是由于建成在法规完善之前,便被视为历史遗留问题保持既成现状了。但这也造成了驾校投资人不敢加大投入,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后来的驾校投资人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通过各种渠道在各种不同性质的土地上投入巨资建设训练场,有的不幸撞到了政策的“高压线”壮烈牺牲,损失惨重;有的侥幸存下也是惶惶不可终日。

两项国标颁布以后,驾校的经营资质完全市场化了,只要你达到了“国标”要求的门槛,你就能申办驾校。在中国经济一片疲软的情况下,各种资本人才也就瞄上了驾驶培训这个看起来还有点人气的行业,一时间蜂拥而至。我曾经在四川的一个工业小城看到过去的一排化工厂,全部换装成了一排驾校训练场。由过去的“化工一条街”,华丽转身为“驾校一条街”,盛况空前。行业国标的尴尬之处在于,要求新办驾校的用地必须是“合法用地”!试问如果按照这个要求,又有几家能够达到国土部门认证的“合法用地”这个条件?虽然在2012年正式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界定了教练场用地属于“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但是驾培机构教练场用地如果没有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之中,基层国土部门根本无法找到落地执行的依据。

但是为了生存为了生长的驾校投资人为了通过训练场地建设获得更多的教练车资源,进而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疯狂的冲向远郊冲向农村,让“驾校训练场”在各处穷乡僻壤绽开了花。有些为了应付达标检查粗放硬化,达标过后使用率低,甚至荒废丢弃,造成了对土地的极大破坏和对资源的极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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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在符合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驾校训练场如何规划建设,才更科学更具有操作性?我想还是应对政策顶层设计的思路进行重构。

一是允许可建设用地的综合利用,即驾校训练场用地可以与其它产业结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成都周边过去有很多大搞“新农村建设”时修建的乡村公路,由于乡村旅游并没有有效形成规模,导致大量道路闲置,如果对其进行重新规划,稍作修整,则既可以解决驾校的训练场地问题,又可以弥补学员的休闲功能需求,解决了乡村旅游的人气问题。另外很多工业区内空置厂房道路,如果驾校经营能够达到园区内亩平税收要求,是否可以放下政策障碍,允许驾校训练场入驻?

二是指定驾校教练车训练道路区域,充分利用车流量较少的社会道路资源训练,减少对训练场地的依赖,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目前发达国家的驾校基本上都是采取这种方式训练。

三是要允许社会化考场与训练场兼用的功能,现在多地考场的使用情况并不饱和,二者兼用也是对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是在十三五期间要明确驾校训练场用地作为其它交通设施用地或者教育用地进入规划,将驾校训练场地纳入政府城乡建设统一用地规划,科学制定驾驶员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发展规划,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并且对如何取得提出具体要求,既要让当地政府有供地的积极性,又要降低获得土地的代价,避免有价无市。在生源规模大的地区不必一所驾校一座训练场,可以允许多所驾校共用一座训练场,鼓励建成经营性训练场。既节约了土地,加强了管理,又提高了当地驾考行业的形象。

未来学车人群递减是一个大的趋势,小而美社区化网格化的学车机构也是一个趋势。从节约用地、方便群众、加强管理的原则出发,各地管理部门和驾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选择训练场的取得方式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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