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卫生监督”近日发布消息:今年5月,罗湖区卫监执法人员在凤凰路凤凰街39号一居民楼内发现一处“神奇”的地方,屋内可见贴满了“萨满48穴截根拿涎”宣传广告,还有“十二不拿”禁忌。

其实这所谓的“萨满48穴截根拿涎”,就是配合使用“多菌克*剂喷**”和“亮峰拔罐”这两个产品把身上的毒素拔出来,还称可治疗风湿骨病、颈椎病、肩周炎等。

据说这种“疗法”是要找到相应穴位,先喷“多菌克*剂喷**”,再对准相应穴位进行“亮峰拔罐”,40分钟后卸罐,卸罐后再用竹签或者注射器挑破水泡,用卫生纸擦干水泡破裂后的渗出液,最后再喷上“多菌克*剂喷**”。

这种“疗法”不仅操作让人瑟瑟发抖,还有成套系统性的“规范”程序,没有医院检查报告或者不在调理范围,还不给做!



卫监执法人员查见一批顾客专用盒,一抽屉内还查见一次性注射器一盒,专用盒内有高磁罐和使用过的注射器,每位顾客使用过的器具都单独存放在盒子里。





没想到这么神乎其神的技艺,“师傅”李某却是个没行医资质的人,而且一般很少接客都是为亲戚服务,从今年3月开始接客只赚了4800元。

经查,李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最终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器械,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卫监提醒:
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
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开具药品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