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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里没有灯光,深处漆黑一片,庆幸的是它没有岔口,通往其他空间的只有两侧错开的房门,那些空间也没有多余的通道,它们封闭,后退,死板。我对宫市的道路并不熟悉,但凭着导航软件,还是很容易找到这栋老旧的建筑,它外墙的瓷砖早就大片大片地脱落,露出砖红的墙体,有些角落长出了青苔,还有些墙面则已经发霉,灰黑的斑痕随处可见,完全没有被修缮的痕迹,似乎没有人在乎这件事。出入建筑的大多是年轻人和老人,我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无论从衣着还是年龄。眼睛适应了走廊的亮度后,我很快找到了一扇门,它没有上锁,我推了进去。
你来了,他问,狭小的房间尽头有一团不明朗的灯光把他的身影变得无比巨大,投射在门口的整面墙上,地面上,和天花板的大部分。这地方不好找吧,他接着说,我刚来的时候也找了很久,没想到是这么偏僻的位置。他没有回头,依旧背对着我,一台廉价笔记本电脑摊开在他面前,他继续敲击着键盘,这个状态应该在我来之前就保持了很久。当*靠我**近他,才渐渐将他的身影收拢回它该有的范围。嗯,确实是这样,我说,这里的条件比预想的还差劲。你是爬楼梯上来的,还是电梯,他问。电梯,九楼的高度爬楼梯还是比较费劲。那你的运气不错,这电梯经常出故障,还好没有卡死过什么人。说到死人,你都已经知道了吧,我在手机上跟你说过,我语调平稳,尽量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慌张。等我把这段文字码完,他说。键盘再一次发出哒哒声,跟一台被弹奏的钢琴完全不一样,这些声音生硬无规则,仅在停顿的时候会出现一到两次不同的声响,我猜测那是空格或者删除键,需要再仔细甄别一番才能下判断。他没有给我这个机会。他抬手阖上笔记本,摆腿旋转屁股底下的座椅,直到完全面对着我,才停止这个动作。我发现他的头发长长了不少,虽然刚才从背后就能察觉这点,但头发的长度还是正面更直观一点,他不得不把它们往耳后捋了捋。他现在看起来很有艺术气息。这间单身公寓里不大的空间里除了一张床,一个书桌,还有个几乎都称不上是书架的金属框,上面胡乱堆了各类书籍,加上节能灯并不刺眼,伏在书桌前应该很容易让人投入写作之中。
真是没想到,他说。可它偏偏就是发生了,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我说出了自己的忧虑。不,我说的是没想到自己会喜欢上写作,他说着笑了起来,脸部的肌肉被他往后调动,露出一种不知道是开心还是幸灾乐祸的样子。你什么意思,我问,尽量抑制住燃起的一丝愤慨。以前我也不怎么看书,最多就是读读一些商业周刊,别说这种冗长的小说了,多读两页我就能睡着,大部分时间也只顾着商业谈判,想着如何在市场上赚更多的钱,还有,如何把赚来的钱花掉,没想到在这里的几个月,刚才说的那些事都不用做,我只要每天吃完三餐就可以什么事也不用干,这当然会有点无聊,于是,我开始阅读,每天阅读,每个小时阅读,每一分钟阅读,我读完了那上面全部的书,有的还不止读了一遍,我渴望阅读更多的书,读多了就有话要说,就想把它们写出来,他的语气里洋溢着某种热情。你写了什么,我不得不顺着他的话往下问。小说,掺杂了大部分自己的真实经历,很多作家都是这么开始的,我这篇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一个年轻人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了整个商业帝国的故事,他不仅获得了金钱和事业上的成功,还娶了一位美丽的妻子,组建了幸福家庭,当然,跟大部分成功人士相似的是,这种故事里总少不了风流韵事,他在工作之余不时跟自己的秘书兼情人上床,我发现人们喜欢读这类描写他人成功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平凡得有些失败的读者,他们靠阅读我的小说来满足自己对成功的向往,他们会把自己想象小说的主人公,代入其中,仿佛他们自己经历了小说人物所经历的一切,我只要写一写主人公和一些漂亮女人的*爱性**场面,他们就兴奋不已,我猜肯定还有不少人阅读这些精彩绝伦的文字,然后自己在脑海里添加各种想象,躺在床上或躲在卫生间里手淫,他说这些一点都不脸红,而是得意的模样。为什么要写这些,我问。我总不可能写自传吧,没有多少人喜欢读别人的真实经历,即使要窥探别人的生活,也应该窥探那些名人的,比如名人自传,都说小说是虚构的艺术,而虚构的最高境界也不过就是让读者感到真实,那么我把真实的经历写成小说,不就是最好的虚构了吗。显然,他很乐意和我分享自己的写作心得,而我对此一点兴趣都没有。
此时,我们像一对孪生体,又像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体,他处在光亮的那面,语言和神态都显现出他固有的那种成功者的姿态,而我则在阴暗处,仅仅因为那些光亮都被他一人独占,我坐在他面前的一把椅子上,低着头,双手十个指头交叠在一起,手肘拄在膝盖上方,佝偻着背部。
结局该如何处理,我问。什么结局,他问。你这部小说的结局啊。还没想好,他说,开始写的时候,我什么也没想,就只想试试自己能不能这样写,什么结局不结局的,谁在乎呢,也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结局。他越是这么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我就越感到愤怒。有点不负责任,我说。你以为你在担负一些责任,但其他人可不这么认为,你强行给予的结局说不定到头来只是个荒谬的后果,他提高了说话的声量。葬礼在昨天已经举行了,那些生活已经跟我无关,我再也回不去了,这是我现在的情况,我想知道自己的结局如何,我对现实已无力掌控,我说。我难以掩饰自己的沮丧。
时间在我们之间滞流,在这种独立而封闭的狭小空间里,很容易让人有种轻易躲避外部世界的错觉。如果没有他那充满戏谑的想法,我也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处境,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会同意他,也许仅仅想获得新的体验,对生活有不恰当的野心。现在的我毫无野心可言,先是自己从生活的平面扯开一个裂口,逃遁其中,希望其他人没有发现我的消失,那个裂口没有露出任何迹象,更希望这个裂口不会封闭,它隐秘地存在,以便我随时寻找,穿梭和重现。
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他站起身,从我身旁擦过,厨房门口的冰箱被他打开,那些声响除了内部的玻璃瓶啤酒间的磕碰,更多的来自环绕冰箱门的密封条,他随意开启和关闭这个空间。我们先喝一杯白兰地吧,我听见他的声音。他从冰箱冷冻室里取出的是一袋现成的冰块,毫无规则的冰块砸进玻璃杯依旧发出清脆刺耳的声音,接着他走进厨房,握着酒瓶的颈部,走到书桌前,扭转着拔开软木塞,往两个杯子里倾倒,淡棕色的液体变得稀薄,汩汩流入杯子的部分闪着金色的光泽,尚未完全淹没里面的冰块,它们顶部已经开始融化,表面被快速打磨光滑。
有些酒厂为了防伪,会在瓶口卡个活动的玻璃球,在重力的作用下,你只能将酒倒出,而不能往里面装酒,即便如此,假酒还是随处可见,而这些白兰地酒则只能用软木塞,制作假酒就容易得多了,他说着把斟了三分之一酒水的杯子递给我,你试试,这可是上好的白兰地。我确实需要酒精,不仅是可以把舌头浇醒的酒精,最好还能浇醒灵魂。我没有跟他碰杯,而是独自举杯酌饮了一大半,我立即感到舌头的麻木,喉咙与胃部的烧灼。你分辨得出这些酒的真假吗,他突然问道。喝不出来,我说,平时不怎么喝酒。那就对了,不是每个人都能分辨出真假,他说,你没有获得什么启发吗。你的意思是什么,我无法理解。小说的结局由你来写,我要回去了,现在,他说。那我怎么办,我问。之前,你把真实的自己隐藏起来,换上了虚假的自己,过不属于你的生活,那现在也不过是让自己再回归真实而已,从这里开始,从另一个虚假开始,距离不是问题,时间才是,你需要时间重新找机会认识你的那个喜欢涂鸦的小女友,她如果真的喜欢你,就不会拒绝,对你而言也没有差别,忘掉这些混乱的经历,你可以重新做回你自己,他说。为什么我要付出这些代价,这些恶心的主意都是你出的,我也提高了声量,酒精正在发挥作用,我感觉脸颊开始发热。你没有选择了,不是吗,他对我吼道,你以为你是谁,把这杯白兰地喝完,不,我手里的这瓶也是你的,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我们该就此道别,以后也别再联系了。我不想要这样,我开始抽泣起来,即便眼角根本没有任何泪水淌出。好了,你也别这么沮丧,这可是唯一可行的方案,至少,至少你还活着,不是吗。他根本没有喝自己手里的酒,而是将杯子放在书桌的笔记本电脑旁。真是可惜,没法亲自完成这部小说了,他重新翻开电脑的屏幕,盯着它发出感叹。我用他刚刚递给我的酒瓶往手里的杯子倒酒,杯子开口很大,而我的手在颤抖,无论是拿着杯子的这只还是握着酒瓶的这只,它们都在颤抖,把酒倒入杯中成了一件无比困难的事。
对我而言,最简单的途径就是离开这里,我还有条捷径可走,你可得绕点路,他说,毕竟其他的路都被封死了。他把软木塞塞入我手里酒瓶的瓶口,我听见他的鼻间呼出一口气,一小段被隐藏的笑声。我顿时对他充满仇恨,并感觉到这些仇恨在体内酒精的催化下迅速发生着膨胀。他转身从衣柜里取出一个双肩包,拉开拉链,这个双肩包立即敞开似一张鲸鱼的嘴,他提着它走到书桌前,像个准备离职的上班族那样开始收拾东西。这里根本没有属于你的东西吧,我冷冷地问道,同样也是酒精的作用,让我暂时压制住一些怒火。我对这些书产生了感情,我想带走几本,比如这本叫透明的小说,作者是个俄裔美国人,小说的结构很奇特,开头便预示了结尾,结尾又呼应了开头,让读者在这个环形结构里打转,哈,真是有趣,他说。
趁着他还沉浸在对那本单薄的小说的解读之中,我举起手里的酒瓶,狠狠地朝他后脑勺砸去,企图消灭那些已经不可收回的笑声。他再也没有机会发出任何声音,他的身体立即瘫倒在地上,那个带有滚轮的座椅被这股下沉的力量推开,滑入书桌底下,背靠被桌沿以一种奇怪的角度挤压至倾斜。我顿时有些惊慌失措,这肯定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但它已经发生,他就那样趴在床和书桌围成的狭长区域里。我在四周张望,这个私人的领域里当然不会有其他人,这些家具和摆设都单调得一目了然,与之前不同的是,那团一直被他的身体笼住的光线现今变得无比明亮,它近乎照耀着这个房间的每个角落,投射在我脸上就像来自审问室的灯光。
我将他朝下的身体翻过来,脸部朝上,他张大了嘴,似乎表达着被敲击的疼痛感,双眼半阖,鼻间再也没有气体被呼出。我无数次在梦中观摩死去的自己,但从未如此真实,一时间,我看着他那张略显扭曲的脸陷入比之前更深层的绝望之中。我一度想就此逃离,当作自己从未踏入这座城市,这栋建筑。这样的想法立即被我打消,遍布城市每个角落的摄像头都能找到我行动的轨迹,如果让他躺在这个位置,任何发现他尸体的人都不会认为这只是一桩意外,必定有一个叫凶手的人制造了这样的场景。
再一次,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我抓住他的双脚往浴室的方向拉去,不,要头朝里,调转他的方向比预想的难,他的身体很沉,叉开的双脚让我感觉在拖动一头海豹,或是其他不曾碰触过的生物。我汗流浃背,喘着大气,折腾了好一番才把他摆成我预想的姿势,期间,他向相反方向延伸的双臂不断在各个拐角处磕碰,直到我调转了他被拖动的方向,分娩时新生儿的朝向。我在浴室里寻找适合的硬物,藻绿的墙体,泛黄的洗手池,弧形的马桶边沿,这些都不是我要的,墙角地面那个多余的水槽,它棱角分明,砖面和砖面之间的银色水泥散发出某种光泽。我继续拖动他的身体到达恰当的位置,然后,抓住他天灵盖上的一簇头发,那些浓密细长的头发带着一丝油腻的手感,把他的后脑勺,那个被我制造的凹陷,对准水槽的棱角,使上全身的力气再一次砸了上去,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在那沉闷的砰之后,我似乎听到他从喉咙又发出一声不自然的唔,樱红的血液顺着水槽往下流淌,我才意识到之前他并没有流血。我不得不重新检查他的脉搏,又用食指的第二个指节放在他唇上感受鼻息,非常肯定的是,十五分钟之内,我杀死了他两次。
像所有蹩脚的侦探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清理现场是我现在的首要任务,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被我的手掌握过的杯子,我必须擦拭它任何一个角落,像酒吧吧台后面无所事事的酒保那样。被我推开的门,我必须保证门把手上没有遗留任何我的指纹,还有门后被我随手关上的部分,那瓶喝剩的白兰地在除去我的印迹之后,还得小心翼翼地加上他的指纹。还有我的脚印,地板看起来很干净,会被发现吗。还有我身体上的毛发,真后悔自己没有剃成光头,我希望自己如斯芬克斯猫那样没有任何体毛,我用拖把擦拭房间的每个角落,容不得我一丝马虎,我必须比酒店的房间清洁工还要细心,即使根本没有一分钱小费可拿。
忙完这些至少花去我半个小时的时间,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拎着皮鞋,慢慢退出房间,用一张纸巾罩在把手的位置,轻轻关上门。我长叹一口气,刚才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了下来,突然,一个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不知道谁会出现在这种地方,也许是这栋楼里的住户,我转头看了一眼,对这个声音的主人一点也不熟悉。他个子小小的,挺着个啤酒肚,方形脸上堆满了赘肉。打扫卫生吗,他问。我看了看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只手提着个垃圾袋,里面并没有什么杂物,除了那瓶喝剩的白兰地,还有那块擦拭一切的抹布,那根同样起着清除我的痕迹作用的拖把没有被我带出来,因为它太显眼了。是啊,我回答,好久没做清洁工作了。我努力挤出一丝笑容。穿得这么正式,西裤皮鞋,头发也剪了,准备去哪,他问。去哪,我还真没想过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哦,去面试,有家公司通知我面试。确实该找份工作,收入才稳定一点,不过,这个时间点面试有点晚呐,他说。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他下巴那些抖动的脂肪上。不晚,他们把时间排在下班前,我辩解道。那好好加油,通过面试了记得请我喝一杯。一定,少不了,我说着点了点头,穿上鞋子,头也不回地从楼梯口走下去,九层楼的楼梯,我飞快地下完,一点也不觉得累,我急于逃离。
我驾车穿过角市的时候已经入夜,看着车道前方那些闪烁的尾灯,旋转的轮胎,我只想着如何超越它们,如何穿透时间,如何追上前方远去的自己。在角市一条河道边,我在辅导上停了下来,从后座找出那个垃圾袋,翻出那瓶白兰地,拔开软木塞,发出的声音是某种膨胀的证明,浓重的酒气从里面散发出来。还有不少酒,我看了一眼,决定又把它们倒进肚子里,不能浪费,我心里如此想。这个酒瓶除了装酒外,还是杀人的工具,这是它现在所具有的另一个意义。我没有听见它入水时的扑通声,但可以确定无疑的是,它将沉入河底,褐色的泥沙和污浊的河水会重新将它灌满,它将继续存在,却再也不见天日。接着,我把垃圾袋随手丢进路边的垃圾桶里,像丢弃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剩下的路程,我的内心充满悔恨,害怕被交警拦下,那么我所做的一切都会被发现。其实,我真不该喝那些白兰地,从一开始就不该喝。
乙左左:
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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