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肿瘤之后,患者除了对治疗有着诸多的问题,对于日常的生活也变得“如履薄冰”,害怕一个不小心就触动了身体的某种机关让癌细胞“策马奔腾”。
那么肿瘤患者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哪些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讲讲查出肿瘤后患者要注意的那些事。
01
肿瘤是否会传染?
很多患者或家属都会关心这样一个问题:肿瘤患者会不会把肿瘤传染给家人,尤其是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
单就肿瘤本身来讲,是不会传染的,即使你和他们共同生活,吃同一碗饭,喝同一碗汤,那也是没问题的。没有人是因为接触了肿瘤患者而患上肿瘤的。在家庭生活中不要刻意把患者隔离起来,这些肿瘤患者更需要大家的关心和爱心。

但需要注意的是,引起肿瘤的一些病毒具有传染性,如乙型和丙型肝炎病毒、人乳头脑病毒、EB病毒等。这种情况下家人还是应该适当采用必要的措施,减少自身感染病毒的机会。当然,如果健康人携带这些病毒,也是很容易传染给免疫力低下的肿瘤患者的,因此在感染时尽量不要去探望或陪护。
02
肿瘤患者是否能够生育?
恶性肿瘤的三大治疗手段(手术、放疗和化疗)都会对生育功能产生直接损害。放疗对生育能力的损害决定于性腺接受的射线剂量和放疗方法。
射线剂量达到0.1~0.2Gy就会影响*丸睾**的生精能力,剂量>1.2Gy就会明显延长生精能力恢复时间,剂量>4Gy就会发生不可逆的损害。除了影响生精能力外,放疗会明显增加精子的DNA损伤,持续达治疗后1~2年,从而影响生精能力恢复后的生育能力。

放疗对妇科肿瘤患者生育功能也有较大影响,以宫颈癌为例,无论是早期的手术治疗,还是放疗,虽然疗效较好,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永久性地破坏了卵巢和阴道,使患者生活质量下降,年轻患者的家庭生活还会因此受到影响,甚至难以面对今后的生活。
化疗可影响卵巢功能以及引发停经和绝经。化疗相关的停经与患者年龄、化学药物种类及其总剂量有关。目前临床上应用的许多乳腺癌化疗方案与不育和卵巢功能早衰相关。
一些恶性肿瘤,如甲状腺癌、肺癌、胃肠道肿瘤在手术后较长时间(如3~5年以后)怀孕和生育可能不会受影响。对于儿童和年轻肿瘤患者来说,她们不但希望治愈疾病,而且希望保留生育能力。

因此,尊重和理解患者的生育权利,更多地关注其心理问题,不但有助于改善这部分患者的预后,而且有助于提高其生存质量。
医生在面对年轻肿瘤患者尤其是妇科肿瘤患者时,应优先考虑患者的生育功能、内分泌功能(卵巢是否保留)和阴道性功能(正常*生活性**的保证)问题。同时患者及其家属也要慎重考虑及决定是否保留生育能力,在被告知保留生育功能可能引起的风险情况下,能够愿意承担复发的风险。
03
肿瘤患者能否过*生活性**?
一般来说,当患者生命受到恶性肿瘤的严重威胁时,体力下降,情绪低落,这些自然暂时降低了患者对*生活性**的兴趣和要求。在肿瘤治疗期间如手术、放疗、化疗均可产生疲劳和各种不良反应,处于虚弱状态下的患者是不宜进行*生活性**的。
当肿瘤治疗结束、病情稳定后,随着体力逐渐恢复,对疾病和治疗带来的种种变化也有所适应,患者提出恢复*生活性**的想法是正常的。且在肿瘤的治疗结束以后,病情稳定,在康复过程中,体力逐渐恢复,这时有恢复*生活性**的要求也是合乎情理的。

但是,由于疾病的长期消耗和治疗的影响,患者在开始恢复*生活性**时会感到力不从心,且夫妻双方都会产生一系列的疑虑和不安,如“*生活性**是否对患者身体有害”、“肿瘤是否会通过*生活性**传染”等。其实,这些顾虑是不必要的。
适度、和谐、有规律的*生活性**不但对身体无害,而且可增强患者的自信心,调整患者的内分泌系统,有利于患者的康复。因为肿瘤疾病不是传染病,并没有通过*生活性**而传染给对方的证据。性能力的恢复,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整个机体的恢复。
那么什么时候恢复*生活性**最合适呢?如何把握*生活性**的适度呢?这很难有统一固定的答案,需要视患者病情恢复程度,因人而定。一般而言,以*生活性**不感到勉强,并在次日不感到疲乏为宜。如果*生活性**第二天带来了头晕脑胀、腰酸腿软、精神不佳等不适现象,那就要加以节制。
中医很讲究要补肾固精,提高身体的抵抗力,精液的过度耗损常导致肾亏(“肾藏精”)而引起上述症状,故以节制为好。这个问题对不同年龄和性别的患者来说也各不相同,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向医生咨询,以达到生活的美满和感情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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