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漩水坪拆迁 (勉县沔水湾棚户区改造)

为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沔水湾以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项目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

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

沔水湾以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沔水湾以东片区项目位于县城新兴南路以东、贾旗南路以西、水韵桃园小区以南、江滨北路以北,占地约31.83亩,是城区内较为成熟且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块。其中:约22.83亩土地已完成报批程序,南侧约9亩土地正在进行报批。

该片区现剩余19户房屋需进行征迁,计划6个月内全面完成征迁工作,腾空土地。

四、招商内容

本项目通过招商引资筹措征迁资金,投资人需缴纳2000万元投资保证金,用于本项目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由第三方机构合理评估本项目土地价格,投资人需承诺参与土地竞拍举牌至市场评估价,并签订合作协议。当该地块成交价超过市场评估价时,投资人可享受土地出让溢价部分分成,计算公式:土地溢价部分分成=投资保证金÷土地成交价×(土地成交价-市场评估价),待完成土地出让后退还投资保证金并支付土地溢价部分分成。如无第三人参与该土地竞拍,投资人承诺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摘牌,并按时开工建设。投资人无故拒绝参加土地竞拍,所缴纳2000万元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条件

1、本次招商接受法人企业的形式报名,有商业运营、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经验和成功案例的优先;

2、有意合作的企业在招商期限内将合作意向以企业正式文件的形式回函,未回函确认的不列入洽谈范围;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

六、招商时间

项目招商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投资方收到中选通知书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投资意向合同,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中列明。

八、联系方式

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0916—3210089

来源:勉县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