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协议
(佘货抵押)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业务需要,双⽅经协商⼀致同意,在⼄⽅以其房屋作为佘货抵押物抵押给甲⽅作为担保的条件下,由甲⽅提供双⽅商定的货物。为此,特订⽴本协议。
第⼀条佘货内容
1、佘货⽤途:本佘货⽤于 需要。
2、佘货总数量: 。
第⼆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房屋坐落: 房屋产权证(证 号 )
2、抵押期限:自本抵押协议⽣效之⽇起⾄供货合同产生的全部欠款本息结清为⽌。
第三条甲⼄双⽅的义务
(⼀)甲⽅的义务:
1、对⼄⽅交来抵押物:字号为( )号的房权证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供货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将抵押物的房权证交还⼄⽅。
(⼆)⼄⽅的义务:
1、乙方为供货合同产生的欠款本息如约支付提供担保。
2、乙方保证抵押房屋目前除与银行已有房贷关系外无其他抵押、担保或租期超过3年情形。
3、乙方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未经甲⽅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式处置房屋。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供货合同履行过程中欠款本息未如约支付,视为本协议乙方违约,⼄⽅负责违约责任。
2、⼄⽅发生违约后,甲⽅可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于抵偿供货合同全部欠款本息,若拍卖后仍有不⾜抵偿部分,甲⽅仍有权向⼄⽅追偿。直⾄⼄⽅还清甲⽅全部欠款本息为⽌。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下列情况之⼀时,视为乙方违约。
(1)⼄⽅向甲⽅提供情况或各项资料不真实。
(2)⼄⽅与第三者发⽣诉讼,⽆⼒向甲⽅偿付佘货本息。
(3)⼄⽅的资产总额不⾜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或⼄⽅任何⼀⽅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须在事前以书⾯形式通知对⽅,在双⽅达成协议前,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返款
甲方承诺收到供货合同约定的货款后,超出合同约定的货款部分返还给乙方,现金收款当日返还,对公收款5个工作日返还。如产生税金,甲方扣除税金后再返还乙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遵守法律、法规,若发⽣争议双⽅协商解决。调解不成,向当地⼈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字双方签字后⽣效。本协议⼀式两份,双⽅各执⼀份。
附件1:抵押房屋的房权证。
附件2:抵押房屋的权利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照片。
债务人(乙⽅): (本⼈)
居民⾝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债务人(乙⽅): (妻⼦)
居民⾝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债权人(甲⽅):
居民⾝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