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新新家园小区的张先生,今年55岁

江苏省丹阳市新新家园小区的张先生,今年55岁,一直关注着自己家的用水量。据他透露,家中日常的水费支出都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每两个月大约用十余吨水。然而,令张先生感到震惊的是,2023年11月和12月这两个月的用水量竟然激增到惊人的1023吨。尽管自来水公司对此进行了调查,但并未发现明显的漏水点,这一问题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张先生对此表示十分困惑和不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明原因,并为他家解决这一用水异常的问题。

张先生待缴水费账单 受访者供图老两口不解:居家两个月,居然用了1023吨水

张师傅的家位于顶层,是一个160平方米的复式结构,但孩子们在外面,平日里只和妻子住在这里。

张师傅说:“我们是每两个月来自来水公司的抄表员,然后按每吨3元收费。”。“我在这里住了很多年,每两个月的用水量一般只有十吨以上。即使在夏天,用水量很大,最多也是20吨。”

从2020年到现在,张师傅的手机上几乎每两个月支付30元到70元。“奇怪的是,去年11月12月,抄表员发现我家用了1023吨水。”张师傅说:“2024年1月2月,又回到了十几吨。”

据张师傅说,自来水公司一直在催促这1023吨水,但他一直在和对方谈判,因为太离谱了。“这件事一直没有结果。如果我不交水费,自来水公司随时可能会断水。”张师傅说:“但是我家只有两个人。我怎么能用这么多水?我家还在顶楼。我怎么能‘偷水’?”

自来水公司回应:如实抄表,按表计费

4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当时的抄表师傅。

“我也如实抄表。当时发现两个月用了1023吨水,马上通知了业主张师傅。”抄表师傅说,张师傅两个月的用水量一般在十吨以上是合理的。怎么会变成1000多吨水?他只是根据表上的数据如实记录下来。在抄表师傅给张师傅发的水费通知书上,特别标注“用水量异常请自查。”

律师观点:自来水公司对离谱用水量负有举证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公益律师赵良善就生活用水量问题发表看法。他表示,正常情况下,居民每月生活用水量约为10吨。然而,若某用户每月用水量超过1000吨,这显然超出一般认知,存在多种可能原因,包括水表故障、管道漏水或用户非法取水。

赵良善建议,在出现此类情况时,首先应由用户和自来水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表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显示水表存在问题,自来水公司应根据用户以往的平均用水量进行费用调整。若水表正常且自来水公司已确认管道无漏水情况,自来水公司则需承担举证责任。若自来水公司无法证明用户存在非法取水行为,则应认定用户无责任,并由自来水公司承担因水表显示异常而产生的费用。

江苏省丹阳市新新家园小区的张先生,今年5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