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太多的夫妻家庭在生活中,以及男性和女性朋友交往的过程中,都有不满意的“性”生活。甚至有很多因为“性”生活不满足而离婚的情况,不管男生还是女生都有这种情况发生,那么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心理因素
1.从小遭受压迫性的“性教育”: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女性接受的压迫性性教育远比男性严厉,尤其是在保守和传统的家庭中。他们从小就被有意或无意地诱导:性是肮脏的,通常与犯罪、道德败坏、羞耻、对妇女的伤害、危险和性传播疾病有关。长期在压抑的心理环境中长大。
即使在结婚后,他们也觉得女性积极表达性需求是“谨慎”的表现,这可能导致丈夫失明甚至被抛弃。因此,他们宁愿压抑自己的性需求,也不愿冒这样的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性欲会降低。
2.性伤害:对于经历过性伤害的女性来说,她们巨大的心理创伤也抑制了她们的性欲需求:在遭到家人、邻居和陌生人的*虐性**待和性侵后,她们不仅身体受伤,心理创伤甚至更大、更深远。
3.不快乐甚至痛苦的社会生活经历:一些女性在离开社会后,在与男性和女性互动时,由于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容易受到身心伤害。反复遭遇“以混乱开始,以遗弃结束”的男性觉得*生活性**只是男性对女性的“单向放电”;反复堕胎的痛苦会导致对怀孕和*交性**的恐惧。

婚姻质量差
1.研究发现,在性欲低下的女性中,不仅她们自己的婚姻质量很差,而且在她们心目中,父母对性和情感的态度往往是负面的。人们普遍认为,父母对性和情感的态度也在微妙地影响他们自己对性和情绪的态度,从而影响他们的婚姻质量。
2.夫妻情感分歧:当出现婚姻情感分歧时,双方无法很好地沟通,也无法根据对方调整自己的情绪。*生活性**变得无趣,只是“履行婚姻义务”,甚至双方都拒绝一起发生*行为性**,抑制了他们的性需求。性欲逐渐下降。
3.性不和谐:男性的性能力和性技能不足,或者双方没有很好地沟通以找到满意的*生活性**方式,导致女性达到性高潮和性满足的概率很低。这种低质量的*生活性**使女性感到只有“责任感”甚至“痛苦”,从而导致性欲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