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创业政策扶持有哪些 (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优惠政策)

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优惠政策,创投企业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今年8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那么,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下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一、政策内容

(一)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 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 满2年 (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 投资额的70% 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 抵扣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 结转抵扣

(二)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 (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 直接投资 于初创科技型企业 满2年 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 天使投资个人 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 投资额的70% 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不足抵扣 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 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 注销清算 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 未抵扣 完的, 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 ,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二、政策相关解读

(一)享受主体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人和天使投资个人

(二)优惠时间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三)享受条件

享受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应符合一定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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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

以上便是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本文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与小五一起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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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