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辩护人,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律师。

其实,非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也可以成为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这也就是说,除了律师,人民团体或单位推荐的人、被告人的亲属也可以成为辩护人。
然而,上述人员担任辩护人是否有禁止条件呢?
答案是肯定的。该条同时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近**属的除外。”

那么,上述人员担任辩护人与律师担任辩护人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主要就是双方享有的权利不同。
首先,律师担任辩护人可以自犯罪嫌疑人首次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而非律师只能在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才能申请担任辩护人,而且需要检察院的批准。
其次,律师担任辩护人期间,可以在工作时间内持执业证、会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直接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直接申请复制案卷,而非律师只能在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后方能进行会见,复制案卷,且限制较多。
最后,律师担任辩护人,可以向有关单位申请调取证据或直接进行取证,而非律师担任辩护人无权进行调查取证。

综上,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认为案件简单,没有委托专业律师的必要,却又希望能够有亲属可以陪同参与庭审,他就完全可以委托*亲近**属作为他的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