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三去一降一补”扎实推进的背景下,不良资产处置模式正在不断革新......
当前的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和手段是非常多元的,但也区分传统处置模式和新时期的处置模式。
传统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可以统称为 “三打”,即“打折、打包、打官司”。
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的市场环境了,新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也应运而生,即 “重组、重整、重构” (业内统称为“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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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而言,比较常用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是债务重组;第二种是清收;第三种是债转股;第四种是组(打)包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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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
首先就来说说, 债务重组 这个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在不良资产处置这一块,债务重组有四个明显的优势:一是回款快速,能有效降低债务人还款压力;二是债务重组手段方式灵活,债务人处置对抗小,更愿意配合债务方案形成与推行;三是债务重组可以给予债务人一定的缓冲时间,债权人也得到了现金流保障;四是债务人能够获得债权人更多的让利空间。
但是,债务重组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以及债务人是否能提供其他增信措施。
比如说,债务人是否还能提供一些抵押物或者找其他的人为提供担保?
如果选择债务重组这个方式去处理不良资产,去和债务人进行和解,可能谈判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就能和债务人达成一致,谈妥回款问题,剩下的就是等待回款时间了。
对于不良资产行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能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回款的不良资产就是特别好的债权。
如果选择债务重组这个方式去处理不良资产,和解谈判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可以跟债权人适度提一些条件。当然了,提的条件也不能太夸张,得建立在大家都能接受的前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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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
其次就是 清收 ,清收也是不良资产比较常见的处置方式。
不良资产清收是指不良*款贷**本息及应收未收账款以现金方式收回。
在 不良资产清收 这一块,常见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诉讼与和解,但 一般以诉讼占多数 。
如果是以诉讼为主,它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时效的维护。如果没能在规定的时效内,及时诉讼的话后果就严重了。
在整个不良资产的清收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判决书、调解书等文件当中记载的计息方式,怎么还款,还款周期这些关键点。
如果是以和解为主的,比方说最后是达成民事调解,还要考虑是否要再签订一些补充的协议,还有就是合同效力的维护等等这些问题。
如果已经进入了后期的执行程序,那就直接推动司法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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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
再者就是 债转股 ,它也是不良资产比较常见的处置方式。但在实务操作中,其实相对其他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一般用的比较少。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通常来说,一般就两种方式会遇到债转股。
第一种是根据当地的政府要求下去做债转股,另一种是企业在破产重整的过程当中实现了债转股。
前者就不多展开,但可以聊聊后者。
在企业在破产重整的过程当中实现了债转股情况下,要注意两个点。
第一点是角色的转换 ,这个时候双方不再是债权的关系了,而是股权的关系。这个时候,双方就从债权关系下的对立转为股权关系下的合作关系。
第二点是要注意的就是合作伙伴的引入和股权结构的设计。 如果在做债转股的时候,在不了解债转股的企业自身经营模式下,可以考虑在做债转股的时候要把股权设计进行优化,也可以考虑引入合作伙伴,比如说与债转股的企业相关,其他的一些上下游企业,或者和债转股的企业处统一产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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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打)包转让
最后来说说, 组(打)包转让 也是不良资产比较常见的处置方式。
不良资产的组(打)包转让,是指商业银行或企业将其持有的不良资产适当组合成若干资产包,按照市场规则定价后,再按市场规则出售。
组(打)包转让用得比较多是银行和四大AMC,但是相对于民营公司来说,组(打)包转让能用到的真是特别特别的少。
这种情况一般是好两种原因导致的:一是不良资产的组(打)包转让本身就流程、手续极其繁琐;二是交易对象的难寻。
目前,依托“互联网+”的趋势,也延伸出了“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等创新模式出现,拓展了不良资产处置途径。
但对于“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不少人还是保持一个观望状态,同时也在质疑其是否能真正成为不良资产处置中的主要方式。