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了解建筑幕墙及落地窗内设置防护栏杆的规定
《民用建筑设统一标准》GB50352-2019规定:
6.7.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应能承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
2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3 栏杆高度应从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当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时,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
4 公共场所栏杆离地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
6.7.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其他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攀爬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6.11.6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
2公共走道的窗扇开启时不得影响人员通行,其底面距走道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0m;
3公共建筑临空外窗的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不得低于0.8m,否则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由地面起算不应低于0.8m;
4居住建筑临空外窗的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不得低于0.9m,否则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由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
5当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口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执行。
6.11.7当凸窗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
当凸窗窗台高度高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6m。
6.12建筑幕墙
6.12.1建筑幕墙应综合考虑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及使用功能、高度等因素,合理选择幕墙的形式。
6.12.2建筑幕墙应根据不同的面板材料,合理选择幕墙结构形式、配套材料、构造方式等。
6.12.3建筑幕墙应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保温、隔热、隔声、防火、防雷、耐撞击、光学等性能要求,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12.4建筑幕墙设置的防护设施应符合本标准第6.11.6条的规定。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
7.2.5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有立柱和扶手,栏板玻璃作为镶嵌面板安装在护栏系统中,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规定的夹层玻璃;
2栏板玻璃固定在结构上且直接承受人体荷载的护栏系统,其栏板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不大于5m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
2)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采用此类护栏系统。
7.2.6 室外栏板玻璃应进行玻璃抗风压设计,对有抗震设计要求的地区,应考虑地震作用的组合效应,且应符合本规程第7. 2.5条的规定。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4.4.5当与玻璃幕墙相邻的楼面外缘无实体墙时,应设置防撞设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建筑》
4.当楼面向外缘无实体窗下墙时,应设置防撞栏杆;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相关内容截图如下:

- 针对现在业主及建筑师对建筑审美的提高,建筑幕墙或落地窗后侧玻璃栏杆可以取消吗?
针对实际工程中遇到的需要取消室内栏杆,作为幕墙设计师该如何解决?
作为设计第一件事是应该是找相关依据:
(1)《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GTJ08-56-2019

(2)江苏省《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

取消室内栏杆属于超限论证,那么这个如何做专项论证呢?
一、会议组织程序
1、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
2、应参加的单位: 建筑设计单位、幕墙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
二、满足条件
1、必须采用夹层中空玻璃:(不包括全玻慕墙)
2、必须在现场进行耐撞击试验,玻璃不破碎,而且至少有2名专家到现场见证试验;
3、在楼地面有一定的翻边高度。
三、应提交的论证资料
一、项目概况
二、设计依据及要求
三、建筑幕墙主要性能指标
四、玻璃选用说明
五、论证主题----幕墙室内临边不设防护栏杆
六、幕墙玻璃抗冲击性能计算书
七、玻璃幕墙耐撞击性能实验结果
八、论证结论
四、对试验样板的选取规定
1、应选取最不利位置,由幕墙设计单位确定;
2、检测报告必须有测试依据、试件尺寸图,标注撞击点位置、玻璃尺寸。
后附多年前赵西安谈幕墙设计(二):栏杆、拦板 演讲的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