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

各大创企业:

根据《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杭州市临安区大学生自主创业无偿资助项目开始申报,具体申报、审核、兑现流程如下:

一、扶持对象及条件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临安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创业项目应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注册满3个月以上。
  2. 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临安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 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以“信用杭州”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 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等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二、材料申报

(一)申报时间:5月21日—6月20日

(二)申报材料:

  1.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系统填报自动生成);
  2.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需单位盖章);
  3. 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项目简介(需单位盖章),主要内容为:企业概况、创业团队及其投入、创新能力与科技含量、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4. 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
  5.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6. 最近三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纳税证明(原件);
  7. 如企业变更,还须提供工商变更证明;
  8. 具有代表性的产品订单(销售)合同(复印件);
  9. 员工花名册
  10. 其他能证明公司技术、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三、审批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向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纸质材料递交至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锦南街道九州街599号锦南新城文体中心一楼),电子材料通过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60.191.23.220/)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模块中填报申报。

2.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实地考察后汇总初审意见,并对申请人及其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3.评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及评审专家根据创业团队及其投入、创新能力与科技含量、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可行性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分。对60分以上的项目分为五个等级进行资助: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4.公示:对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

6.拨付:区创业项目无偿资助金额由区财政承担,分两年拨付(第一年70%、第二年30%),并由杭州市财政再按当地财政项目无偿资助额50%的标准给予追加资助。政策享受期申请人在其申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间断不予资助。

附件:《申请大学生无偿资助项目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