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酒吧 (故事酒馆女生版)

故事酒馆女生版,故事酒吧

第十一章

快到星期五了。凯特欣喜地发现,她的头发已经变得乱蓬蓬的,颇有点乡下女人的味道。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她仍然单独用餐,那些男人们还没有对她的独处进行干扰。可以想象,酒店的食物绝对谈不上精致,而且量很大,对心脏没有好处。我会发胖的,凯特心里想,我的血液也会变得又黏又稠,像乡下人用的胶水,连早饭也得吃牛排。我将成为“澳大利亚心脏监测中心”的一个服务对象,为他们的“农村常见病统计表”增加一个数据。

餐桌上铺着台湾生产的塑料台布。凯特的吃相与以往大不相同,排骨汤溅到台布上面,她一点儿也不在乎。如果真的在这儿待下去,她也许每天都要刷洗一次这种化学制品。所以趁现在自己还有资格在这塑料布上泼溅一番,就别小心翼翼、战战兢兢了。她很希望那些泥瓦匠、油漆匠和那几个卡车司机,认为她的吃相太糟。

她发现来修补、油漆这座小城的泥瓦匠和油漆匠大致可以分成两类。

一部分人显然在另外什么地方还有自己正常的生活。这一点从他们在木亚木巴铁路酒店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来这座以发洪水而闻名的小镇,仅仅是因为这种抗灾救灾的钱比较好赚。你可以看到,他们花钱特别节省,连一块钱也不肯浪费。在酒吧,他们几乎什么钱都不花。他们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说话轻声慢语,从不东张西望,胳膊总是抱在胸前。

另外一部分人是现实生活的逃避者。他们憎恨某座城市,或者逃避婚姻的枷锁,现在正在为过去错误的选择而付出代价。他们赚的钱要付子女的赡养费,或者付高利贷。

在餐厅里,这两部分人井水不犯河水,各有各的“地盘儿”。“逃避者”喜欢大声喧哗,无所顾忌,而且总问凯特愿不愿意和他们喝一杯。凯特心想,即使她愿意跟他们喝,恐怕也喝不到她真正想喝的东西。在这儿,大概只能喝到龙头里流出来的啤酒。如果她要一杯杜松子酒,或者别的什么烈性酒,就会暴露自己的底牌。“也许星期五,可以喝点儿。”她对他们说。

“太不凑巧了,亲爱的。星期五晚上,我们大多数人都回家过周末。”

她想起已经吃过的肥中带瘦的牛排,和适当时候将要痛饮的啤酒,竟然有点儿小满足。

葬礼上,老科金斯基太太撇着嘴,隔着坟墓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你算什么母亲?你算什么母亲?你什么时候尽过妻子的责任?和你的父亲一起吃饭?当然,是和你父亲一起吃饭!如果你是一个好妻子,一个好母亲,我的孙子孙女都会还活在世上!”

但愿科金斯基太太这撕心裂肺的叫喊永远消失。她将以另外一种错误的碳水化合物的形式模糊这可怕的记忆。她什么都不怕,只怕滔滔洪水淹没不了老科金斯基太太的叫喊声。

“逃避者”们在酒吧乱哄哄地喝酒。正经的工匠们在楼上看电视:问答比赛、时事新闻,还有警察局关于*杀凶**案的报道,然后就上床睡觉。凯特能够感觉到酒吧里的人们正对她做种种猜测:她是个爱拨弄是非的女人,还是个同性恋者?而楼上那些人一边看麦淇淋广告,一边也在心里琢磨,她是个好女人,还是个爱惹是生非的家伙?凯特希望,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推测能使她处于一种近乎麻木的平衡。就像一头驴,夹在两个距离相等的装满谷物的口袋中间。

凯特相信,再过一两个月,无论“逃避者”也好,正经的工匠也罢,都不会一天到晚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的身上,他们的热情会慢慢减退。如果这些男人们的好奇心仍然不肯烟消云散,她就再坐上火车向大漠深处进发。越是人烟稀少的地方,越接近这个国家的核心。

红衣主教方加蒂站在坟墓旁边。凯特听见人们小声谴责老科金斯基太太,怎么能在红衣主教面前如此放肆。也许主教大人的到来的确产生了某种不同的效果,至少,他那引人注目的、紫红色的长袍为科金斯基太太的哭叫增添了一丝英雄气概。

富兰克舅舅痛不欲生,主持仪式的大权落到那位波兰牧师的手里。老太婆肆无忌惮地哭叫着:“你对我这个婆婆不孝,对我的儿子不忠。所以上帝惩罚你,让一把斧头落到你的头上。”

“走着瞧吧!”凯特那颗仿佛结了一层硬壳的心大声呼喊,“我会做一件比上帝干得更漂亮的事情。”

凯特走进电视房,看见人们正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屏幕上,一个时事评论员正噘着嘴唇批评一位影子内阁成员。她发现一个书架,上面放着一套已经日久年深的百科全书。这本书也许是木亚木巴羊毛和小麦大丰收的黄金时代的“遗物”,也许是杰克·墨齐森心血来潮在哪次牧羊站拍卖会买来的。

电视评论员还在滔滔不绝大发议论:“然而,难道你不会这样说吗?”

凯特从那套百科全书里随便拿了一本,回到房间,插上门,坐在床上仔细读了起来。因为就连幽灵也需要消遣。

第十三卷,从JiráSek到Lighthouse。凯特想发现一点儿和斯拉夫人有关的东西,便翻到第一页,第一个词条是JiráSek。这位JiráSek是捷克人。生于1851年,死于1930年。

JiráSek1851年8月23日生于波希米亚赫罗诺夫镇,职业是一个中学教师。他的历史小说是他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文学作品,在捷克斯洛伐克煽动起民族主义情绪。他对捷克爱国者和宗教改革家胡斯表现出特殊的热情。

下面的词条是Joss,她发现这个字原来源于中国港口那种洋泾浜[1]英语,意思是“偶像”和“神”。Jota是一种西班牙舞蹈,3/4的节奏,源于阿拉贡。Slobodan Jovanovic是一位塞尔维亚律师、政治家、历史学家,1962年死于加拿大温泽。接下去是James Joyce(詹姆斯·乔伊斯)。她知道这位詹姆斯·乔伊斯,但是大学时代对他的著作《费尼根的守灵夜》读不懂。她跳过了Judaism(犹太教),心里充满了对伯尼·阿斯特的歉疚。她还跳过了Book of Judges(士师论)、Julian of Norwich(小说名)和Junglewarfare(丛林战)。读了一会儿“侏罗纪”——Jurassic。看了两节关于“法学”——Jurisprudence's的介绍。

接下去是以字母K开头的词条。她翻到澳大利亚的图腾Kangaroo——袋鼠。这一条和Kandinski[2]同一页。人们常常打死这种动物,楼下酒吧里喝酒的那些人就能告诉你怎样消灭它们。然而它们是一种性情温和的食草动物,词条旁边那张照片很好地捕捉了这一特点。它们本该得到豁免,平平安安地生活在丛林之中。跟袋鼠关系最近的“亲戚”是袋貂和毛鼻袋熊。它们也是澳大利亚独有的珍奇动物。不过袋貂栖息在树上,毛鼻袋熊在洞穴里生活。按这本百科全书的说法,灰袋鼠一小时能跑28英里(约45公里)。

黑灰色的袋鼠身高6英尺(1.8米),但是死了之后,足有12英尺长(3.6米)。五个脚耻,“大拇指”已经基本退化,第二、第三个脚趾细长,奔跑中派不上用场,唯一的用途是梳理皮毛。它们的尾巴在飞快的奔跑中掌握方向、保持平衡。

照片上的袋鼠身体稍稍后仰,两条后腿向上,似乎完全靠尾巴支撑身体的重量。

第十三卷说,袋鼠深棕色的眼睛很大,耳朵可以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转动。雌性红袋鼠有两个子宫、三个阴道。第一个小袋鼠刚从子宫里产出,第二个胎儿便开始在另外一个子宫里孕育。胎儿在妈妈肚子里待五个月,早产的那个就在妈妈的袋子里吃奶。

读到这儿,一阵喜悦掠过凯特心头,她想象着小袋鼠出生后的旅程——在子宫和四个奶头的袋子之间慢慢爬行。它伸开四肢,做出一个与澳大利亚人匍匐前进完全相似的动作。它们总是在冬天刚刚开始的时候,踏上从母体分离的旅程。那个粉红色的小肉团只有一英寸长,这是它生命史第一次也是最慢的一次从一个庇护所到另一个庇护所的冲刺。凯特想,在这艰难的旅程中,小袋鼠领略了大自然的严酷,也懂得了建设这样一条通道的价值。来到庇护所,它把四个奶头中的一个含在嘴里,奶头膨胀,固定了小袋鼠的位置。小袋鼠栖息在黑暗与安全中,享受着大地和母亲的馈赠。几个月之后,它就松开妈妈的奶头,从袋子里爬出来,在妈妈的身边奔跑跳跃。六个月之后,便永远离开那个袋子。

灰袋鼠的妈妈是红袋鼠,也叫深灰色袋鼠。灰袋鼠是一种雄性大袋鼠,被冠以“林中居民”的美称。它们生活在水草肥美的桉树林中,在澳大利亚起到羚羊和鹿在其他大陆起到的作用——用柔软的嘴唇松动了坚硬的土地。

袋鼠成群结队地活动在丛林中、草原上,族长保护它们的安全。而它的地位最终将受到年轻的野心勃勃的雄性大袋鼠的挑战。当它有能力打败对手的时候,它就伸出两条前腿,拼命厮打,保护自己的尊严,并且在众目睽睽之下,享用家族中的雌性袋鼠。

第十三卷还告诉凯特,灰袋鼠虽然身强力壮,但胆子很小。逃跑的时候,很容易伤害自己。它们喜欢成群结队地逃窜,而不是奋起反抗。然而,它们也有恼羞成怒的时候,也会站起来奋勇反击。有史料记载,它们曾经把野狗打得肠开肚破。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期的报道还说,在有的地区,袋鼠甚至把袭击它们的猎人打得头破血流。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马戏团的老板们利用它们的拳击天才赚钱。他们让袋鼠和拳击运动员比赛,试图产生一种轰动效应。袋鼠袭击对方的时候,身体的重量都压在尾巴上,后腿只是稍微起点儿支撑的作用。

“不要着急,”她对第十三卷关于袋鼠的条目大声说,“不要着急。”

从某种意义上讲,她既没有时间,又无法对照片上这个被划分到“有袋目”的动物表示同情。那个可爱的小东西正把右脚放到嘴边,直勾勾地看着她。它莽莽撞撞来到这个世界,以为妈妈的袋子是安全之所在,不知道茫茫草原无处不隐藏着凶险。对于大自然,袋鼠的两个子宫也好,温暖的袋子也罢,都是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它也需要别人用谎话来安抚自己天真幼稚的心。

“不要着急,不要着急。”

她抱着这本百科全书读了大概一个半小时,听见有人敲门。是杰克·墨齐森,正咧着嘴朝她微笑。好像他们已经相识了好几个月一般。

“今天晚上可真安静。我想你或许愿意到酒吧坐一会儿。”

“下面人多吗?”

“都是些常客。本地人。不会带来什么坏处的老家伙。”

可是走到楼下的时候,他又回转头,说:

“不过,这几个家伙在我们这座小镇都小有名气。”

楼下专门供顾客商谈业务,或者倾诉衷肠,现在空无一人。那些做生意的人,或者为自己的秘密寻找“避风港”的人,都已经回家去了。透过玻璃门,可以感觉到小镇死一样的寂静。狗的吠叫、汽车刹车声只能使这寂静更加深沉。透过厚厚的墙壁,凯特仿佛看见夜幕下,装满粮食的车皮停在铁路线上。她在心里说,政治家们或许正在什么地方慷慨激昂地演说,大谈粮食出口。而在木亚木巴,成千上万吨粮食躺在集装箱里睡大觉。

杰克推开小酒吧柜台上的小门,走进大堂,出现在长长的柜台后面。

凯特突然意识到,自己仿佛走进了一座圣洁的殿堂,来到一个这类地方的禁区。就像赛马场的过磅房,教堂里的忏悔室。她觉得,走进那间酒吧,就获得了某种豁免权。她希望能在那间空空荡荡的小酒吧里多待一会儿,再吸一口殿堂里圣洁的空气。杰克却以为,她之所以驻足不前,是因为对他这座“无产阶级的小酒店”心存疑虑。他宽容大度地笑着,心里却说:“我一直怀疑你属于希尔顿大酒店,或者迈罗特斯大饭店。”

没有耽搁多久,他们便走进酒吧。正如杰克所说,里面没有多少人。她注意到紧靠最里面的那堵墙,放着一张台球案子,案子上面苫着一块绿布,彩色球放在三角框里,吊在上面的灯早已熄灭。最后几位顾客坐在柜台前面,喝着即将逝去的一天里的最后几杯酒。凯特在铁路酒店待的时间越长,越感觉到这些人以为他们在这里犒劳自己,实际上他们是在完成一项任务,占领一个必须有人去占领的空间,以保证事物按照规律发展,就如同群星在太空中保持着各自的位置一样。

有一个喝酒的家伙还穿着白色工作服,一望便知,他是当地的工人。他来杰克的小酒吧喝酒是为了找一个“避难所”。他以酒吧为家,这一点显而易见。他不愿意回到沉睡的大街上自己那幢简朴的房子——用婚姻的枷锁维系的那个家。不过,你无需充当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更没有必要对眼前的人物刨根问底。

靠近后门那个角落,一张高高的长凳子上坐着一个大块头很大的男人。他坐在那儿,上身像座金字塔。你可以感觉到他那身膘挺结实,并不全是松弛的皮肉。

他的角落——天知道除了把这个角落称为“他的”,还有没有更好的表达方法。他只要往那儿一坐,就摆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架势。杰克说,这几个家伙都是当地的名人。这位先生自然也知道自己乃一方名士,回转头看凯特的时候,显得慷慨大度,没有一点点怀疑的神色。看来他之所以出名,不仅仅因为块儿大,一定还有别的原因。

离“金字塔”大约一码远,坐着一个瘦小的男人。他连帽子也没摘,看见杰克领进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女人,脸上露出诡异的微笑。他像一条灵巧的*种杂**小*狗猎**。凯特可以准确无误地判断出,他是一个自视甚高,并且喜欢满天飞的人。当然,这里所说的满天飞并不是指他经常到墨尔本、旧金山、爱丁堡或者东京这样的大城市,而是指像木亚木巴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然而,就在他云游四方之前,甚至还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天生就是一个“满天飞”的人。

凯特发现这几个类型的人都很有趣。大难之前,她或许很难看清他们各自的特点。他们身上似乎都各具特色。

那个“满天飞”的男人左边坐着一个男孩儿。这个孩子个子很高,长了一张凯尔特人的脸。现在这种面孔主要,或者只能在丛林小镇里见到,他们是苏格兰高地人的精华。十九世纪,这样的面孔被送到丛林——并非完全出于自愿——他们幸存于世,并且一直保持着古老的容貌。苏格兰外赫布里底群岛,渔民们长得差不多都是这个样子。而寻找类似这个小伙子这样红扑扑的脸,不也正是你来木亚木巴的目的?这张朴素的面孔或多或少冲淡了生活的奥秘。

酒吧里还有两个上了年纪、但又看不出多大年纪的老头。一个坐在柜台前面的角落里,另一个坐在椅子扶手紧挨墙壁的地方。他头顶的墙上挂着一块匾,上面写着:墨齐森铁路酒店为纪念胖子伯特·霍根(1923—1989),特设此座:胖子角。

和刚才那位因为“满天飞”而喜欢自作聪明的瘦子一样,这两个老头也戴着帽子。柜台角落坐的那位显得很机灵,就像一条急于和人类一起嬉戏的、十分友好的狗,极力从主人的谈话中寻找让它加入的命令,邀请它用两条后腿站起来,表演一番。

坐在纪念胖子霍根的牌匾下面那位老者,显然非常清楚,虽然自己有多年的经验可以与人分享,但早已无人问津。最终,他将带着“满腹经纶”去见上帝。

靠后门坐的“金字塔”和那个头戴一顶脏兮兮的帽子的“*种杂**小*狗猎**”,控制着酒吧里的谈话。在杰克·墨齐森的酒精的“催化”之下,他们十分悠闲而又颇有权威地东拉西扯。

牌匾下面坐的那个老头对眼前的阵势心如明镜。他本来可以把自己听到的只言片语,告诉像狗一样支棱着耳朵硬听的另外那个老头,可是谁都有自尊心,还是不去传达为妙。

所以,酒吧里这种并不轻松的气氛多少和这两个老头有关。他们太容易战胜了,一块面包渣就能把他们*倒打**。没有必要非让大家凑在一起,说三道四。新南威尔士酒类管理局不曾赋予杰克这种权利,非得满足或者扩散人们的热情与渴望。“金字塔”慈眉善目,本来可以满足两位老者的好奇心,但一想到有悖常情,只好作罢。

让凯特感到惊讶并且安心的是,自从酒神传授了发酵和蒸馏的技术以来,世界一直保持着这样一种平衡。某人获得特许,控制造物主创造的酒的配给,所有这些侍从虽然没有听见召集的号令,却从无名之地蜂拥而至,填补了这场仪式的空缺。当他们交杯把盏,任棕色的液体流过头脑的时候,酒精改变了他们的梦想。

她觉得杰克是个非常幸运的人。因为他是被委派而来,在座的几个人都对她很感兴趣,包括那两个不必理会的老年人。

杰克把她领到收款台,向她介绍钱箱子的用法的时候,凯特感觉到“*种杂**小*狗猎**”正直勾勾地望着她。酒吧里,似乎只有他可以开开玩笑。这玩笑也许压根儿就不可笑,但是在这个充满陈规陋习的世界,这种玩笑也还是需要的。

“又收了一个新学徒?杰克。这个可比前一个漂亮。”

“这个按钮是收一密迪[3]啤酒的钱,”杰克站在收款机前面告诉她,“这个是一大杯啤酒的按钮。按旁边这个就能知道一小杯烈性酒的价钱——伏特加、朗姆酒、威士忌。在一个完美的世界,谁都知道威士忌、伏特加、杜松子酒、朗姆酒的价格各不相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简单明了。可是我的铁路酒店在一个并不完美的世界。你再也找不到可以把不同价格熟记于心的雇员。文化发达的时代在我们这儿已经成为过去。这是花生和别的小吃,价格都一样。看见花生按钮了吗?你这样干就行了。”

他清理了一下收款机,好让凯特试验几遍。酒吧里,那几个顾客都停止谈话,十分注意地倾听杰克的讲解,更注意凯特会做出怎样的反应。当然,更主要的是想等着看凯特的笑话。她能感觉到,他们对她抱着很强的好奇心。她真想告诉他们:“等着瞧吧,先生们。六个月之后,我就会成为一个你们这个世界的女人。”

“现在,瞧这些龙头,”杰克说,“这是新产品,老牌儿货,这是福斯特牌。这生意真不好做,注意看我的手腕子。”

他从盘子里没有用过的玻璃杯里取出一个大杯子,在凯特眼前晃了晃,好像一下子能把它变没了似的。

“全靠腕子功。生活的一大目标就是来两大杯啤酒。倒酒的时候要做到滴酒不洒,啤酒沫不多不少,恰到好处。要干得干净利落,漂漂亮亮。”

他按照刚才的描述,一丝不苟地示范起来,摆出一副行家里手的架势,非常优雅地弹着啤酒龙头,任金黄色的细流迸涌而出。她心里充满欢乐,因为这一切正与她现在生活的这块偏僻、古朴的土地相吻合。杰克的“腕子功”确实不错,他又倒了一杯,淡黄色的啤酒柱顶着一层漂亮的泡沫。凯特知道,对于啤酒上面这层泡沫,一定要十分留心。在别的国家平平常常、可以允许的事情,在澳大利亚就要小题大做,坏了一家酒店的名声。恰到好处的啤酒沫似乎享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权利。它是对喝酒人的存在和大丈夫气概的欢呼与赞美。

她十分用心地看着杰克倒酒的动作,把他的“腕子功”熟记于心。

“真棒!”杰克说,把盛满啤酒的细长的酒杯放到柜台上。胖子鼓起掌来。对于他的这个举动,大家都表示认可。那个急不可耐的老头咯咯笑了起来。大伙虽然容忍了他那难听的笑声,但是没有人理睬他。杰克把凯特介绍给他的顾客。靠后墙坐的那个金字塔似的大块头男人叫詹莱。凯特注意到,他虽然得了一个挺吓人的绰号詹莱[4]。人却很和善,一双棕色的大眼睛闪烁着真诚的光芒。

杰克说:“不过这个名字和这小子的大块头可没关系。”詹莱对杰克的玩笑毫不在意,哈哈大笑起来。

“他是个*破爆**手,用的全是葛里*药炸**[5]。这是凯特,詹莱。”

“你好,亲爱的。欢迎你。”

杰克已经走到“*种杂**小*狗猎**”前面。

“这位是格赛嘎。跟这个小子做买卖可要当心点儿。交了钱再给他倒酒。”

“好啊!你这个贪心不足的家伙,”“小*狗猎**”叫了起来。“从前,坎奴文德拉有个可怜的酒店老板,就你这副德性,后来让人家轰走了。你要介绍我的宝贝儿子吗?”

“小*狗猎**”朝那个长了一张凯尔特人面孔的小伙子指了指。

“我是要介绍你儿子的。他可是能跟你沾边儿的最好的一个人。凯特,这是格赛嘎的儿子,诺埃尔。”

小伙子个子很高,比他父亲还瘦。他伸出手和凯特握手。格赛嘎不喜欢他这副文绉绉的样子。

“诺埃尔,别跟女人握手。她不是澳大利亚高等法院的女权主义者,或者别的什么玩意儿。”

酒吧里的人都笑了起来,小伙子很不好意思。凯特还是满脸微笑,但更主要的是因为她找到一个人们还管自己的孩子叫诺埃尔的小城。这种对素朴与自然的回归,正是她求之不得的。

詹莱也笑,但似乎仅仅是为了尽自己的责任。凯特从他两只手敲打柜台的样子就能看出这一点。因此,一等可以插上嘴,他就连忙说:“诺埃尔是澳大利亚的剪羊毛冠军。你也许不相信,但这千真万确。全澳大利亚的冠军。虽然他老子是这样一个不可救药的家伙。所以,你应该和我们的冠军握握手。”

诺埃尔两只脚来回挪动着,样子十分尴尬。因为小伙子属于那种别人一夸奖他辉煌的过去,他就手足无措的人。

“我是用那种刀口很宽的剪毛机,”诺埃尔说,“和过去不一样。不是那种旧式剪毛机。”

“刀口很宽的剪毛机,”格赛嘎又重复了一遍,“和过去的剪毛机大不一样。该死的畜牧业者强加给我们的那种新式剪毛机。我的儿子就是用这种宽刀口剪毛机赢得了冠军。他母亲和我简直连头也抬不起来。”

格赛嘎喝得太多了。他的儿子,剪羊毛冠军没怎么喝。凯特仿佛听见格赛嘎太太喊:“看好你的老子,把他平平安安带回家。”

杰克又把两个老头的名字告诉凯特。墙角坐着的那个老头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牌匾下面坐着的那位却有点轻蔑地朝后仰了仰头。他和凯特都明白,他们相互之间没有必要通报姓名。一个连自己两个孩子也照顾不好的女人,根本就不想记这样两个老头的名字。

墙角坐的那个老头对凯特心之所想却一无所知。他很想立刻和这个妇人建立一种友谊,甚至开开玩笑。他想喊一声:“凯特!”并且希望这位妇人能轻启朱唇,说出他的名字。就像第十三卷里的袋鼠,仅仅因为自己拥有一个慈爱的妈妈,便愚蠢地以为整个世界都会向他敞开温暖的怀抱。

穿白工作服的那个人已经走了。他已经醉了,或者觉得这一切索然无味。

因为已经没有什么好学的了,凯特便大大方方向大家道了晚安。她知道,詹莱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她,不过那是一种友好的、光明正大的目光,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冠军的父亲——傻乎乎的格赛嘎却以为有机可乘。

注释:

[1]洋泾浜英语,指20世纪初,没有受过正规英语教育的上海人说的蹩脚英语。

[2]康定斯基(Kandinski,1866—1944):俄国画家,抽象派创始人之一,代表作有《紫的优势》《主曲线》,重要论著有《从点到线到面》。

[3]密迪:澳大利亚啤酒的计量单位,相于半品脱。

[4](Jelly):—种*药炸**。

[5]葛里*药炸**:由*铵硝**、硝酸、甘油和木浆混合制成的一种*药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