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曾经进行了一笔价值804亿的重组交易。由于重组涉及的主体分布在多个地方,导致交易无法在规定的6个月内完成,因此不得不宣布延期提交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财务数据。然而,注册制时代的到来似乎正在使重组逐渐成为历史的尘埃。但这只是一个错觉,在2021年至2023年8月期间,IPO募集资金达到1.43万亿,而重组交易金额约为1.7万亿。因此,可以预见,随着新规的出台,重组将再次迎来春天。

作为央企的长江电力,在2021年11月29日就停牌筹划进行一项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高达804.84亿元。上市公司计划通过定向增发筹集160.97亿元的资金,并收购云川公司全资股权。然而,到了2022年7月31日,重组仍未完成,财务资料的截止日期是2022年1月31日。根据当时的资产重组规定,财务资料只能延期1个月。在特殊时期,最多可以申请延期3次,即延长3个月。
长江电力的资产重组存在一个特殊之处,即交易主体分布在北京、上海、湖北、云南、四川等多个地方。由于当时的出差限制,导致交易迟迟无法完成。除了长江电力,央企的资产重组在过去3年的A股市场交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自2023年以来,已有超过30家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进展情况。从9月开始,已经有超过12家央企上市公司进行了重组。
很明显,像长江电力这样的央企重组面临着财务数据有效性的问题。在注册制后,许多企业的重组意愿明显下降。一方面是估值问题,曾经的高商誉使得许多上市公司的重组变得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发行股票类的重组审核条件与IPO类似,在财务数据截止日后的7个月内完成重组相对较难。如果不考虑央企的大规模重组,重组在资源优化配置和市场激活方面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改革。
作为优化资源配置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并购重组受到证监会的关注,并提出了四个改革方向。首先,对于轻资产科技型企业的重组估值要更加包容,支持优质科技创新企业进行并购。其次,优化完善“小额快审”等审核机制,延长发行股票类重组的财务数据有效期。第三,出台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的规则,丰富并购支付方式。最后,推动央企加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整合力度。

新规的发布对于重大资产重组给予了更多时间,以便完成交易。为了防止交易过程中出现财务风险,补充财务报告可以压实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同时,该规定也加强了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责,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交易标的的报告期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进行核查,并进一步防范资产重组期间的业绩变动风险。
财务报告时间的延长只是证监会重组改革的第一步,未来还将继续优化并购重组的监管改革。优化重组"小额快审"、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政策,出台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进一步营造并购重组的良好市场环境,让重组成为活跃资本市场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面对重组改革,我们可以说,这是大势所趋,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