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粤厨宝典》丛书作者潘英俊先生原创作品,旨在饮食文化及烹饪技术研究
前言:
“大肴馆”是酒家未承提筵席之前广州民间红白之事所要筵席的承包商,因广州是个商都,能举办筵席的人群以及频率都较其他省份优胜,因此用栉比鳞次去形容“大肴馆”的数量一点也不过分。
但随着陈福畴先生主办的“四大酒家”将“满汉全席”精简化之后,“大肴馆”的经营方式便开始式微,最终成为历史名称。
正文:
以下是根据历史文献整理,大体还原“大肴馆”在广州的貌况和发展,或者可以领悟到社会发展对行业的影响或冲击。
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广州的饮食行业形式类别很多,除了酒家(专做饭市及大型筵席)、茶楼(专做茶市)、茶室(专做茶市)、饭店(专做饭市,不随接筵席)、西餐(外国饮食)、茶厅(热饮、冷饮)、冰室(冰棍、雪糕)、小食品(粥、粉、麪、饭及油炸类食品)八个自然行业以外,过去还有一种叫“大肴馆”,又称为“包办馆”,
“大肴馆”相传距今已有两百多年历史。
早在清末期间,广州市已有聚馨、冠珍、品荣升、南阳堂、玉醪春、元升、八珍、新瑞和等八家店号的“大肴錧”,是属“姑苏馆”(江苏风味曾是广州上乘饮食的代表,第一次*片鸦**战争前几乎主导着整个广州乃至整个广东的高档食肆。战端初起时纷纷走避回乡。从此,广东子弟正式接管广东高档食肆的重担。战争阴霾消退后,大部分昔日的当家大厨只能沦落到承担“大肴馆”的厨师工作)组织的(组织的情形类似茶楼是佛山七堡乡人),它以接待当时的官宦政客,上门包办筵席为主要业务。

均安蒸猪是"大肴馆"的镇店之宝,以蒸的方法将整头猪炊熟,以爽脆不腻为特色
随着业务发展,“大肴馆”的馆数迅速增多,使得“大肴馆”这种操作模式逐步演化为价廉物美、经济实惠的面对平民百姓的一个大众化的自然行业,在1920年代到1930年代之间(在珠三角地区)十分盛行。
“大肴”是堆头大、斤两足之意。
广州市民每有婚、嫁、寿、丧,大都委以“大肴馆”包办(俗称“死人一餐,生人又一餐”),在家设宴。
但至1940年代以后,“大肴馆”的经营方式逐渐式微,筵席形式为酒家所代替。
“大肴馆”也称酒馆,如福馨酒馆(实际上是两个招牌,酒馆是堂食的招牌,大肴馆是到会的招牌),但它的组织与酒家不同,经营方法也有区别,顾客必须预早一、二日(天)定菜,才有供应,如席数不多,最快速度亦要上午定菜,下午才能办妥。
对于每席酒菜单价,同样菜式,总比酒家的价格便宜。与此同时,“大肴馆”的组织结构简单,人员配备不多,生意旺时才多雇临时工,因而行政费用较低,具有一定的生存空间。
“大肴馆”早期大多数都是独资经营的多,极少数是合伙的,且这些行业的合伙人或企业负责人,一般都是熟悉业务,善于烹调技术,懂得用料性能和采购干湿货,有经营管理才能,甚至有些企业是祖宗三代传下来的(因此,过去的饮食行业,称师傅为“老窦(父亲之意)”,凡人称“哥”就是这样来的)。
如龙津路(属荔湾区,该处过去称“西关”)的聚馨酒馆(后改锦馨),是由黄老三于清朝光绪年间创办,四兄弟合作经营,分工负责,生意很好,是“姑苏馆”(以江苏风味为特色的菜馆。其形式一种本身早籍是江苏人,一种已为广州人,但传承江苏风味的做法)成员之一,可承包官僚政客酒席。在门口建有水池,储备鲜口,其中养了一只大山瑞(现在已为国家保护动物),重近百斤。后水浸入厅堂,淹没水池,它自动走到后街金花庙内龟缩,水退以后被居民发觉,不久它又自动走了回去聚馨酒馆的水池里,被市民传为佳话。
聚馨由黄老三经营一直到1930年代,他去世后留给儿子黄植生改组经营,把店名改为锦馨酒家(有充裕的经营之场所而转营),直到十四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传给孙子(黄植生的儿子)黄展鹏继续经营。

"大肴馆"最擅长是"三蒸九扣",无论是快捷度,厨师、工作量等都是最大公约数,后来随着酒家对其形成竞争才改变
为了扩大营业收入,(黄植生的儿子黄展鹏)除经营包办大小筵席外,还增加设备(所谓一阔三大,每增加一项都要投资费用,故而要掂量掂量,否则是盲目投资),兼营茶麪(面)酒菜(过去麪条属酒家的食品,不为茶楼的食品,这一点必须清晰),直到全行业公私合营(事后惊叹具战略眼光地预早部署转营)。
由于“大肴馆”的组织简单,设备不多,当事人又懂业务技术,只需租间店铺,就可开张营业(这是它后来不能转营成酒家、茶楼等的原因),承接酒席定单,收取定金(过去还可赊进、赊销,即原料是赊进的,对顾客也可赊销,以后在年节结算),然后按单采购原料,定时供应,或上门“到会”;既不用设货仓,也无大损耗;每天营业所得,除购原料成本和税金外,就是利润,且不需多大资金,又易于管理,因此不少人乐于经营此业。大肴馆的业务,能持久不衰,是具有一定原因的(行业俗话“即日见利”,实际是赚人工钱)。
“大肴馆”经营特点颇多,主要负责人就是老板(爷或父,子女、儿孙帮忙,家族大的成事高),精通业务,经营灵活,实行自接生意,自行采购,自己亲自烹调,服务周到,采取一切包办(采购、烹调、餐具、枱椅及服务等一应包办,因而有俗称“包办馆”,就是这样来的),凡事为顾客着想,绝不增加顾客麻烦。承包酒席,都以“到会”或“会送”居多。
所谓“到会”,乃是宴会之日,由“大肴馆”派出伙记及厨师到喜居会菜之意。
一般情况是该日早上由伙记先将碗碟、匙羹、筷子、锡窝、高庄(九大簋,即套在锡窝用以装饰的器皿)、枱布及大炭炉、铁锅、炒镬,以及各项厨房烹调用具担到喜居,然后将象牙筷子、碗碟、锡窝、枱布等贵重用具点交主家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短缺,事后要负责赔偿。
如席数较多,还得要先派砧板师傅、打荷、水台等上杂人员(这些人员制度是四大酒家承接酒席之后的改制,之前没有的),在当天上午提前到达,做好如鸡鸭、切肉、处理酸菜和各种炆、扣、炖、炸各项准备(烹饪方法的增多,是逼于四大酒家筵席兴起的压力,在此之前,“大肴馆”擅于“三蒸九扣”)。
候镬厨师一般是下午十七时后才到达现场炒菜(一般是十九时用膳)。

“扣肉”是大肴馆“三蒸九扣”之中最为人熟悉的肴馔
另一种形式是“会送”。
“会送”是按所定菜单,先在店内炒好煮熟派伙伴按址送到住处,连筷子、碗碟、豉油、调味料都带齐备,务使顾客方便。因为有些人居住地方小,不便开炉灶,所以亦有些人喜欢“会送”(类似现在的“美团”送餐)。
“会送”通常是上午十一时左右、下午十七时左右开饭时间,肴馔用保温木箱装载,每碗盖上白铁皮餸罩,以保存镬气不使冷却。
清末民初时,广州的马路不多,经常可见各大“大肴馆的伙记用头顶住食箱,将全部食品,按时送到客户家中。
如果宾客之家地方狭小,“大肴馆”亦可代租大屋两三天作饮宴活动场所。枱椅家具等物,亦有租赁店铺(大型“大肴馆”亦有可能吗椅家具出租,但也有专供可能吗椅家具的店铺,小型“大肴馆”与租赁店铺合作,以减轻资金压力)提供(这是“大肴馆”的主要功能。昔日大户人家常备枱椅、碗筷。中户人家备充足碗筷。也有各自商量好谁家备枱椅,谁家备碗筷,用时各供。小户人家去借),不用顾客费神劳力,虽多达百数十席,亦可办妥。

餐具、枱椅都是由“大肴馆”提供,而且档次和品质都较高
饮宴结束后,主顾还有留取“大肴馆”的杯碗以作纪念,乃沿习旧俗也。
“大肴馆”普遍以不多的资金承办大型酒席,而且只计酒席,不另收其他杂费(酒家有茶芥费、小费等,该制度现在香港仍有沿用),坚持以薄利多销为主旨,毛利掌握在20%左右,采取加三法(即10加3法,营收30%利润),即1元入价售出1.3元,还包油味料,比一般酒楼、茶楼都低。对春秋二祭、各种神诞的行头酒,经常是低价承包的。
如聚馨酒楼(前身是“大肴馆”,有充裕地方转营后亦擅于保留既往的经营手法)在1930年代,接办西关陈家祠清明扫墓酒400多席,是用流水席(随席客满上菜。一者场地不足,一者是枱椅不足,一者是客人集中时间难以统一,等各种而造成这种流水席的盛行)办法,整日供应,随到随开,凡是姓陈的都可去吃一顿,这批酒席毛利,还不到20%,目的是以广宣传,多招顾客。
结婚喜宴(俗称“红事”),是“大肴馆”的主要业务(所谓“红事”,供膳肴馔多用老抽等调色,一般不呈原料的原色,)。除了采取低毛利、高质量服务的方法之外,还多利用顾客取吉祥好意的心理,千方百计用很多吉利语争取生意。
如所谓‘ 连升九级 ’和‘ 地久天长 ’等意兆,写九张菜单,为顾客安排好九种筵席,其中还分男席、女席和主家席等,丰俭由人,实行全部包齐。
只要一家有喜事,就可连续几天内办几十桌酒席。

“大肴馆”一般用桥凳,一凳坐两人,即一席八人。而枱则称“八仙枱”
过去办喜事,提早几天,就有亲友来府道贺(因此要酒席回礼),九张菜单从此开始,按礼仪顺序使用。
第一道菜单叫报喜埋厨酒(即开始接待亲友用)。
第二道菜单叫彩礼酒宴(即接妆礼之日用)。
第三道菜单叫正日喜酒(即结婚当日宴会用)。
第四道菜单叫暖堂酒饭(即洞新房时高头五碗)。
第五道菜单叫翌日梅酌(即结婚后的谢酒用)。
第六道菜单叫新女婿酒(即三朝后请新女婿用)。
第七道菜单叫新外母酒(即请新外母时用)。
第八道菜单叫合家欢酒(即办完喜事后大家团聚用)。
第九道菜单叫消公道酒(即欢送案兄弟用)。
所谓分男席、女席,主要是品种和价格不同,男席用料较好(提供米酒),女席较次(一般不提供米酒)。比如男席用鱼翅,女席只用什会羹(什会羹现在称“杂锦羹”)等。
主家席、合家欢等就要办得上乘些,以取悦主家,这是一种经营手法。
有些店号还兼办“会酒”和“丧事(即所谓白事。所供肴馔不用老抽等调色,须要显露原料原色,以与“红事”酒席“区分)”酒席,价格比较便宜。
如丧事酒席,俗称斋酒或斋酌。
在旧社会,人死出殡之日,亲友执拂送丧后,丧主向例款设斋酒,以表示感谢。
但丧主事务纷纭,又因时间匆促,没有时间在家里做菜招待亲友;穷困人家,常因地方狭窄,家中用具无多,一时无法应付,故亦要大破悭囊,到大肴馆定几桌菜,以应付一番(最主要是过去丧事有”头七“之制。这七天里丧主都要招呼远道而来的亲朋戚友。俗称”吃七“)。
这些酒菜,只需五六元即可定一席,通常菜式只有7个菜,品种都是烧肉(切砌上碟时,肉朝上、皮朝下,因为烧肉的皮为红色,不宜皮朝上、肉朝下的喜事摆砌。如果有些肴馔带有红色的话,在肴馔上铺一片煮熟的肥肉)、切鸡、粉丝虾米、罗汉斋、鸡蛋片等。
切鸡蛋片(白切鸡拼鸡蛋片)是俗例,喜事与丧事的形式有所不同,不能搞错的。
如系生仔满月酒,鸡蛋是染红色的,一只顺切成4件;如系出丧或拜老人生死忌辰酒席,则要横切,切成圆形一片片铺在碗上的。
“大肴錧”这些老板很会做生意,很注重信息,还网罗一些经纪人上门接生意,在酒席金内提取一些回佣作报酬。
而那些经纪人善于钻营,知道那个街坊有红白之事,就认亲认戚(有的人姨妈姑爹多,都不知亲戚关系去到那几层),如系婚姻嫁娶,则上门送礼道贺;如系丧事就送宝烛吊唁,表示慰问。
搭上线后,就鼓其如簧之舌,说到主家本不想定菜也要定。
他们还经常与第七甫、光雅里的仪仗店老板联系,以了解吉凶二事的户主名单,以便先行送礼,拉上关系,争取接定菜单。
他们同业之间,能够互相团结,互相通气,互相支持。
如遇大单酒席,用具不足,可以互相调节,彼此借用,所以有些虽然店小,也可以做大生意,且成为惯例,从无怨言,一向彼此都不收回费用。
行帮*会集**、神诞、节日等都是“大肴馆”生意兴旺的时间,如鲁班诞、关帝诞、观音诞、孔子诞和盂兰节、中秋节、清明和重阳节日的春秋二祭,不少行业大排筵席,动辄百桌以上。特别是建筑业的“三行”(即泥水、做木、搭棚),经常要由几家大店承包,开流水席,整天供应。
如白云山麓的白云仙馆重修后宴请道友,由冠珍承办100多桌酒席,几十席斋酌未计在内。
在新年春节期间,各行业的“春茗”宴客,都到大肴馆。大肴馆很受群众欢迎。
此外还有造义会酒席,同行业的或个人的均有,由一个人发起邀集十余人至三数十人(或商号)造义会,每月投票‘标会’时,假座“大肴馆”集合,由会首负责办理酒席,由标投得会金者轮流抽出固定数目支付席金,一般大型店都承办这种业务。
会友们则利用其经济实惠,费用包干,不另收杂费,已成为定期性的*会集**场所。
当时较为上等的“大肴馆”,都设在繁盛地区,适应社会需求,因而它的业务蒸蒸日上。至于场地较少,或设在横街小巷的店号,则利用经纪人介绍,多做“到会”或“会送”生意,业务也很兴旺。
“大肴馆”的形成与发展,是有其历史过程的。
在全盛时期,广州市有100多家,多集中在西关一带。
西关为广州繁盛富庶之区,人口密集,婚嫁喜庆特别多,因此在上九路、下九路、打铜街(今光复路)、第十甫、杉木栏、龙津路、长寿路等热闹地方,甚至在宝华路、十六甫的横街小巷内也有开设。
西关范围内共有80多家,时人又称之为“西关大肴馆”。
由清末的八家‘姑苏馆’发展成为这样一批‘包办馆’,1920年代到1930年代间,已作为一个自然行业参加茶楼业同业公会的“颐怡堂”为会员,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及得到同业照顾。
根据文献记载,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广州较著名的“大肴馆”,大体是如下几家:
桃李园,位于普济桥口(现人民路近长堤一带)。店铺门庭宽广,楼高4层,虽属旧式楼宇,亦宏伟宽敞。业务以经营社团宴会为主,以朴素老实见称于时,主顾多为一般商店,开业迎宾春茗亦多,为“大肴馆”的领头羊,可筵开百数十席,朝请夕至。十四年抗日战争时扩充转营,改名为“金华酒家”,十四年抗日战争改名“钻石酒家”。
福馨,位于观音桥东面,即现在的大同路。经营业务是上门到会,丰肴厚馔,颇得广州人的赞许。十四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扩张改营酒楼,兼营茶楼业,食品以“神福麪(元蹄大肉麪)”见称。最后又改为旅店。
满春,位于西关宝华大街。店铺为中式楼宇,不设堂食,典型传统的“大肴馆”规范,专营小富人家宴会及加菜请客等业务,以价格老实、菜肴稳健著称。后曾一度迁址十七甫,开设门市酒菜,但营业不及从前,十四年抗日战争时歇业。
占春,与满春同街,营业菜式等同一类型。
留春,亦与满春、占春无大差异,合称“三春”。“三春”之中只有满春没有毁于兵燹。
长春,位于宝华正街。声誉及烹饪略逊于“三春”,但亦有将之称为“四春”者。民国时(1912年—1949年)拆马路后,遗迹已不复存在。
品荣升,在下九路近德星路口。同样以上门到会及行会饮宴为主,后来增设茶市包点,颇有价廉物美之称,菜式以“芝麻鸡”作招牌菜。
冠珍,初在第七甫经营,后迁第八甫打铜街(今大同路)。为“大肴馆”之中型者,布置古朴守旧,最初以上门到会为主,后又增设门市饭菜,以“清汤鱼肚”吸引顾客。
八珍,设在杉木栏,即今镇安路口斜对面。经营范围一般以社团宴会、店铺筵席为主,类似现在的“私房菜馆”,其楼型轩昂,足以与冠珍、品荣升等争衡。
聚馨,在龙津东路紫来里口斜对面。店铺楼型略逊于品荣升,营业烹饪类别与品荣升、八珍无异,但声誉始终不及。
洛城林,在一德东中华路口(今解放路)。店铺楼面较狭小,营业方式与上述数家略同,后增设茶市(也即转为茶楼),适应消费中档的客人。
南阳堂,在教育路。店铺楼下为营业部,楼上增设筵宴小酌,以附近商店住家生意为主,即既可堂食亦做到会。
万栈,位于宝华大街满春馆对门。为回族人开设,依其族例仅售牛、鸡、鸭各类,属中型“大肴馆”。堂食与外卖极众,其“挂炉鸭”一味,口碑载道,名传远近。“挂炉鸭”除食片皮之外,所余鸭身作外卖,供附近市民日常肴馔及煲汤、煮粥之用。该店后改为“烧腊店”,也颇有声誉。
新远来,在西来初地。最初属低档食肆,以“猪脑鱼云(魂)羹”及“白切鸡”得名,慕名前来者日众。该店虽然档次不高,但能招徕一般富客,业务日增,后迁往陶陶居旁经营,但营业收入反不如前,后来并入陶陶居。
玉堂春,在惠爱路(今中山路)美珍居隔数家。店铺为旧式楼宇,包办一切上门到会,并增设茶市,十四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歇业。
至于开设在偏区或横街小巷的,多是小户“大肴馆”,但即使小户也能做大生意,也有其具声誉的招牌菜点。
如番禺瑶头(今广州市番禺区瑶头)的煊记,驰名扣肉,可以筵开百席;伍村(伍凤村,世界首富伍秉鉴的族村)的怡珍,驰名虾饺,包办筵席并扩展茶市等等。
广州遭受日军侵华的沦陷期间,“大肴馆”全行业衰落。
十四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各业复兴,市场繁荣,饮食行业盛极一时,“大肴馆”也曾一度兴盛,但大酒家、大饭店纷纷开设(经营与消费形式大有改变),社会风气随之改变。
达官贵人、富商大贾甚至文人雅士,多已趋尚潮流,讲究排场,少于光顾“大肴馆”。
事实上,“大肴馆”设备简陋,门面不修,已难为时尚;加之所烹菜式单调,花式变化不多,传统的经营管理方法又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因而日渐衰落、举步维艰。有条件的“大肴馆”便趋于改变方向求生存,或是扩大业务范围,增设低柜(酒家的标志),兼营茶面酒菜等(即是转营酒家业务)。
全行业笼罩在不安的经营气氛当中。
1950年*开代**始,广州的社会风气崇尚节约,无谓的交际应酬大降。而春茗宴会、婴孩弥月、成人生日等的酒宴也大大减少。后来,随着国家政策破除宗族、神诞等迷信思想,社团宴会自行消失,加上又新开了不少专业、时尚的菜馆(酒家、饭店开始林立,如新的“四大酒家”在社会主义改造期间营建起来),对中小型“大肴馆”的冲击很大,因而歇业或合并于其他饮食店的不少;大户多改为酒家、酒楼、饭店不计其数。
1956年“大肴馆”全行业均积极参与到国家的公私合营运动中去,及后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大肴馆”顺利转营。
如今,广州市的“大肴馆”已不复存在了,仅留历史足迹。
大肴馆的百多年历史,从为官宦政客服务的姑苏馆到大众化的包办馆以至消亡,反映了大时代的社会生活、民间习俗的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